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厅十八井”还是“九井十八厅”?

“九厅十八井”还是“九井十八厅”?

“九厅十八井”是大型院落式传统民居的别称,主要分布在客家地区。前福建省委书记项南将其与土楼、围龙屋并列在一起,称为“客家三大特色建筑”。不久前出版的拙作《一个建筑师镜头下的故乡——培田》一书中,我对“九厅十八井”的解释是:“‘九厅十八井’,是闽西长汀连城一带的大型合院式民居的别称。‘九’和‘十八’不是确数,而是形容房子大,厅堂、天井多,‘九厅十八井’即为很多厅堂、很多天井的民居建筑”。台湾某电视台和龙岩电视台合拍的大型百集纪录片《客韵》中,我作为“嘉宾”,对“九厅十八井”的解说也是这样的。

其实,“大型合院式民居建筑”不仅仅分布在长汀、连城,在闽西其他地方也有,前两年在江西赣州开会,知道赣南一带也有不少的类似民居建筑。龙岩老市区有一座很有名气的“十八堂”,当地连姓的祖屋,就是“很多厅堂、很多天井的大型院落式民居”。龙岩新罗区白沙镇捷步村有一座大型民居也很有名气,叫做“十八厅”,也是类似的建筑。当然,龙岩“十八堂”和捷步“十八厅”的平面布局和长汀、连城的“九厅十八井”有很大的区别。而且,它们没有培田的“九厅十八井”那样“有福气”,被保存了下来,而且作为“旅游资源”来开发。 龙岩市区的“十八堂”在“城市改造中”,不顾众多的学者专家和有识之士的反对,被夷为平地,建成了“街心公园”;捷步的“十八厅”则破败不堪,我前几年去过这里,看到的是污水横流的大杂院。据说,现在经过整治,有了改观,但我很久没有去了。

而赣南的大型院落式民居不叫“九厅十八井”,而是叫“九井十八厅”!江西省赣州市博物馆馆长万幼楠先生专门写了一篇论文《欲说九井十八厅》,发表在2004年《福建工程学院学报》上。2014年在赣南州召开的“第五届客家文化高级论坛”上,我认识了万幼楠先生,并且拿到了他赠送的著作《赣南传统建筑与文化》,这本书上就有《欲说九井十八厅》一文。

三眼看世界摄

万幼楠先生是学历史博物馆研究员,但写起建筑(尤其是传统建筑)来,头头是道,有根有据,很是“专业”,连配的插图都完全不会输给建筑专业的作 者。而且他的论文发表在“建筑工程学院”的学报上,受到很多关注和好评。我实在佩服!

万幼楠先生的《赣南传统建筑与文化》一书,不但写到了传统建筑,也写到了传统客家文化。他对客家传统文化的探究和评价,立意较高,公正客观,讲究根据。他的文章,是我看到的关于客家研究的比较值得信赖的文章之一。不像现在有些客家地区(特别是搞了“旅游开发”的“古村落”)的一些人,不懂装懂,对传统客家建筑和客家文化随意拔高、随意解释、牵强附会,造成很多误解和曲解,并且流传到外地,以讹传讹,甚至影响到学术界。

关于万幼楠先生对客家文化的研究评价,因限于篇幅,容后有机会再讨论。这里只说说“九厅十八井”还是“九井十八厅”。

万幼楠的文章认为:这一类客家民居,建筑文化的精髓来自于古代中原,“九井十八厅”是概言其多之意,不必拘泥其准确的“厅”与“井”数。——这种表述,我是十分赞同的。

清华大学的李秋香老师,到过培田很多次,有时候一住就是十天半月,她费了很大精力写成的《客家传统村落——培田村》一书,对于“九厅十八井”的解释,也是与上所说类似。并且她还说,培田没有一幢建筑是符合“九个厅堂、十八个天井”这个数字的。

这样说来,无论是“九厅十八井”或“九井十八厅”,还是“十八堂”、“十八厅”,其实都一样,都是指“很多厅堂、很多天井的大房子”,仅此而已。

清华大学李秋香在她的书中指出,老百姓选择“九”和“十八”,是选其都是“吉利的数字”,代表“多”,并非其他。

三眼看世界摄

从建筑专业的角度去看“九厅十八井”(或九井十八厅),这类建筑可归类于闽粤赣一带的“三合天井式”民居建筑,也符合建筑大师刘敦桢在《中国住宅概说》一书中所说的“三合院与四合院的混合体住宅”的特点。其布局基本是中轴对称,以两进或三进的合院为中心,两侧横屋左右烘托。合院主要为公共空间,用于祭祀家族活动,横屋则以居住为主。“九厅十八井”的“标准形式”是“三堂两横”。实际上,这一类住宅的布局,是随着业主的经济和地基条件而变化的。培田的“九厅十八井”大多是“变通”了的。

有的人刻意去解释什么“九厅”是“上厅、中厅、下厅、门楼厅”等等,实在是多余和不准确的说法。

关于“九厅十八井”民居,就简单说到这里。

作为研究客家文化的建筑师,我想顺便谈一谈关于“九厅十八井”(或“九井十八厅”)存在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和在当前“乡村振兴”中的“保护”前景。

建筑大师梁思成的夫人林徽因曾经指出:建筑是时代特征的写照。这是实实在在的。

“九厅十八井”式民居这种传统建筑形式,产生于宗族社会,适应聚族而居、四代同堂。它和同一条件下产生的土楼、围屋、五凤楼等一样,都属于“围合式”建筑,都有“对外封闭、对内开敞、强烈向心”的特点。这些是符合当时我们民族的社会状况、心理特征的;闽西的“九厅十八井”,产生于土地资源和林木资源还比较丰富的自然条件下,占地很大,但用于居住的面积并不大;“孝祖敬宗”是客家人最重要的价值观,“九厅十八井”核心部位的祖堂和横屋中的堂屋占了整座房屋的最好位置和约一半以上的建筑面积。

这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宗族社会的解体,城乡结构的改变,人口的增加,自然资源条件的改变……原有的建筑形式和社会生活环境的不协调,促使我们必须考虑包括“九厅十八井”在内的传统建筑的继续生存可能。

中国人对于“居”原来是很有“诗意”的。林语堂先生在他的一篇文章中写到他的“家”:“宅中有园,园中有屋,屋中有院,院中有树,树上见天,天中有月,不亦快哉!”但这种境界是要有条件来实现的。一家住一幢四合院,当然可以有这样的感受,但四合院变成了几家甚至十几家人住的“大杂院”(1949年以后改革开放前,到处都是这样的状况),生存空间极为狭窄,还能有这样的诗意?

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生活水平有很大的提高,“住”的条件也有很大改善。但是,土地资源的匮乏,人口的剧增,要建占地很大的建筑,已经不可能。显然,像“九厅十八井”这种占地很大,“容积率”很低的建筑形式,是无法复制,也是难以为继的。何况,交通条件的改变(要有通车停车条件)和卫生环境的要求(排污要求),原来的“九厅十八井”也不能适应这个要求……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够知道“继承传统”并非那么简单。要在“传统”的基础上发展,找到“传统”和“现代”结合的路子——这是最为关键的。

现在的问题是,有些人对“传统”不能理性对待,盲目吹嘘、任意“拔高”;另一方面又对自己民族文化、地方特色完全失去自信。糊里糊涂的建“欧式”、“伊斯兰”式风格的建筑,搞得乡村建筑群五花八门、不伦不类……盲目引进完全不同于本地区的建筑风格(如“徽派”建筑)等等,都是属于这一类。

对待“传统文化”应有“文化自信”,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方面内容很多,限于水平,我一下子难以说清。这里只说关于包括“九厅十八井”(或“九井十八厅”)在内的传统建筑和当下“传统村落保护”和“乡村振兴”的问题,供大家讨论。

首先,要认识到传统建筑是时代的产物,大多现在已经“落伍”,“传统建筑”的保护只能有重点的“保护”。对有“保护价值”的重点保护对象(属于文化遗产),应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让其继续“活”下去,并尽可能的将其利用起来。

其次,抓好乡村建设的规划、设计、管理。让民族风格、地方特色在新的乡村建筑中得以延续,这也是传统村落的“保护”,是很重要的“广义保护”。这两点,我在2003年建设部期刊《小城镇建设》发表的一篇文章《民居的建筑特色与时代局限——以培田为例》就有提到。

但愿我们的乡村能够延续传统,又能够走向现代,成为理想的家园。

作者介绍:

吴念民,培田人,高级建筑师,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出版作品《大屋碎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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