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古城乌聊山明代墓葬之迷!

1993年,歙县徽州古城发现了一座古代墓葬。学术界对墓主身份至今没有确切的说法,或作为“贵妇”,或作为“王妃”。此墓葬礼服规制为亲王妃与世子妃,从徽州府志、歙县县志可知,永乐十五年废谷王朱橞为庶人,徙置新安卫。墓主为朱橞之妻亲王妃可能性比较大。

1993年11月26日下午,在歙县徽州古城乌聊山仪表厂蓄水池工地发现了一座古代墓葬。墓距地表深约5米,为砖室,顶部拱券,长3.2米,宽1.4米,通高1.5米。木棺内有霞帔金坠子、金簪、金凤钗、金钩、金花、玉带、玉佩、玉圭、玉珠、佛珠等大批珍贵文物。其中金钩内侧钑“内宫监造作色金计贰两重钓圈全”14字;金簪一对,其中一支钑“永乐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奉司造成色金簪一支四钱重”,另一支钑“内宫监造九成色金壹对壹两重”。此事在2010年版《歙县志》第二十四编《文物》第一章《遗迹》第三节《墓葬》中有记载。学术界对墓主身份至今没有确切的说法,或作为“贵妇”,或作为“王妃”。

因参与歙县徽州历史博物馆布展,有幸看到了这批珍贵文物的部分照片,颇为震憾。这些出土的金珠玉器,应该大都是礼服上的,为墓主当时入敛所穿衣冠,因时日久长,纻、丝、纱、罗等化去,仅剩衣冠上的金珠玉器。

从《明会典》可知,明初,等级制度极为森严,在金银玉器方面,洪武三年规定士庶之妻首饰只许用银镀金,耳环用金珠,钏镯用银。成化十年,禁官民人等妇女不许僭用浑金衣服、宝石首饰。因此,即使是巨商豪贾,也不可僭越,否则触犯法律

在宫廷之外,获有封号的命妇是有礼服的,用于朝见皇后、在家见公公、婆婆、丈夫及祭祀时所穿,命妇封号以丈夫或儿子的官爵高低而定,所穿礼服都是有等级的。

出土霞帔凤文金坠子

出土金钩

首先我们来看看霞帔金坠子。金坠子为鸡心形,上装金钩,纵15.2厘米,横6.2厘米,厚2厘米,重82克,两面皆钑凤,展翅欲飞状,凤尾长垂飘逸。

《明会典》卷六一载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命妇礼服用金事件,一品至二品,霞帔用云霞翟文,钑花金坠子;三品至四品霞帔用云霞孔雀文,钑花金坠子;五品至霞帔用云霞鸳鸯文,镀金钑花银坠子。从一品官至四品官命妇霞帔上都是金坠子,但坠子里是花,并非禽类。由此,单从金坠子钑凤一项,我们可以知道,此墓主并非命官之妇,并且命妇礼服上没有资格用玉。

这么说来,此礼服定然是皇家宗室所有。在礼仪上,皇家宗室的皇后、皇妃等人在接受册立、册封及助祭、朝会时都要穿礼服,以示尊重。除了皇后与皇太子妃的礼服不用大衫霞帔,皇妃、公主、郡主、郡王妃、亲王妃、世子妃等所穿礼服都是有大衫霞帔的。

关于皇家礼服中的霞帔坠子,《明会典》卷六十载永乐三年所定,其中皇妃玉坠子瑑凤文,皇嫔的冠服冠用九翟,比皇妃的凤要次一等,大衫鞠衣如同皇妃,圭用次玉谷文,坠子没有记载,应该是玉坠子;郡王妃、郡主皆是金坠子钑翟文。可见皇妃、皇嫔、郡王妃、郡主的坠子都与墓主的凤文金坠子不同。亲王妃、公主、世子妃冠服,除公主不用玉谷圭之外,其它的都相同,所规定的大衫霞帔凤文金坠子与出土金坠子形制相符。以此可知,墓主身份定然在亲王妃、公主、世子妃之内。

出土玉谷圭

虽然亲王妃、公主、世子妃霞帔坠子都是凤文金坠子,但是在礼服上,公主是不用玉谷圭的。《明会典》卷六十载亲王妃冠服礼服“玉谷圭长七寸,剡其上,瑑榖文,以锦约其下,并韬。公主不用圭。”《周礼·考工记》载:“谷圭七寸,天子以聘女。”其纹饰形如谷粟,象征美好。

2010年版《歙县志》载所出土的玉谷圭长15.6厘米,以现在的尺寸当然不可能是七寸,从《明会典》卷六十在《皇后冠服》礼服中永乐三年定“玉谷圭长七寸,为周尺”可知,此为周代尺寸。周代一尺合今约23.1厘米,与15.6厘米相差微小。另外,所出土的玉圭,表面布满了一粒粒大小均匀、排列齐整的凸起圆点,为谷粟状纹饰,可见必是玉谷圭无疑。由此得出,所出土的玉谷圭与《明会典》所记载的玉谷圭形制相符。因公主不用玉谷圭,世子妃与亲王妃礼服相同,都是有玉谷圭的。

附:亲王妃冠服永乐三年(1405)定

九翟冠二顶,冠以皂谷为之,附以翠博山,饰以大珠翟二,小珠翟三,翠翟四,皆口衔珠滴,冠中宝珠一座。前后珠牡丹花二朵,蕊头八个,翠叶三十六叶,珠翠穰花鬓二朵,承以小连云六片,翠顶云一座,饰以珠九颗,珠翠云十一片,翠口圈一副,金宝钿花九个,上用珠九颗,金凤一对,口衔珠结,金簪一对。

玉谷圭长七寸,剡其上,瑑榖文,以锦约其下,并韬。公主不用圭。

大衫霞帔,衫用大红,纻丝纱罗随用,霞帔以深青为质,金绣云霞凤文,纻丝纱罗随用。金坠子亦钑凤文。

玉革带青绮鞓,描金云凤文,玉事件十,金事件三。

玉花采结绶,以红绿线罗为结,上有玉绶花一,瑑宝相花文,绶带上玉坠珠六颗,并金垂头花板四片,小金叶六个,红线罗系带一。

玉佩二,如东宫妃佩制,珩以下瑑云凤文,描金,上有金钩。

青韈舄,韈以青线罗为之,舄用青绮,饰以描金云凤文,皂线纯,每舄首加珠三颗。

既然亲王妃与世子妃所定冠服相同,那么墓主到底是亲王之配还是亲王嫡长子之配呢?这都不能断定,而且,这个王妃或世子妃又是谁呢?是如何到徽州来的呢?

出土金簪

从出土礼服金簪上的文字“永乐七年(1409)十二月十四日承奉司造八成色金簪一支四钱重”,为我们锁定了墓主生活的年代,活动时间在永乐年间前后。亲王或世子为其所配在徽州选择风水,这事从来没有听说过。对于名人之类,志书大都要记载墓地。如罗愿《新安志》载曾为歙县主簿的王韶母亲之墓:“王丞相母墓,有墓列石人石羊之属。传云国朝王丞相尝为县主簿,母夫人卒,葬此,不知为谁。”又清道光《徽州府志》载徽州府知府陈彦回祖母墓:“陈太守祖母郭夫人墓,在西潭渡后,太守,陈彦回也,葬祖母于此墓,旁有祠。”此出土之墓,不见志书文集,且为皇家宗室,其中必有隐情。

能够达到亲王妃、世子妃礼服级别的,从徽州府志、歙县县志可知,只有永乐十五年(1417)废谷王朱橞为庶人,徙置新安卫,正统元年(1436)被召回京城之事。又据《明英宗实录》卷二十四所载正统元年十一月新安卫上奏皇上:“永乐十五年,以本卫公署居谷庶人,臣等暂于徽州府廊房治事。今庶人死,家属取赴京。”可见朱橞死于徽州,正统元年,将其家属取赴京城。

明弘治《徽州府志》卷之五《公署·兵卫公署》载:永乐十五年(1417),奉工部勘合为起盖房屋事,将本卫改作谷庶人住屋,令卫官暂借徽州府推官理刑厅署事。正统元年又奉勘合,将谷庶人取去,卫官复还本卫。

明万历《歙志·总纪》卷一《昭代》:成祖文皇帝永乐十五年丁酉,废谷王橞为庶人,徙置新安卫。

清道光《徽州府志》卷十六之二《杂记·拾遗》载:谷王穗降为庶人,永乐十五年,安置徽州府,改新安卫为所居处。正统元年召取。

民国《歙县志》卷十六《杂记·拾遗》载:谷王橞降为庶人,永乐十五年安置徽州府,改新安卫署为住屋。正统元年,召取还京。

明弘治《徽州府志》

关于朱橞之事,《明史》卷一百二《诸王世表》第三载:“谷王橞,太祖庶十九子,洪武二十四年封,二十八年就藩宣府,成祖即位,移长沙府。永乐十五年坐谋逆,削。”但是没有记载削封之后安置情况。

其实,谷王橞的生平事迹,在《明太祖实录》与《明太宗文皇帝实录》皆有记载:朱橞出生于洪武十二年(1379)四月,为惠妃郭氏所出,是明太祖第十九子。洪武二十四年(1391)三月,12岁的朱橞被封为谷王;洪武二十六年(1393),在宣德府建谷王府。宣德府在今河北一带,为大明朝北方屏障,边关重地,设有谷王宣府左、右二护卫及中护卫。可见明太祖对朱橞的喜爱与重用。

洪武三十一年(1397)闰五月,明太祖驾崩,21岁的皇太孙朱允炆即位,为建文帝,听从齐泰、黄子澄之议开始削藩,不到一年时间,周王朱橚、岷王朱楩、湘王朱柏、齐王朱榑、代王朱桂先后被废,接着下诏削夺燕王朱棣王号及逮捕燕府官属。于是朱棣公开举兵反叛,建文帝遂遣兵攻夺北平。时年19岁的谷王朱橞所封宣府与北平相邻,见燕王起事,便逃遁回京。建文帝四年(1402)六月,朱棣攻打京城。建文帝让诸王分守京城之门,谷王朱橞守卫金川门。朱橞知道建文帝大势已去,于是大开城门,迎接朱棣进京。

出土玉佩

朱棣登上宝座,大肆封赏。朱橞因迎驾有功,获赐颇多,而且谷王府中诸人皆有升赏。谷王朱橞封地在宣府,属于边塞藩王,今朱棣改封内地长沙,除定制岁禄之外,又将长沙城内商税皆归朱橞所有,而为削减朱橞势力,将原来宣府护卫改为长沙护卫,仍隶谷王府;而宣府中所余的官军设宣府左、右二卫,左卫在保定屯守,右卫在定州屯守。

长沙有山林池沼、竹木花果、鸟兽鱼鳖之利,朱橞尽收其税。其后,朱橞恃宠纵横,逐渐有了谋逆之心。唐朝有兴于“十八子”之谶语,朱橞为明太祖十九子,因其兄朱杞早夭,没有封王,朱橞便有了十八子之说,于是“藏匿亡叛,造作舟舰、弓弩、器械,教习兵法战斗”,又“大建佛寺,造天成阁,私度僧千人,昼夜所祷祝诅”。王府中无有敢劝谏者。

出土金钗

起初,谷王府随侍都督张兴怕朱橞谋反牵连自己,密告朱棣,又密启皇太子。其后,朱橞同母兄弟蜀王朱椿得知情况,遣蜀王府仪宾上奏朱橞谋反之事。永乐十四年(1416)十月,朱橞到京城朝见朱棣。朱棣命中官送朱橞回到王邸,将蜀王朱椿所上奏章出示给朱橞。朱橞看后,知道此事已经泄,不可挽回。永乐十五年二月,谷王橞以谋逆削爵,降为庶人。

谷王朱橞到底是谋反还是被朱棣削藩所废,《明太宗文皇帝实录》为朱棣后人所作,其内幕已无可揣测。朱棣夺取皇位,厚赏朱橞及其府中人员,安置到鱼米之乡长沙,以示兄弟之好;但朱橞到长沙之后,所掌握的兵力仅是护卫而已,与原先藩王不可同日而语。这应该就是朱棣削藩的第一步。

在《明太宗文皇帝实录》的卷二百二十七记载了一件事,那是永乐十八年秋七月,湖广衡州府同知方素易死在狱中。因方素易是个有影响力的人物,被载入《实录》。方素易如如何入狱的呢?

方素易为衡州府同知,其时谷王朱橞被废为庶人,将谷王府中的财物藏在衡州府百姓家中。此事后来被人告发,连累方素易不举报,被关狱中而死。当时人们都很可惜。

方素易为江西乐平人,洪武年间为盱眙县知县时,“廉直平恕,于义勇为,无所畏避,吏民戴之。太祖皇帝特遣使赍玺书劳以上尊”,可见方素易正义勇为,连明太祖朱元璋都以玺书褒奖。方素易事迹颇多,此不多言。方素易不举报,自是出于忠义正气及对朱橞被废的怜悯。

据《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二百七十四载朱棣“厚于宗室”,朱橞虽削为平民百姓,“其所资一毫皆归之,饮食衣服之奉悉如旧”。此语与方素易未举报被连坐之事颇有矛盾,朱橞在徽州生活,当是与做谷王时相去甚远。

徽州府新安卫

谷王朱橞在徽州所居之处为新安卫。元至正十七年(1357),朱元璋部下邓愈攻陷徽州,改徽州路为兴安府,立雄峰翼元帅府,镇守徽州,至正二十四年(1364)十二月改雄峰翼为兴安卫,不久改为徽州卫。洪武十五年(1382)十月置徽州卫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三年(1390)五月初三日,调指挥佥事陶谨将千户所改作新安卫指挥使司,其内设经历司、镇抚司、旗纛庙。中门之外设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其位置在今南谯楼的东南方向。

其实,朱橞一家生活在徽州,也是比较尴尬。新安卫本来为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经历等办公之处,自朱橞安置于此,便移至徽州府衙廊房办事,非常不便。当朱橞死后,家属取赴京城,卫官便上奏要求回到卫所。《明英宗实录》载正统元年(1436)十一月,直隶新安卫上奏朱祁镇:“永乐十五年,以本卫公署居谷庶人,臣等暂于徽州府廊房治事。今庶人死,家属取赴京,臣等宜复旧治。其妻妾子女殡埋屋旁者,请迁葬城外。”

朱橞与其家人从永乐十五年被安置徽州新安卫,直到正统元年57岁在徽州死去,在徽州新安卫生活了二十年,子女多有死去,白发送黑女,颇为凄惨。在朱橞死去之前,其配妻已死。从《明太祖实录》可知,朱橞之妻为兵马指挥周铎之女,洪武二十八年(1395)正月,明太祖将其配给谷王朱橞为妃。周铎于洪武三十年七月由翰林院修撰署理国子监助教事。

从“其妻妾子女殡埋屋旁者,请迁葬城外”,可见谷王朱橞在徽州所逝去家人原是殡埋在新安卫屋旁,正统元年,在新安卫上奏朝廷过后,才迁葬到乌聊山的。徽州古城城墙雄跨乌聊山,此明代墓葬位置就在徽州古城墙之外乌聊山脚大樟树之下,今为香格里拉小区。其后嘉靖年三十四年(1555)筑县城,此墓即在歙县城墙之内。由此,出土棺材简陋,棺盖板为未加工的松木板,就可以理解了。

明墓遗址大概位置

朱橞在废为庶人之前生有七子,长子在永乐二年(1404)四月册立为世子,次子赋熻为醴陵王,其下有赋焞、赋焴、赋炯、赋焮、赋焜五子,除世子外,名字皆朱棣所赐。此墓葬礼服规制为亲王妃与世子妃,其妻谷王妃已卒,世子妃情况未明。据当时参加抢救性考古发掘的歙县文管所工作人员说,墓处于所挖的蓄水池的左侧(东边),右侧(西边)没有其他墓室痕迹,而东边的池壁上方因有房子,不方便进行探测。按常规来讲,朱橞的妻妾子女应该葬在同一处,以右为大,右边别无他墓,而朱橞没有葬在徽州,那么此墓为朱橞之妻亲王妃可能性比较大。

这座明代墓葬的出土,其价值不仅在于出土文物的珍贵与对明代礼服的研究,留给人们的更多是对明初那段削藩历史的深沉思考。

本文作者系黄山市社科联委员、知名徽学专家,黄山市首届社会科学奖著作类二等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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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阅读徽州

编辑|吴志芸

监制|仰时威

法律|王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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