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安顺凤仪书院述论(下)

3.以院规为核心的学生管理体系

凤仪书院院规确实存在的,《条规》即有提及田,但未流传下来,我们所要讨论的也只能以《条规》所记为主,以此管中窥豹。

(1)注册与考课。所有生童须每年一次在监院处报名,,缴纳报名费后,即获得印票-一张,之后谒见山长。应课时,考生须出示印票,以严明身。

(2)住宿。生童可住书院内,也可不住,无强制性要求。但住书院者和不住书院者,即“住斋”与“馆外”,则稍有区别。如前文已述之考卷标注、官课课谷发给问题等。

(3)住斋生管理。住斋生因住书院内,离师友近.故山长等多加亲近。如其课程等,随时由山长酌定。再者,住斋生对于宿舍之床架桌凳等均不许搬移,但可自行预备其他物资。

(4)教育。所有生童应以自学为主,但并非毫无计划,而是按照定规程进行,原则上应按程端礼《读书分年日程)这-在清代影响深远的读书计划进行,或有修订,亦未可知。史料有阙,暂不妄议。

4.以学田为核心的教育经费管理体系

教育经费充裕与否是影响到书院生存、发展的重要经济因素,经费不足已成为很多书院关张的主要因素。有鉴于此,凤仪书院的经费投人与使用直受到管理者的高度关注。就现有资料而言,该书院的经费来源有二,一为学 田收人,一为典商生息,尤以前者为主。

学田,是官学、书院等所有的田地,其收人主要用来支付各项开支,维系教育机构的正常运转。道光年间,知府朱德琏即言:“书院置设田地,,原以备课卷、奖人才及一切薪水工食之所资”(21。而学田的取得不外两途,一为 主动购置,一为接受捐助。

在典商生息方面,道光二十六年《凤仪书院田土并章程碑记》载,书院将余银十八两存于万胜当生息(2] ;又,光绪初贵州巡抚岑毓英捐银四千两交商生息。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凤仪书院实行三级监管制度,书院内部具体由斋长负责,其财务报表则一式三份,同时上报府、县,以备查验。为杜绝私吞、恣意挪移的情况,书院章程对此也做了严格要求,如:

(1)在典商生息方面,监院斋长不得私相阴蚀,相关商铺也不得私自将该项银款移交私人。

(2)在添置物资方面,所有器物均需登记造册,零星检修由斋长随时经理,而遇倒塌、工程稍大者时,必须禀请监院会同追定,方许开支。

(3)在学田管理方面,书院将土地转租给佃户耕种,佃户按照约定缴纳租谷。为保证收人能及时纳人书院,管理层也明确规定佃户不得随意更改学田之疆界,除随意短欠租谷及犯法或自愿退佃外,书院也不得任易更换佃户,而监院斋长等负责收租者也不得与佃户串通牟利。租谷皆须实收实发,不准私行折收折卖。

当然,书院经费来源主要为政府募捐,其经费使用亦受到地方政府的监督。这也凸显了清代书院官学化的倾向。

三、祭祀活动

古代书院集教育、藏书、祭祀学术于一体,是一一个具备多种功能的教化机构。凤仪书院的教育功能前已述及,其于藏书、学术两项无明文记载,但对祭祀有少量记载,兹略述之。

书院祭祀的对象常常标志着书院的学术方向和学风,所以除了普遍祭祀的已学派的代表人物、或与书院有密切联的 公认的儒家先圣先贤外,都会把自在其大兴土木之时,即建有仓圣厨殿五间,人物加以祭祀'6)。就凤仪书既本电位以及各官有功德于地方者长生禄位”,身内祭祀仓圣汉尹道真、明E阳明牌,空的创造者。祭祀仓圣,对于识文断字的读:书人。

1.仓圣即仓颉,传说中来说,无疑是题中应有之后:在即东汉尹珍。《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汉。

2.汉尹道真。经考,尹道真乐干荒裔,不知礼义 ,乃从汝南许慎、应奉受经物桓帝时群河郡人“尹珍自城始有学”。虽然现在对于尹珍的籍贯还有争议纬,学成,还乡里教授,于居地人,,且尹珍对于云贵-带文教事业之发发展影响深远,但清代安顺人认为尹珍就是当地人,故被视为“乡贤”.加以祭祀。这对提升地方知名度、凝聚民心也起着着重要媒介作用。

3.王阳明,即王守仁,心学大师,曾贬谪贵州龙场驿,由是阐发心学精华,对于贵州文教事业的发展影响非同一般, 而安顺毗邻王阳明当时的主要活动地贵,声教所被,亦当深远。这是祭祀王阳明的主要原因。再者,则似因当时书院管理层服膺王学,故特于仓圣殿内供奉王阳明木主。

4.祭祝各官有功德于地方者,方面表示了民心相背及百姓对造福地方之官吏的感念,另方面更希望通过对这类官吏的崇把来引导生童们门的价值观,使之在以后可能的仕宦生涯中为为民兴利,造福一方。

作者/万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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