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土默特旗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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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旗武装

1、陆军混成营

清末 土默特两翼的 步骑两营,民国建国后仍按原建制保留。1912 年(民国元年)10 月,绥远将军张绍曾到任后,划一军制,将土默特步兵营编为第一旅步兵第一团第二营,骑兵营编为骑兵第二团第二营。1913 年,又将上述两营编入晋北中路混成第一旅。其编制,步兵营官佐 32 员,兵夫 547 名,编为4 连,每连 3 排;骑兵营官佐 23 员,兵夫 266 名,编为 3 连,每连 2 排。两营仍驻旧城顺城街对面路北的营房内。

1913 年 10 月下旬,张绍曾与归化城副都统贾宾卿合谋,决定解散土默特旗武装。11月 3 日晚,贾宾卿命令步骑两营在小教场集合。队伍集合甫毕,立即被张绍曾所派北洋军二十镇八十团包围,强行缴械。贾宾卿宣布,所有官兵一律退伍,官佐每员发给盘费 5 元,兵夫每名发给 1元,立即遣散。同时宣布,因"边防吃紧,军队开往前方,后路空虚,应即招募新军,以资防守"。委任方汝梅为新招土默特陆军混成营营长,孔庆盛为副官,华以慧为步队第一连连长,宋镇东为步队第二连连长,珠尔翰阿为骑兵连连长。全营编入陆军混成第二旅第四团。

该营于当年 12 月初招募成军,士兵中除少数土默特人外,均系汉族。其薪饷仍由土默特旗库支付。兹将该营编制、薪饷载录如下∶

营部∶

营长1 名,薪金、公费各 100 元,柴价 120 元,共计 320 元。副官1名,薪金 60元。

军需长、军医长各1名,薪金各 36元。书记长、军医生各1名,薪金各 30元。司书生 2名,薪金各 30 元。

护目1 名,饷 6 元 6角;号目 6 名,饷各 6 元;匠目1名,饷 9 元;枪匠 3名,饷各6元6 角;皮匠 3 名,掌匠1名,饷各 6元;伙夫 2名,饷各 4 元 2角。以上共计 23 名。各连∶

步兵连长 2 名,薪金各 60 元,公费各 10元。排长 6名,薪金各 30元。司务长 2名,薪金各 24 元。司书生 2名,薪金各 15 元。

护兵 4名,饷各 6元;号兵 4 名,饷各 6 元;医兵 2 名,饷各 6元;正目 18名,饷各6元6 角;副目18 名,饷各 6元3 角;正兵 72 名,饷各 6 元;副兵 144名,饷各 5 元 7 角;伙夫 13名,饷各 4 元 2 角。以上共计 292 名,每连146 名。

骑兵连长1名,薪金 60元,公费8元。

排长 2 名,司务长、司书生各1 名,护兵、号兵各 2 名,医兵1名,正目、副目各 4名,正兵 16 名,副兵 32 名,伙夫 4 名,其薪饷均与步兵连同。另有马夫目1名,饷6元,马夫8 名,饷各4 元 2 角。战马63 匹,每匹马干4 元5 角,掌、缰每匹 3 角。骑兵连计官兵 80名。

该营装备主要是被解散的土默特步骑两营的枪支,其中有德国造新 式马步枪 190 余支,湖北造步枪 260 余支。该营薪饷等费每年约需 55 700 余元,除由中央接济饷项1930 多元外,其余均由旗署自行筹措,按月呈解将军(后为都统)署核收转发。

1916 年(民国五年),绥远都统潘矩楹将 土默特混成营编入绥远警备队,都统署规定,土默特旗署每月需呈解警备队饷洋 7 166.67 元,名为"协饷"。其中每月向陆军部请领协拨马干洋 2 754.64 元,由少绥财政厅厘金项下请领半饷洋2 059.1元,由塞北关牛马桥牲畜税项下常 年拨领公费、谷价洋共计 12 743.627元(每月平均1 061.969 元),均由旗署领(提)回解呈,旗署每月实出协饷1 290.96元。但是,前三种款项往往不能按时领(提)取,陆军部、财政厅和塞北关有时还借故拒绝付款,如 1920 年(民国九年)10月至 1924 年(民国十 三年),三项款共积欠 20 余万元,而历任绥远都统催解"协饷"决不稍待,于是旗署不得不用发商银两垫付,或靠借贷解呈协饷。1926 年(民国十五年)9月,旗署已无法筹措协饷,不得不以本旗在中国银行和 山西银行的股票连同息折作抵押,借城平银 8 300 两(实算为银洋万元,月息 1分 5 厘),以解交军饷。此项借款到期时,旗署不得不将发商生息之息本银提回,偿还债务。不仅如此,1927 年(民国十六年)都统商震还把旗署应解协饷由 1 千 2 百余元增至 5 千余元,筹措愈难,致使旗署财政支绌。此项"协饷"直至国民政府成立,满泰出任总管才停止解呈。

2、"老一团"

1913 年(民国二年)3月,土默特骑兵营第三连暴动,在武川、达尔汗旗一带游动作战,多次击败绥远当局的进攻。1914 年 10月,该连接受招抚(详见本节"战事"条),所部编为绥远骑兵游击队,编制 300人,常驻包头一带,该队 由玉禄任司令,下设 3 队,分别由有亮、松秀、都隆任各队队长。

此后,该队番号和统属关系屡变,大致情况如下∶

绥远警备队第三路———1916 年(民国五年)5 月,绥远都统潘矩楹成立绥远警备队,将玉禄所部编作警备队第三路,驻防归化城,有警则派往各县防剿。

警备队第三路官兵共 3百余名,大部分系土默特青壮年。总队长玉禄,总队副满泰,参谋长荣祥,副官长耿子荣,军需官瑞辑五。下辖 4 队(连),第一队队长多才,第二队队长李根车,第三队队长习松山,第四队队长荣松亭。

绥远补充团——1921年(民国十年)10 月,绥远都统马福祥将警备队第三路改编为绥远补充团,属宁海军(马福祥部)统辖。玉禄任团长,下设四大连,少校连长(多才、李根车等)以下各设排长 3 名,军饷按陆军 8 成发(以银元计算)。团部驻萨拉齐城中,各连驻防绥西一带。1923 年(民国十二年),以包头城防吃紧,补充团移防包头城内,担负包头及河西(即伊克昭盟)的剿匪任务。1925 年(民国十四年),玉禄在河西的剿匪战斗中阵亡,由满泰继任团长。

此后,补充团名称、统属关系数变,但始终为 1个团的编制,而且官兵基本保持原班人马,故而人们习惯地称之为"老一团"。

绥远暂编骑兵第三团——1925 年 8 月,绥远都统李鸣钟改补充团为绥远暂编骑兵第三团,任务仍为防剿土匪,捍卫地方。其编制,团部之下分四大连,兵员增至 8 百余名,军饷按陆军标准发给,实力较前大增。团长满泰。隶属于冯玉祥的国民军。

骑兵第一旅——1926 年(民国十五年)3月,李鸣钟将暂编骑兵第三团和收编的约一个团的骑兵,合编为骑兵第一旅,旅长满泰,一团(老一团)团长李根车,仍为 4 大连建制,驻防于包头、五原临河东胜一带;二团团长耿子荣,防区在萨拉齐、托克托、武川、固阳一带。

山西陆军骑兵第五师——1926 年 12 月,晋军来绥,绥远都统商震将骑兵第一旅扩编为山西陆军骑兵第五师,下辖十三、十四、十五和骑兵独立 团共 4团,各团均为 4 大连建制。师长满泰,"老一团"为该师的一个团。

陆军骑兵第三十军——1927 年(民国十六年)10 月,奉军入绥,将骑兵第五师扩编为陆军骑兵第三十军,隶奉军 统辖,由满泰任军长兼绥西镇守使,驻包头。该军下辖 5 个旅,驻防于包头以西至五原一带,原骑兵三团(老一团)为其中的一个旅。其军饷由包头征收之护路费项下拨发,不足部分由中央补助。该军以剿匪为主要任务。

骑兵旅——1928 年(民国十七年)春,晋军复入绥远,9 月,绥远区主席李培基奉阎锡山 之令,大规模编遣绥远地方各军,将三十军缩编为骑兵旅。时满泰去职,被任命为 土默特总管,骑兵旅旅长为李根车,下辖两 团,即 晋梅五团(老一团)和史钦芳团,该旅归晋军第 二师统辖。缩编未及两个月,李培基再次缩编该旅,李根车愤而辞职。不久,晋军骑兵第二师师长郭凤山请李根车 出任"老一团"团长,李应命,担任临河、五原城防及河西剿匪任务。

黄马队——1929 年(民国十八年),晋军第三十七师师长王靖国任绥远警备司令,将李根车团(老一团)改称为黄马队,驻河西一带剿匪。到 1932 年(民国二十一年),又将黑马队两个连(官兵中土默特人较少)补充进"老一团"。当年 6 月,"老一团"在李根车率领下,开赴察哈尔,加入抗日同盟军。

多伦抗战以后,"老一团"驻守于大青沟一带,1934 年(民国二十三年),奉调驻防丰镇。绥远省政府主席傅作义以"老一团"不适应正规操练并染有鸦片烟嗜好为由,将该团调到大同卧虎湾,被太原绥靖主任阎锡山强制解散,枪马归公,人员遣散。被遣散的"老一团"官兵,有相当 一部分人前往百灵庙,参加了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保安队。

3、卫队和矿巡队

卫队,是用作警卫土默特总管署(1934 年以后为旗政府)的一支队伍,编制约相当于一个排。总管署有时派遣卫队官兵到乡间执行勤务,如催粮要草,防匪剿匪等,故而亦有差遣队之称。

矿巡队最初称作马卫队,系专为保护土默特旗所属各沟煤矿及税卡而设。

有时总管授权矿租煤税总局调遣 、指挥该队。其编制相当 干 一至 两 个排。

卫队与矿巡队有时为同一队伍,仅名称不同而已。有时则各自成队,各有专责。其发展变化情况大致如下∶

民国初年,土默特地区 匪患严重,为保护税卡,捍 卫窑 户,总 管署干 1915年(民国四年)组建了马卫队,共约 10 余人,派往萨拉齐 一带各沟值勤。同年冬,总管元恺在给矿租总局的指令中说∶"近来租税各卡被匪 抢掠层见迭出,若不设法维持,于税收前途必受影响,应将该卫队缺额从速补足,以资保卫。"遂于11 月下旬续招队兵,编为 4 棚,每棚设正目1 名,正兵 9 名,伙夫1 名,共 44名,以队长王进才、副队长富春统率之。其装备主要是老毛瑟枪,共 30 余支,另有刺刀 40把。其薪饷,队长每月 20 元,正目 6 元,正兵 5 元。招编成伍后,即以二、三、四棚驻扎石拐沟等处巡防,头棚则留在总管署,名之曰差遣队,委黄保才为队官,以警卫总管署和临时差遣之用。差遣队于次年年底扩充至 30 人,其中队官、录事各1名,巡目2名,队兵 26 名。1917年(民国六年),因萨拉齐一带匪氛渐平,裁撤马卫队兵 20名,仅留 10 余名。此后,该队直至 1921年(民国十年),其编制始终保持 20 名左右,差遣队则一直保持两个班的编制。

1922 年(民国十一年)5 月,萨拉齐县保卫团哗变,胁迫马卫队(包括队长) 10 人携枪出走,旗署将马卫队更名为矿巡队,另行招编 20 人,仍驻萨拉齐县沿山一带巡防。

1928 年(民国十七年)满泰出任土默特总管后,将矿巡队解散,于12月初组建护矿队,设队长、书记各 1 名,下辖两棚,每棚正目、副目各 1 名,正兵 8名,伙夫、马夫各.1 名。次年,将护矿队和卫队合编,仍称作卫队,下辖两排,每排 3 班。除留两个班(共 20 人)警卫旗署外,其余(共四个班均为马兵)分别派往石拐沟、万家沟、巴图沟等处保卫税卡。以上建制一直保持到 1932 年(民国二十一年)。

1933 年,总管署将卫队扩编为 3 排,每排 4 班,每班上、中、下士各 1 名,正兵、副兵各 4 名,伙夫 1 名。其装备,毛瑟枪与套简、湖北造步枪各半。其薪饷,队长仍为每月 20 元,正兵、副兵月饷各增加 2 元。

1934 年(民国二十三年),荣祥继任总管不久,即将卫队分别编作矿巡队和旗政府卫队。矿巡队(也称骑兵卫队)下辖两个排,驻地同前。旗府卫队约为一排,仍驻归绥城内。当年 11 月中旬,旗政府曾制定"矿巡队纪律八条",内有"官长士兵一律不准吸鸦片、赌博","不准滋扰民宅或勒索用品"等规定,但并未严格执行。该项"纪律"公布施行不久,矿巡队兵就先后向 60 余家窑户勒索靴鞋钱 300 余元,窑户敢怒不敢言。

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7 月,后绍卜亥乡自卫团要求将该团改编,归矿巡队管辖,旗政府遂将其编为矿巡队第三排,委任云占海为排长,"无事则保卫地方,有事则互相联络,遥为声援"。这个排的 15 名队员均系当地农民,自卫团本为临时性民间防卫组织,故不久即告解散。到1937 年(民国二十六年),矿巡队仍为两排,共 6 班,每班 9 人,其班长、副班长、正 兵月 饷分别 为 9 元、8 元、7元。旗府卫队则缩编为两班,每班 12 人,薪饷同矿巡队。

日本占领期间,伪旗署另行招编矿巡队,编制扩大,全队相当于一个连。其装备 以日式步枪为主,驻扎于把什村至石拐沟沿 山 一带,仍以保护税卡为要务。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开辟以后,该队部分官兵,如排长李连庆等,曾多次掩护八路军、游击队工作人员,并以枪械子弹等支援蒙古抗日游击队,中共党员贾力更曾多次在该队官兵中进行抗日宣传,中共党员勇夫也曾在该队长时间存身。抗战初期,旗府卫队的部分官兵随荣祥西撤。未走者后来为伪旗署卫队队员。约当 1938 年中,卫队解散,队员成为伪警察

日本投降后,旗政府分别重新组织矿巡队和卫队。1948 年 5 月,重组后的矿巡队建制如下∶

队部设上校队长(云生祥)、少校队副、上尉副官、少尉军需、文 书上士、传令中士班长各 1 名,传令兵 4 名。下设两个分队,每队设上尉(或中尉)分队长、中士、下士班长各1 名,列兵12 名,全队官兵共 40名。

旗府卫队设中尉队副(荣耀龙)、中士、下士班长各1 名,列兵 6 名。以上编制一直保持到 1949 年绥远和平解放

此外,土默特镇国公色楞鲁汝精札布(即色业布)于 1922 年(民国十一年)冬经绥远都统马福祥批准,成立了公爷府马卫队,队兵 10 余人,常驻公爷府(即今武川县大公村)。该队成员多系兵痞,曾在圪妥、克力沟等 20 余村"滥号草料,勤派款项",并"吊打会首"。都统署曾令士默特旗署"切实查办",故该队行为稍有收敛。30 年代初,公爷府穷困,无力养兵,该队遂告解散。

4、蒙边司令部

1931 年(民国二十年)"9·18"事变发生后,太原绥靖主任阎锡山以形势日紧,于次 年 4 月令绥远省成立蒙边司今部,委任满泰为司今,今其指挥绥远境内各蒙旗军队,以巩固边防。因军费筹措无着,司令部既无直辖部队,也未能统一指挥各旗军队,仅以土默特旗矿巡队为基础扩编数十人,称作骑兵卫队,分驻大青 山 沿 山 一带。司令部之经费,每月 向绥靖公署请领,再由绥远稽查 处核发。1934 年(民国二十三年)春,曾请准添编手枪队,以便联络各蒙旗。蒙边司令部之组织如下表所示∶

蒙边司令部成立未久,满泰患病,自1933 年冬始,即由参谋长代行司令职务,实际未能开展工作。1934 年 7 月满泰病故,8 月,阎锡山电令;"蒙边司令部现无存在必要。"遂于当月 30 日解散,所属骑兵卫队仍归土默特旗管辖。

5、蒙古游击军第三区司令部

1938 年(民国二十七年),绥境蒙政会指导长官公署呈准国民政府,在鸟、伊两盟及土默特旗成立游击军,共划分三个游击军区,土默特旗为第三游击区域,由土默特旗和绥东 4 旗(即察哈尔之西 4 旗)组成第三区司令部。1939 年元月,该司令部成立于陕西榆林,其组成为∶

中将司令荣祥,少将副司令纪贞甫(察哈尔人),上校参谋长巴靖远(土旗人),少校参谋杜锐,上尉参谋陈培仁;中校副官长呼景光,少校副官主任张少华,中尉副官苏玉良(另有少尉副官2 人);少校参议贾汉卿。

司令部下辖两个大队,第一大队少校队长贺仁杰,辖两个分队,分队长为马禄祥(上尉)、张怀义(中尉);第二大队少校队长贾琮,亦辖两个分队,分队长为王定山(上尉)、刘太平(中尉)。

其人 员总计 103名,其中司令部 20人(包括卫队),第一大队 45人,第二大队 38 人。其薪饷由军政部发往指导长官公署,再由司令部按月请领。其装备以七九枪为主(约 34 支),无枪士兵则发给手榴弹数枚。

蒙古游击军第三区 司令部曾于 1939 年冬派所属部队开往达拉特旗,与达旗伪僧盖 部 交 战数次,因不断遭受敌伪进攻,南撤到郡王旗等 处驻扎。还曾派人渡过黄河,在敌 占区 进行伪 军 策反 工作,有 伪绥西 联军连长马德胜率队反正。1943 年又有伪托克托县保安大队任殿分部归正,因该部多 为土默特旗蒙古族,军政部任命任殿分为土默特旗保安队长,归荣祥指挥。

1940 年冬,蒙游三区骑兵队(第 一支队)奉命调往陕坝(在今杭锦后旗)整训。1943年步兵队亦调往陕坝整训,司令部特务队两个班仍驻榆林。整训期间,该部队定编为 60 人,待遇极差,如官兵请长假者每月多 至三四起,逃跑者也不少。故而荣祥电请傅作义,准许该部开拔前方"积极活动,另谋办法"。1945年前半年,该部合编为一队,连同官佐共 64 人。8 月初,全队开往接近包头的塔尔洪滩,但未与日伪接战。

蒙游三区 司令部的番号保持到抗战胜利后撤销,其官兵多数编入新成立的土默特旗保安大队。

6、保安大队

前述任殿分部于1943年归正后不久,被国民党第二十二军骑兵团缴械,队伍瓦解,所剩无几。1944年10月,傅作义准将任部编为土默特保安队,于是荣祥责成殷石麟建队。殷招募 90 余人,连同荣祥在榆林的卫队30 余人,及任殿分残部,编作两个中队,由殷石麟任队长,贺礼贤、云天龙任中队长,驻扎于达拉特旗鸟兰甲坝。其装备为两挺机,枪、40余支步枪、10 余支 短枪,以及 傅作义拨发的一批手榴弹。

1945 年(民国三十四年)8 月上旬,殷石麟奉命率保安队返回土默川,行至美岱召一带,获悉日本已投降,遂加速东进。沿途收编一些伪军(如伪十八团官兵),进入归绥市以后,又收编一批伪蒙古军(如伪十六师的土旗籍官兵),队伍迅速扩大,约有 1 500 余人。1945 年冬归绥战役之后,傅作义将土默特旗保安队改编为蒙古骑兵旅,由荣祥任旅长,派李作栋任副旅长,下辖两个团,分别由殷石麟、满那生任团长。接着,该旅被派往和林格尔县驻防,抵御八路军。不久,荣祥密令殷石麟返旗(仅带回一排人马)。9 月,该旅受到八路军沉重打击,多人被俘,有的起义(如王秉义的主力连),有的哗变,全旅崩溃。

1946 年春,原蒙古骑兵旅连长贺礼贤率队回到旗政府,又收纳召 河地区祁力布的骑兵 90 余人,荣祥向绥远省政府请准,重新 组织了 土默特旗保安大队,大队长殷石麟(上校),大队副满治邦(中 校)、荣存瑞(少校),下 辖两个中队,一中队长贺礼贤,下设 3 个分队,分别由王维成、全耀廷、王忠兴任分队长,每分队 3 班,每班 6 人;二中队长祁力布,队副巴文科、云连升(均为上尉),格拉登、敏久洛、单定思楞任分队长,每分队亦 3 班,每班 6 人。另外,还成立了保商特务队,队长荣存瑞,队副李振飞(上尉),分队长云继森(中尉),特务队长樊登云。全队约 70 余人,除护送往来后山一带的商人外,还分驻各自治督导处和矿租分局。

是年冬,旗政府收编由河西流窜到萨拉齐 一带的云得胜部 120 余人,连同前此收编的流窜于察素齐等地的伪军散 兵 90 余人,保安大队总兵力达 4 百余人。

1947年,经 绥远省政府主席董其武批准,土默特旗保安大队扩编为保安总队,其组织情况如下∶

总队部∶

总队长殷石麟(少将),参谋处主任满存生(中校),参谋薛有德(少校)、白政明(上尉);副官主任满那生(中校),副官荣存瑞(少校)、全耀廷、屈富(均为上尉);军需主任云从龙(中校),军需李兴元(少校),书记长李建勋(上尉)。另有司书、司号、传令兵、文书等 30 人,卫士班 15 人。

第一大队∶

殷 石麟兼大队长,大队副贺礼贤(中校)、巴文科(少校),军需张家权(上尉),副官以下7 人。下辖三个中队。

一中队长王茂胜(中校),队部共9人。下设 3 个分队,一分队长王荣华(中尉),二分队长李根全(少尉),三分队长李元(少尉)。每分队辖两班,每班 9 人(三分队为12 人)。

二中队长祁力布(中校),队副巴文科以下共 7 人。下设 3个分队,敏久洛(中尉)、单定思楞(少尉)、嘉木色楞扎布(准尉)为分队长,每分队辖两班,每班 10 人。

三中队长王青山(少校),辖两个分队,一分队长云芝俊(中尉),二中队长云占海(中尉),两个分队辖 3个班共 19 人。

第二大队∶

大队长云德胜(上校),大队副满那生(中校,后升任大队长,大队副由荣存瑞接任)、张秀峰(少校)。下辖两个中队,一中队长云生祥(少校),辖两个分队,分队长苗占 山(中尉)、王 占 山(少尉),每分队辖两班,每班 9 人。二中队 长 成守

忠(少校),下辖两个分队,一分队长杜宝山(中尉),二分队长缺,两队共辖 3 个班。

1948 年 9 至 11 月,在第 二次 绥包,战役中,贺礼贤率领的土默特旗保安总队第一大队,在察素齐一带起义,11 月间随中国人民解放军撤走,保安总队仅剩云存瑞、祁力布两个中队。年底,起义的保安总队部分官兵(约百余人)逃回,殷石麟受命重新整编保安总队,将两个残缺的大队编为一个大队,由满那生 任大队长,云存瑞任大队副兼第一中队长,第二中队长为云生祥,第三中队长为祁 力布。各中队辖 2 至 3个分队,每分队辖1 至 3 班。除祁力布中队仍驻召河外,其余均驻毕克齐。

1949 年 3 月,经绥远保安司令部批准,将土默特旗保安总队扩编为保安司令部,由荣祥兼任司令,领中将衔,殷石麟任副司令兼参谋长,领少将衔,下设参谋处、副官处、军需处。参谋处主任克寿卿,副官处主任赵魁武,军需处 主任王哲山。另有修械所和卫队,卫队长为云振邦。司令部所统兵力即前述之保安总队官兵。

有关土默特旗保安队的情况,1947 年夏蒙藏委员会西蒙调查 组的《土默特特别旗调查报告》说;其保安队"仅存一个大队,官佐士兵只二百八十余人,步枪二百余支,手枪十余支,轻机枪两挺,各种弹药亦甚充足。分驻各地之士兵,每月向该驻地按亩摊派一升至五升杂粮为给养。士兵每月薪饷不过五六千元,官长每月五六万元,所以其士兵生活非常艰苦,服装褴褛不堪"。

土默特旗保安队士兵,主要是本旗蒙古族青壮年,也吸收少量汉族参加。解放战争期间,绥远当局大规模抓丁,蒙古族青年有被抓强行编入各部队的。鉴干此,旗政府曾通令全旗"十八至三十岁之蒙丁,均编入保安大队,限期集合训练"。对在战争中被俘或起义的保安队官兵,旗政府曾照省府训令命全旗各地"严密注意"。荣祥在其手谕中说;绥包战役中"本旗骑兵被俘去者颇多 ,陆续还乡者不乏其人。凡此等匪区归来之官兵,无论有何乡证件,均需注意严密 盘查,不得疏忽。各督导处务须将此类官兵调查清楚,取具连环切结列册具报,不许延误"。

旗保安队官兵欺压群众的事件时有发生。如 1946 年旗政府派遣保安队三中队驻防召河地区,分队长郭士俊于1947 年 2 月 15 日在大伊克村观灯,随意开枪,打死妇女 1 名。分队长李根全及其部属骚扰东河村民,抢夺民间车马,并奸污妇女数名。山后自治督导处各保甲呈文旗政府;"今后勿派不规则之部队再来召河。"对此要求,总管批示曰∶"应 毋庸议。"

7、其它武装

百灵庙蒙政会保安队——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即百灵庙蒙政会)于 1934 年 4 月成立后,招编了一支队伍,名曰蒙政会保安总队,共约千余人,多数为土默特蒙古族。德王(德穆楚克栋鲁普)于 1936 年初易帜,成立了"蒙古军总司令部"。此举在蒙政会保安队官兵中遭到强烈反对。此前,中共党员云泽(乌兰夫)、李森等数次赴百灵庙,宣传爱国抗日,鼓动官兵举行暴动,得到部分官兵的赞成,而绥远省政府则从南京请来蒙藏委员会蒙事处长巴文峻,并通过巴说服云继先、朱实夫等进行"兵变反正"。春节期间,云继先、朱实夫、苏鲁岱、任秉钧在绥远省政府与秘书长曾厚载、35 军旅长金中和、巴文 峻共同商定了具体计划,约期进行兵变。1936 年 2 月 21 日夜间,云继先等率队举事,整队南下,傅作义派汽车接至二份子。25 日发表通电如下∶

(职衔略)继先等服务百灵庙蒙政会,二年来矢勤供职,深愿我蒙古在中央领导之下,服从德王,增民福利,乃自去冬,德王东 去不返,庙方环境日非,或谓西苏尼特旗已组织军政 府,或谓德王委李 守信为军政部长,或谓察北六县改年建号,遥该繁多,莫衷 一是。尤以消息隔绝,既无,面晤申白 之机会,又 无从 转达下情,而会中负责者,一切讳莫如深,甚至有危害生命。继先等不得已,遂率同官兵千余人,并联合职员百余人,于二十一日离开百灵庙,在庙南觅地集合,听候中央及地方当局之援助。特声明如下 ∶

(一)继先等均系南京、北平各大学及军事学校毕业之内蒙青年。

(二)近因德王情况不明,且消息隔绝,感受生命危险而出走。在激于爱国热忱及不背叛国家原则下,无所谓斗争,更无所谓叛变。当出走时,未取分文,经过地方,亦从严约束,秩序如常,可反证 继先等所为,谓之避祸可,谓之爱国

反正亦无不可。

(三)绥境蒙政会已成立,旧蒙政会职权当然限于察省之行政区划,至属明显,继先等西蒙青年为多,不应再受旧蒙政会之指挥,故此次脱离,虽情非得已,然亦为当然之处置。

诚恐远道传闻失实,或会方横加诬陷,谨布经过,尚希垂察。

保安处科长云继先 民政处科长苏鲁

教育处科长贾鸿珠 财政委员会科长任秉钧

参事厅参事康济民率同仁及官佐士兵千余人同叩

(2 月 26 日)兵变官兵抵达二分子后,被前来"迎接"的傅作义部旅长孙兰峰缴械,而后徒手越过大青山,分别驻在归绥县毕克齐、察素齐和萨拉齐县水涧沟门村,傅作义给予"归绥县防共大队"、"萨拉齐县防共大队"番号。不久,国民党中央给予"蒙古保安总队"番号,傅作义改为"蒙旗保安总队",命云继先为总队长,朱实夫为副总队长,发给月饷万元,购马费 5 千元。

当年 9 月,因傅作义仍不发还武器及挪用马费等事引起士兵不满,在章文锦等的策动下,发生哗变,云继先被打死,部分官兵重返百灵庙,途中被傅作义打死多人,这支队伍遂告解体。

蒙旗独立旅——— 1937年春,白海风(喀喇沁旗人,黄埔军校 一期生)向国民政府请准,重新组织绥远蒙旗保安总队,许多土默特旗青年和参加百灵庙兵变的士兵加入该队。白海风任总队长,下辖两个大队(二大队长朱实夫),最初驻归绥一带。"七·七事变"以后,傅作义部开赴山西,该队曾到百灵庙接防,不久即转移至固阳县。当年夏季,东北挺进军司令马占山包头召开军事会议,决定将该队改编为蒙旗独立旅,旅长白海风,政训部代主任云时雨(即云泽,时为该部科长),一团长纪松龄,政治指导员克力更,二团长朱实夫,政治指导员王允文。8 月间,日军进逼绥远,该旅开往归绥,在大黑河北岸布防。10 月12 日夜,日军石黑旅团在伪蒙古军 3 个师配合下进攻归绥,蒙旗独立旅与绥远国民兵、马占山部 予以抵抗,13日撤往包头,次日该旅南渡黄河,驻守于伊克昭盟。

1940 年,蒙旗独立旅改编为新编第三师。次年,国民党指令在该师"肃清共产党"。在该师开辟工作的中共党员,有的已经暴露,如乌兰夫、克力更等撤往延安,尚未暴露的继续留在该师开展工作。不久,新三师被调往甘肃整训。解

放战争期间,该师被缩编为旅,曾参加对人民解放军作战。1948 年底,该部 一个团在云德权率领下起义,参加 了中国人民解放军。

附∶保商团

民国初年,绥远匪患严重,归化城往来于外蒙古和新疆 的商队经常遭到抢劫。1916年(民国五年),为保护商路,由以大盛魁为代表的各大商号发起,经绥远都统蒋雁行批准,成立了保商团。该团纯为保护旅蒙商的商路而成立,既不为土默特旗服务,也不归土旗指挥,但其主力由土默特人组成,活动在土默特境内,故附录于此,以兹参阅。保商团官兵来自下列几方面;

土默特蒙古骑兵——清道光年间,曾在普会寺(沙拉穆楞召)一带 先后设置哈布塔盖、沙拉哈达、乌兰胡都克、乌兰诺尔等卡伦,由延寿寺(席勒图召)呼图克图每月各派黑徒 10 名巡缉。因普会寺系延寿寺的属召,以上黑徒即主要由普会寺选派。保商团成立之初,即以守卡黑徒及其枪马为基础,招募土默特蒙古骑兵 一队(相当 一个连),作为该团主力,常驻召河(部分驻 可可依 力更镇)。

商会保卫团——清末,归化城各商号为协助军警维持治安,保护商业,由大商号各出铺勇 3名,归化城副都统衙门拨给枪支,组织成队,分班巡逻。民国初年,铺勇改为商会保卫团,负责保护城内商号。成立保商团时,即以此编为一队(步兵),常驻 归化城。

达尔汉旗骑兵——保商团成立之后,为保证商队经达尔汉、茂明安等旗境内的安全,遂与达尔汉贝勒旗联系,将该旗驻百灵庙的蒙古骑兵增编一队,仍驻原地。

保商团团董由各大商号经理担任,如大盛魁经理段履庄、天义栈财董王可升等,团总由普会寺银海喇嘛担任。其经费由归化城商会提供,如一次即拨给银洋 3 万元,购买步枪 3 百余支,并在召河修建营房,作为团部驻地。保商团各队分段负责由归化城至外蒙古交界处商队的安全,有时也参加剿匪战斗。1930年(民国十九年)以后,绥远的旅蒙商业日渐萧条,保商团缩编,仅留土默特骑兵一队。1937年 10月以后,保商团解体。

转载自《土默特志》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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