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小西关与枣阳段营春秋墓的年代、国属及墓主

摘要:通过对墓葬规模、等级、随葬铜器形制、纹饰及铭文等有关材料的比较分析,可知河南新野小西关与湖北枣阳段营春秋墓皆系春秋早期姬姓曾国墓葬,段营的墓主为曾子仲,小西关墓葬系其子辈夫妇合葬墓,曾子仲系曾侯伯之子。结合近年出土的曾侯與编钟铭文来看,新野一带在周初曾国始封时即为其疆域范围。

一 年代与国属

1971年8月,河南新野小西关发现一座春秋墓葬,该墓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墓口长3.6、宽2.44米。墓坑北壁有二层台,墓底有一层厚约2厘米浅灰色朽木灰层,其间掺有红色朱砂遗迹。墓内葬二人,头向北,骨架腐朽过甚,性别不明。葬具分别为一棺一椁、一棺无椁。棺椁周围有不少碎薄铜片,可能是镶于棺椁上的铜饰。墓内随葬品有铜器、玉器、象牙器及骨器等数十件,其中青铜礼器有鼎2(其中含简报称“敦形鼎”者1)、甗1、簠2、 1、盘、匜各1。另有戈、镞等兵器及车马器等。玉器有琀及置于死者腰部的玉管等。象牙器有两件象牙玦。骨器有骨匕、骨贝等。

发掘简报将该墓所出铜器与有关材料进行比较,指出鼎与1953年河南郏县太仆乡所出江小仲母生鼎、邓伯氏始氏鼎等相似;簠与郏县太仆乡所出铜簠、曾伯 簠等近似; 与郏县太仆乡所出铜 等相似;盘、匜与郏县太仆乡所出盘、匜近似。从整体看与郏县太仆乡铜器及湖北京山苏家垄出土青铜器风格尤为相近,墓葬年代当属春秋早期。这些意见都是正确可取的。或认为该墓的多数铜器属春秋中期,可能是因该墓所出 、盘等器饰以蟠螭纹的缘故。但据有关材料来看,蟠螭纹的出现可能并非过去所认为的是在春秋中期以后,而应在春秋早期后段即已出现并流行。另外需要补充者,该墓所出敦形鼎与湖北随州黄土坡出土的龙纹鼎形制、纹饰风格均近。综合有关材料来看,该墓所出青铜礼器的年代当以定为春秋早期后段为宜,墓葬的年代也应与之相当。

发掘简报据该墓所出青铜礼器的上述风格特征及曾子仲 甗铭文,判定甗铭之“曾”为《国语·郑语》等所载的南土“申之与国”姒姓缯国,缯即曾国,在南阳附近,春秋初期新野地区当属曾国境内,或者就是曾国的一个重地,该墓属于曾国墓葬。

简报据该墓所出铭文判定其为曾国墓葬是正确的,但《国语·郑语》等(《国语·郑语》:“申、缯、西戎方强,王室方骚”)所载之缯国传为夏禹后裔,位于今山东地区,春秋时为莒国所灭,汉置缯县,晋以后废,故城在今山东省枣庄兰陵一带。《春秋》襄公六年:“莒人灭鄫。”又见于《谷梁传》僖公十四年、《国语·周语中》及《史记·吴太伯世家》等,一般写作“缯”或“鄫”(《国语·晋语》:“申人、鄫人召西戎以伐周,周于是乎亡。”),而与南土的姬姓曾国无涉。随着曾国青铜器的不断出土,学界逐渐认识到这个曾应系南土的姬姓之曾,如石泉、李学勤据1960年代以来河南新野、湖北谷城、枣阳、随州及京山一带曾国铜器频出的情况,指出西起南阳盆地南部,东入随枣走廊,包括走廊东南端邻近地带的漳河谷地,即今湖北北部的汉水以东,北至河南新野一带,皆为姬姓曾人活动范围,对照近年出土的曾侯與编钟铭“王逝命南公,营宅汭土,君庇淮夷,临有江夏”等记载来看,基本可以定论。

总之,新野小西关墓葬为春秋早期曾墓,当确定无疑。现在仍有学者认为其非曾墓,或将其视为缯国遗存,认为“缯”即“曾”(姬姓曾国)。据目前的材料来看,恐怕皆不合适。

二 墓主身份

新野小西关墓葬所出之曾子仲 甗铭曰:

唯曾子仲 用其吉金,自作旅甗,子子孙孙其永用之(图一)。

同人所作之器,又有一件曾子仲鼎,铭曰:

唯曾子仲 用其吉金,自作 彝,子子孙孙其永用之(图二)。

除器名外,余皆同。该鼎系1972年8月湖北枣阳县熊集区茶庵公社段营大队(今枣阳市熊集镇段营村)曾国墓葬出土。侈口浅腹,附耳,圜底,三蹄足。颈饰无目窃曲纹和一道弦纹,耳内壁饰变形龙纹,外壁饰重环纹。年代为春秋早期后段,可验证上述关于新野小西关所出甗及墓葬年代的有关论断。

段营墓葬因遭受自然冲刷而破坏,墓坑残存底部,长3.3、宽1.5米。葬具为一棺一椁,皆已腐朽。随葬青铜礼器有鼎3、簋4、壶2,兵器有戈1、矛1、镞3及车马器等。发掘简报指出,该墓所出铜器花纹、形制与湖北京山、随县及河南新野出土的曾国铜器风格基本一致,所铸铭文字体、内容亦很接近,墓葬的年代应为春秋早期,系曾国墓葬。这些意见皆正确可从。但如上述新野小西关墓葬的简报一样,发掘者同样认为该墓所属之曾为姒姓之曾,即上揭《国语·晋语》及《郑语》等所载之“申之与国”缯,则非。不过这可能是受当时材料的限制,因而认识有限,亦无可厚非。

该墓所出铜器中,除曾子仲 鼎外,还有一件戈有铭,作:

□□□伯之元执(图三)。

□□□伯戈三角形锋,直援有中脊,中胡,阑侧一小穿二长穿,长方形内,上有一横穿。年代为春秋早期。戈铭首列文字残损不清晰,末字残划作 ,结合文例来看,很可能与曾侯 伯戈的“ ”( )为一字。

曾侯 伯戈系1982年枣阳县吴店公社(今枣阳市吴店镇)赵家湖曹门湾农民采集。戈为直援平伸,有中脊,三角形锋,中胡甚宽,阑侧二长穿一小穿,长方形内。与□□□伯戈形制略似,年代为春秋早期。戈铭作:

曾侯 伯秉戈(图四)。

结合此戈铭文来看,□□□伯戈铭文首列所残之字很可能即“曾侯 ”,戈铭可补作“曾侯 伯之元执”,此二戈系同人所作。

据上述段营墓葬的规模、等级及随葬青铜礼器的情况来看,其墓主不大可能是曾侯 伯。综合上述曾侯 伯戈出自枣阳曹门湾与历年来枣阳郭家庙墓地的发掘情况来看,曾侯 伯之墓应在郭家庙墓地曹门湾一带。

新野小西关墓葬与枣阳段营墓葬分别出土曾子仲 甗和曾子仲 鼎各一件,那么曾子仲 究竟是哪一座墓的墓主?或二者皆非,需作进一步讨论。

小西关墓葬墓内葬二人,葬具分别为一棺一椁、一棺无椁,应系夫妻同穴合葬墓。墓内随葬有铜器、玉器、象牙器及骨器等数十件,其中青铜礼器为一套食器(鼎2、甗1、簠2、 1)和一套水器(盘、匜各1)的组合,玉器有琀,结合文献有关记载来看,墓主应系大夫一级。该墓出土曾子仲 甗铭文铜器一件,铜器铭文中称“曾子”者,器主皆系曾侯之子,器主身份与墓主身份是相吻合的,因此该墓不排除系曾子仲 及其夫人合葬墓的可能。

段营墓葬随葬有兵器有戈、矛及镞等,可见墓主系男性。其青铜礼器亦系一套食器(鼎3、簋4)和水器(壶2)的组合,结合墓葬规模和等级来看,墓主应系大夫一级。该墓所出铜器中,有曾子仲 鼎和戈有铭,戈铭据拟补应系曾侯 伯之器,但墓主并非曾侯 伯。该墓出土曾子仲 和曾侯 伯的铜器,则其墓主与此二者关系应皆很密切,综合各方面情况来看,墓主很可能就是曾子仲 本人。

与上述两座墓葬年代接近、随葬青铜器可资比照者还有几批比较完整的曾国铜器群材料,现将有关材料列举如下:

(1)72随州熊家老湾,9件:鼎3、甗1、簋2、1、盘1、匜1。

(2)80随州刘家崖,12件:鼎2、鬲4、簋2、壶2、勺2,编铃及车马器。

(3)随州何家台,13件:鼎2、甗1、鬲4、簋2、壶2、盘1、匜1,车马器。

(4)随州桃花坡M1,13件:鼎2、鬲4、簋4、壶1、盘1、匜1,车马器。

(5)随州周家岗,10件:鼎2、鬲2、簋2、壶2、盘1、匜1,车马器。

(6)枣阳段营,9件:鼎3、簋4、壶2,车马器。

(7)新野小西关,8件:鼎2、甗1、簠2、 1、盘1、匜1,车马器。

总体上讲,段营、新野这两座墓的等级,从青铜器的规格及组合情况来看,不相上下,差别不甚明显,但鼎数前者多一件,从这个角度来讲,段营墓葬的墓主系曾子仲的可能性似较大。

从铜器铭文的角度来看,曾子仲 称曾子,可知其身份系曾侯之子,段营墓葬出土有曾侯 伯戈,器主即为曾侯,据曾子仲 鼎与曾侯 伯戈同出一墓及有关同类材料来看,曾子仲 很可能即曾侯 伯之子。曾子仲作为曾侯伯之子,以其父之器随葬,合情合理,也有很多考古材料可作例证。从这个角度来讲,曾子仲 系段营墓葬的墓主,其证据则较曾子仲 为小西关墓葬墓主的可能性也稍显充分,可能性更大,对于有关考古材料的解释,也更加合理。

小西关墓葬既系曾墓,墓中出土曾子仲 之器,可见其墓主与曾子仲 关系应很密切,据有关同类材料来看,墓主与曾子仲 很可能系亲属关系,或系其子辈。上述小西关墓葬的青铜器如 、盘等器饰以蟠螭纹,其年代应接近春秋早期末叶,相对而言,从器形和纹饰来看,段营墓葬所出青铜器的年代则略早,因此,两墓所出铜器年代上的差异,也支持小西关的墓主系曾子仲 子辈的推断。

总之,通过有关材料的比较分析,可知枣阳段营墓葬的墓主系曾子仲 ,新野小西关墓葬的墓主与曾子仲 应为亲属关系,或系其子辈。

三 结语

综上,通过对墓葬规模、等级、随葬铜器形制、纹饰及铭文等有关材料的比较分析,可知河南新野小西关与湖北枣阳段营春秋墓皆系春秋早期姬姓曾国墓葬,段营墓葬的墓主为曾子仲 ,小西关墓葬系其子辈夫妇合葬墓,曾子仲 系曾侯 伯之子。结合近年出土的曾侯與编钟铭文来看,新野一带在周初曾国始封时即为其疆域范围。

责编:荼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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