那年那月那些日子

早间走市场,正逢过集忙。但见人来人往,熙熙攘攘。肩挑怀抱的商贩,挈妇将雏的乡党,小吃处,摊位点,从菜地疙卜的门口,一直拥挤到市场大院的最后。

大喇叭叫卖的,粗嗓子吆喝的,还有满脸堆笑招徕的,充耳都是卖东西的、买东西的、讨价还价的,评头品足的,浓浓的乡土气息一下子扑面而来,人间烟火味儿一时间弥漫开来。仿佛,将时光猛然拉回到多少年以前。

多少年以前,在老家清水公社那条破破烂烂的老街上,我和一个从小形影不离的伙伴,一起去当时叫供销社的商店里买东西。

伙伴叫喜厚,尽管年龄和我不相上下,但个头比我高,力气比我大,若要论打架,肯定都是他占便宜。但喜厚这个人处事公道,从不恃强凌弱,若遇有人欺负,关键时刻还可以拔刀相助。所以,我们的关系很好,好到不能再好。

那时候,没有集市,不过,供销社柜台里面稀稀落落的商品,比现在集市上的那些花花绿绿琳琅满目更吸引人。

我们两个到了目的地,现在也记不清是为了买什么东西。村子离镇子有四五里地,顶着烈日去,饿着肚子回,说累,还是说的轻巧了,那情形,简直就是活受罪。

当时,从商店里买完东西出来,看见门口有一个老头在卖梨,那年那月那些日子,到处割资本主义尾巴,大打投机倒把,除了公家,很少有人卖自家东西。所以,老头卖梨,是一个少有的例外,也是一种惊艳的出彩。

我们两个就倾囊中所有,凑钱买梨。结果,我拿出了九分,喜厚只有八分。两个人把仅有的一毛七分钱,全部递给老大爷。老者便卖给我们一大一小两个梨,大的很大,小的太小,大梨,差不多是小梨的二倍。

两个人躲在墙角的阴凉下分梨,因为我多出了一分钱,理所当然,我分到了大梨,喜厚分的是小梨。当时只顾大口吃了,也没想这样合理不合理,但后来常常想起这件事,觉得真有点愧对喜厚了。

不知道吃梨的时候,是不是一个津津有味,一个却索然无味。

多少年以前,在麻镇中学的旧校园。刚刚踏入高中的大门,感觉自己也长成了大人,但那年那月那些日子,个子长高了,肚子却更饿了。

有一个来自赵寨村的杨姓同学家境稍可,兜里比较有钱,行事也有侠义之风。因为和我同住了一个宿舍,又兼两个人都嘴馋,对学生灶上难以下咽的饭菜很反感,所以,一有空子就往街上跑,别人是去寻乐子,我们是去下馆子。由于脾胃相投,不知不觉两人就成了很要好的朋友。

狭窄的麻镇老街上,总共有两家食堂,一家在最北面的路口边,一家在供销社一侧的戏台旁。挨供销社的这一家离学校近,店面稍大算老字号,而且饭菜做得味道也好,那肉皮冻做得真叫绝:晶莹剔透,八面玲珑,好看;蘸上醋汤一吃,滑腻坚韧,回味绵长,好香。

可惜,因为缺少零花钱,所以一般都是有心美食而力不及。肉皮冻我只吃了一回,以后的以后,对这种极品的美味,大多就只能回忆加回味。

不过吃不起肉皮冻,却可以吃别的东西也可以满嘴生香,比如粉汤,这是当年的饭馆里普通又平常的一种地方风味,物美价廉,简单实惠。从那时候走过来的人,应该都对粉汤有很深的感情。一说粉汤,大都耳熟能详。因为好吃又不贵,大约一碗粉汤一毛五。胃口小点的食客,差不多就吃饱了。

我和杨同学去下馆子,吃的最多的就是这一家老字号粉汤。可是,食客量大,老板吝啬,矛盾总是尖锐到难以调和。每次吃粉汤,都觉得老板卖给我们的粉汤里面,汤太多,粉太少,总量也不多。但不满意归不满意,毕竟这种理由,也提不上桌面。只好敢怒而不敢言,忍了。

以后,一来二去长了,忍气吞声久了也不想忍了,哪里的粉汤粉条太少吃不上,哪里就会有反抗。杨同学经过深思熟虑后想了一个很绝的办法来对付老板。那就是喝醋。

当年饭馆的餐桌上有两样东西必备,且免费,一样是盐,一样是醋。因为食客众口难调,这两样东西就根据口味,放在桌上,客人自己斟酌用多或者用少。

一次,看看粉汤快要吃完,杨同学便端起桌上的醋一饮而尽,然后隔着和厨房递饭的小窗口大喊一声:“上醋”。老板屁颠屁颠地跑着,从里面又端来了一碗,杨同学没有半点犹豫,看也不看,一口就喝了半碗。当此时也,老板皱起了眉头,是心痛;杨同学也皱起了眉头,是胃疼。哈哈!

多少年以前,麻镇每隔五天如约而来的集市上,仍然还是稀稀拉拉的散客,零零落落的摊点。

不过,人多人少都不打紧,只要有空子,我就去赶集。当然赶集只是一个理由,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集市上的碗托

若论最好吃的当然是驴肉碗托,但是因其太贵,一般情况下根本吃不起。就只好吃素碗托。素碗托虽然不如驴肉晚托好吃,但也有补救之计,就是买两个素碗托,陪着小心,厚着脸皮,向卖驴肉的小老板要半碗煮肉的老汤,调和成驴汤碗托。这样一吃,既有碗托之味,又有驴肉之美,就觉得天下之绝味,舍此其谁?

美美地吃一次驴汤碗托的机会,其实不多一个集市相隔五天,也就是四五天才能吃一回。但美食以稀为贵,那种入心入肺的美,深深地印在脑海里。

记得当时,老师在讲《陈涉世家》时,说到:有志之人立大志,陈胜这个人打小就有“鸿鹄之志”。其实,扪心自问,当时我也有“鸿鹄大志”。而且还是两个。

一个是当新华书店售货员,可以每天每天都有看不完的书。另一个就是做一个卖驴肉碗托的小老板,可以每天每天都有吃不完的驴肉碗托。呵呵!

可以和驴肉碗托媲美的美食,还有一种叫巴盟面精。

面精这种东西,貌似简单,其实极不一般,可以是小吃,也可以当大餐。既可以卖在街头小巷,也可以登上大雅之堂。其中精髓,深入骨髓;个中三味,在于品味;品味之余,细加回味。对于吃货而言,真的越想越吃,越吃越馋,越馋越上瘾,越上瘾越喜欢。

多少年以前,在阴山北面的乌拉特后旗一中,我已经由寒门学子摇身一变成了天之骄子。不过身份得以改变,经济的窘困丝毫没有改变。有一回暑假,和同住一个宿舍的一 蒙古族老师去一个叫乌兰敖包的地方捡矿石卖钱。

乌兰敖包离一中大约有三四十公里,是草原深处一个荒芜人烟的地方。当时,挖矿的人极多,根本找不到食宿场所。我们白天挖矿石,晚上就睡在当地唯一的一户蒙古包的羊圈里。半夜风紧,冷得不行,就抱着绵羊入梦。早上起来,呵!沙土味夹杂羊粪味要多浓有多浓,整个人都是灰头土脸,五味杂陈。

至于吃饭,民以食为天,本来是一个大难题,好在我的朋友是蒙古族,凭着稔熟的蒙语和三寸不烂之舌,常常化险为夷。他希里哇啦地和蒙古包的主人套上半天近乎,听上去像天方夜谭,却最终讨来了面粉和锅案,于是选一平坦处,自己动手,埋锅造饭。

我在打下手之余去草滩上拨沙葱用来下面,这是一种草原上独有的类似韭菜那样的野味,结果辛辛苦苦捧回一大把,朋友却说拔的是和沙葱形似的一种牧草,闹出了一场笑话。

就这样风餐露宿,与牧民谋锅,与绵羊谋皮,灰头土脸的三天下来,日子终于难以为继。看看扛不住,挖好的矿石原本要待价而沽,现在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就忍痛割爱,将玉翠石就地卖给二道贩子,依稀记得共卖了二百三十元钱。于是,两人骑一个除了铃铛不响,其它地方都响的破自行车虽然行囊空空,但满载而归。

路上,朋友问我:“回去以后,你最想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我脱口而出:“吃面精”。又补充道:“一直吃到撑”。朋友会心地一笑,仰天长叹道:“英雄所见莫过于此啊”!

于是,两个人合计一番,将那笔卖矿石的巨款,每人分了一百元后余下的充公。三十元钱除了各理了一次发外,全部在一中门口的那个小店里吃了面精。那时候,一碗面精八毛钱,我俩放开肚皮一直吃了三天。假期里老板娘的生意本来不好,却让我们的奢侈消费乐的眉开眼笑。那种挥金如土的派头,直到多少年后想起来,都觉得很牛。

那年那月那些时日,真的一言难尽。尽管,已经渐行渐远,但忽然想起来时,却又好像就在眼前。感觉那些记忆,那些真纯,随着时光的推移,不惟没有在脑海里淡漠,反而愈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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