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旅游景点事故「重大旅游景点事故预案」

导读:重大旅游景点事故「重大旅游景点事故预案」 福建天柱山欢乐大世界发生致人死亡事故,到底是什么回事? 重庆网红景点连续3年出事,游客被甩下山谷致死,曾多次整顿为何还能开? 近几年来国内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实例有哪些?

福建天柱山欢乐大世界发生致人死亡事故,到底是什么回事?

10月8日,福建长泰麻阳溪生态旅游区快乐大世界鲨鱼馆发生事故,造成1人死亡。新京报记者10日从长泰县委宣传部、长泰县文体旅游局了解到,事故与鲨鱼无关。一名女子在景区体验潜水时溺水身亡。当地已成立调查组,事故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10月9日晚,长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10月8日14时30分左右,位于麻阳溪生态旅游区的福建天柱山快乐大世界鲨鱼馆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根据事故的具体原因,当地政府正在调查。

看到官方通知后,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帖,是否是因为“鲨鱼吃人了?”

10月10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长泰县委宣传部获悉,一名20岁的女游客在事故中遇难。她在鲨鱼博物馆体验潜水时溺水身亡。与鲨鱼无关,没有其他人员受伤。

天柱山快乐世界鲨鱼博物馆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在景区正常运营期间,参与此次活动的潜水项目已经暂停整改。”鲨鱼是人工养殖的,没有攻击性。”

此外,长泰县文体旅游局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受害人并非被鲨鱼咬伤,溺水可能与游客身体健康有关。溺水事故调查组目前仍在当地成立调查组。

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生死就在一瞬间。或许今晚睡一觉,还不知道明天能不能醒来。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永远无法提前掌握,对于自己身边的人或物,我们一定要懂得珍惜。如果自己还有遗憾,就该做你想做,爱你所爱。对于此事,我们必须要重视自己的有限生命价值,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好好关爱自己的家人,为自己的理想奋斗。

重庆网红景点连续3年出事,游客被甩下山谷致死,曾多次整顿为何还能开?

网红景点层出不强,惊险刺激为主打标签,同时“粗制滥造”也是共同的特点。短时间内崛起,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宣传上,往往游客的安全根本无法保障。重庆奥陶纪景区一向以惊险刺激为名,2017年正式投入运营却连续三年出事,即使多次被整顿依旧有很多人赶着去。

一、奥陶纪连续三年出事

重庆奥陶纪悬空300多米、A字型的天空悬廊成为主打项目,玻璃吊桥、天空悬廊、丛林飞跃、跳崖机各项目迅速走红网络。投入运营的几年间,游客不断。9月19日,一名工作人员在乘坐景区4号速滑线拍摄宣传视频,到站时却发生意外,从高空坠落,不治身亡。2018年,一位游客在玩极限飞跃时背后保险扣脱落,幸亏当时游客已经走到了终点。要知道低下就是万丈深渊,稍有不慎就是粉身碎骨。然而事后景区却称其为营销手段,拿人命开玩笑确实是好手段。2019年,景区18米悬崖秋千出现故障,游客飞到最高点却没有被松开,幸而游客没有脱离椅子,没有生命危险。

二、项目危险却依旧人山人海

奥陶纪景区建在悬崖边上,透明的玻璃栈道,18米的高空秋千,丛林飞跃等高空项目,外面就是万丈深渊。确实惊险刺激,但同时生命安全也很难得到保障。2018年到2019年,奥陶纪的多个项目包括“步步惊心”、“极限飞跃”、“18米悬崖秋千”、“21米悬崖秋千”等被要求停业整顿,同时处以罚款。且在天眼查数据显示,奥陶纪旅业还涉及多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

然而即便如此,景区依旧在正常运营。这不仅仅是对安全的蔑视,更是对游客的不负责。追求惊险刺激但是不能用生命做赌注,既然知道是高危项目就应该管好自己,剩下的查办就交给相关部门去做。

近几年来国内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实例有哪些?

强行超车导致西藏发生30人伤亡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

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

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

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

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为巨大。大部分旅游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机临场处置不当或危险的驾驶行为,但往往也与其背后隐藏的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有直接的关联,西藏7.13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即是一例。主要表现在:

一是低价团必然导致高风险。发生事故的旅行团是由4家旅行社的12个门市部收散客拼团而成,该团收费为每人180元(含两天用车、一晚房费、三顿餐费、导游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门票),而实际此旅游线路的最低成本约为每人300元。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存在必然导致接待旅行社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安排低档次接待设施、雇佣非专业司机、强制游客购物、不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赚取利润 ,因而低价团必然导致旅游者个人安全风险的增加。

二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青藏铁路通车引发了全国性的西藏旅游热潮,西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人员超负荷运行,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据了解,目前拉萨1400余台旅游客车中,60%是内地人员挂靠公司私人经营,70%的旅行社门市部是内地人员挂靠承包,50%国内导游员来自内地,内地的一些非法经营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

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这种市场爆发性增长、西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人员服务条件不足、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市场监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

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责任没有落实。众多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措施不实、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有直接关联。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此次事故发生之前的半年内,西藏地区已发生了4起旅游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伤。

四是旅游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相对而言,西藏旅游具有较大风险性,对此,业内外都有共识。但是,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部分旅游线路道路艰险、行车条件恶劣。我国西部许多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大量风景秀丽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车条件较为艰难。经验不足或疲劳驾驶的司机一旦碰上危险的随机事件,容易引发旅游交通事故。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发生一辆旅游车坠入涪江事故、2006年4月30日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辆旅游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翻入路边100多米落差的谷底事故,都是由此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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