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破坏旅游景点「旅客破坏旅游景点怎么处理」

导读:旅客破坏旅游景点「旅客破坏旅游景点怎么处理」 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的哪些不良行为会给旅游资源带来影响和破坏? 旅游景点屡遭破坏,“不良游客”是否应该被景区拉入黑名单? 游客破坏景点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面对人为损毁景点,相关法律应该怎样惩罚? 国内生活中有哪些破坏名胜古迹的事例 旅游途中游客随意破坏公物,你怎么看?

旅游过程中,旅游者的哪些不良行为会给旅游资源带来影响和破坏?

旅游者的不良行为主要有两种,一是乱扔垃圾污染环境,二是不爱护景点景物造成损坏,给旅游资源带来极坏的影响和破坏,这些都是要严肃批评甚至严厉惩罚的。

旅游景点屡遭破坏,“不良游客”是否应该被景区拉入黑名单?

此前,甘肃省景区丹霞地貌形成于侏罗纪和白垩纪,地表由细砂岩和泥质岩组成,极易风化侵蚀。许多游客错误地认为它和普通的山一样,但它实际上像古代化石一样存在。为了保护丹霞地貌,景点在门票、旅游巴士和景区栈道上都有保护山脉的温馨提示,但有些游客为了在旅游季节达到理想的拍摄效果而忽略了这些提示。针对这种行为,景区计划明年初对游客实行实名制售票,不文明游客将被列入黑名单。

近年来,许多国家风景名胜区被不良游客的自私行为破坏,许多不可修复和严重受损的风景名胜区无法修复。人们很苦恼。甚至许多人单独呼吁“将不文明行为的游客列入黑名单”,这可能无法维持旅游文明。那些无法恢复原貌的场景,以及那些遭到残酷攻击的自然和文化场景,已经来不及悲伤了。 

令人欣慰的是,许多游客的想法和行为正在逐渐改变。每个国庆节,成千上万的游客在天安门广场观看升旗仪式。与多年前到处的垃圾相比,天安门广场现在“升旗仪式后干净了”。游客主动把垃圾扔进垃圾箱,有些人甚至自带垃圾袋。 

旅行时,请带着你的智慧和爱心,让文明旅行和绿色旅行深深扎根于人们的心中。不乱扔垃圾,把景点的垃圾带走,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不随意乱写文字,遵守景点的警示说明,不偷拍,不触摸,不攀爬和践踏,每个景点的形成和延续都需要每个游客的精心保护。

游客破坏景点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我个人认为:

第一、如果景点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游客破坏的物品属于文物,应该按照《文物保护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的各条规定,分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

第二、破坏文物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的第324条规定办理。

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如果景点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游客破坏的物品不属于文物,应该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的标准和数额,应以实际造成的损失、维修恢复费用、因文物被破坏造成游客数量减少从而减少景区门票损失等综合计算。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面对人为损毁景点,相关法律应该怎样惩罚?

人为损毁景点,首先对这个人的个人思想以及道德品质方面就有很大的怀疑。作为一个旅游人员,去到别的旅游景点,还对旅游景点进行人为的损毁,这对他个人的认知和自我教养是已经很成问题的。

而且对于人为损毁景点,我国的相关法律也有很明确的规定,对于人为损毁紧点就属于是破坏公物和破坏文物,如果景点的这些破坏的损毁的东西是属于国家文物的话,在我国法律“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过失损毁文物罪”第324条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

如果故意损毁了旅游景点的相关的一些名胜古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人为损坏了旅游景点而损坏的这些东西不属于国家保护物品或者说是文化文物保护单位的东西的话。如果是游客进行破坏的物品,应该追究这个游客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的具体的标准和具体的数额,或者是否要进行拘留和出行等各种相关规定要看破坏的程度以及破坏的各种方式和破坏的物品贵重程度来说。如果是破坏的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则需要进行拘留进行。

有效的各种年份的有期徒刑。总而言之,对于面对人为损毁景点,首先我个人认为应该进行思想和道德教育,然后再用相关的法律进行合理的处理和合理的。批评教育我个人认为,作为一位旅游人员,到了一些旅游的地方,应该保持最起码的礼貌和对旅游地一些最起码的尊重,包括垃圾都不可以乱放,这是我们一位旅游者该有的素质。

国内生活中有哪些破坏名胜古迹的事例

1. 湖南长沙岳麓山 光说岳麓山可能读者们并不是十分了解。但是提到南岳衡山应该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吧。而岳麓山正是南岳衡山72峰之一山清水秀。其中不乏著名古迹例如岳麓书院爱晚亭等等。但是殊不知在如此大好风光之下居然还藏有一个不对外开放的私人会所。 岳麓山国家级风景区的知名度和独特的景观毋庸置疑但一所客房标价高达每晚9988元且不向普通公众开放的“私人会所”却让人顿感“大煞风景”无疑像极了一个长在名胜景区的“一个脓包”。该私人会所显然严重违法根据我国《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的或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的都属于违法行为。那么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的一个公共景点为何成了有钱人的后花园金钱大行其道管理者利益薰心不仅亵渎的是法律也沾污的是景区的美好风景一个被公众认可和称赞的名胜景区却变成了违法的“藏污纳垢”之地怎不让人痛心不已 2. 大理洱海 提到大理不得不提闻名中外的大理洱海。洱海的环境十分优美''水光万顷开天镜山色四时环翠屏”素有“银苍玉洱”、“高原明珠”之称。提及到洱海那么情人湖曾经是必去的一个景点。情人湖同它的名字一样是一个浪漫的小湖湾作为洱海的延伸上世纪70年代筑堤与洱海相隔。湖边垂柳成荫碧波荡漾。实乃情侣谈情说爱闲游小憩的圣地。但是这一切都已是曾经。一场公园改造毁灭了它。 2005年云南大理市宣称为了申报省级园林城市要改造扩建洱海公园将其打造成省内乃至国内一流的城市公园。但是到2008年洱海公园重新开放时市民们失望地发现公园并没有得到扩建而是被微缩了。洱海公园最美也最浪漫的景点“情人湖”被一个叫“洱海天域”项目的几栋钢筋水泥别墅所代替永久消失了。在“洱海天域”的修建过程中来自民间的质疑声也一直没有间断。近日大理市原市长段力等多名官员因为在该项目中涉嫌钱权交易而落马。 深圳海上皇宫 海上皇宫坐落于深圳市南东山湾海域、漂浮在海面上的别墅耗资接近亿元整个建筑约有7000平方米有花园、游泳池跑马场还有豪华游艇主人卧室里铺有真正的北极皮毛被外界俗称为“海上皇宫”。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个并没有破坏此处的大风景。但是官方对其的态 却耐人寻味。从刚建成的极力保护到后来的强制性拆迁劳资累民却最终都化成了一场空不得不令人惋惜。其实在海上皇宫生命的最后阶段。投资方曾多次表示愿意把它捐献出来开放给市民如果真能如此那必定也会成为东山湾的一个新的旅游景点。可惜在当局不明的态度之下。这个景点只能胎死腹中在耗费了千万的拆除费用之后这栋价值上亿的别墅也被夷为平地。实在可惜。 5. 庐山森林公园 庐山莲花洞国家森林公园不仅风光如画且人文胜迹遍布拥有好汉坡莲花洞龙门沟三大景区。

旅游途中游客随意破坏公物,你怎么看?

首先,我觉得,这是一种非常不道德的行为,虽然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旅游,但是我也认为,我们应该遵守自己的公德,学过法律的朋友都知道,在第1章,就明确的写着一段非常有意义的话:”在法律不健全的情况,应该以自身的道德标准为最低底线“,其实,确实是这样的,我们凡事都要以自己自身的道德底线去出发,不要太自私,只有做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我们的集体素质才能得到有效的提高,在此,我建议大家旅游的时候,应该做到2点:

1、自觉遵守旅游景点规定

很多旅游景点都有他自己的规定,我们应该自觉的去遵守,这并不是说我们有多么好的心肠,其实,自觉的遵守规定,很多方面对我们自己也有好处,比如说,你对自己的一个小小的约束,很有可能在以后的旅游当中,别人也会善意的对待你,什么事情都是互相的,在你善意的,诚心对待大自然的同时,他也在无形当中回馈着你,虽然,这种好处你可能看不见,但你要坚信,因果循环是确实存在的。

2、提升自我修养

我们在旅游的时候,应该自觉的做到以道德标准为最低底线,这不仅能帮助大家共同维护我们生存的环境,还在一定程度上的提升了我们自我的修养,这对我们的心灵是一种净化和升华,随着修养的提升,你会觉得自己走到了一个全新的境界,看待事物的问题,会随之得到改变,心胸变得越来越宽广。

最后,我想说的是,想要我们的环境变得越来越好,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才可以做到,只有我们自觉的去遵守道德底线,才能快速的向发达国家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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