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四县抗敌总会纪念馆

新四军四县抗敌总会纪念馆

AA级旅游景区

新四军四县抗敌总会纪念馆,原址为宝堰镇“怡和酒行”,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68平方米。该建筑建于1921年,1982年3月被江苏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该建筑具有典型的中西结合的建筑特色,设计科学,构思精巧,工艺考究,属苏州园林建筑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