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山取石致文物本体完全消失,瓦房店市撤销两处遗址文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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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云台山烽火台、云台山遗址文物点的公示

云台山烽火台、云台山遗址位于瓦房店市谢屯镇沙山村前屯东约500米的云台山东项部和山顶南坡,1980年全国第二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时发现,由于开山取石,以上两处文物已于多年前本体完全消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17〕75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由瓦房店市文物审查委员会组织文物专家及社会公众代表进行了论证。专家及社会公众代表提出了拟撤销登记文物意见。现由瓦房店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至3月4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瓦房店市文物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瓦房店市文物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地址

瓦房店市图书馆四楼。电话:85612276

联系人:吕美峰

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瓦房店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2019年2月25日

关于瓦房店市历史建筑认定的公示

来源:瓦房店市政府网站

为推进瓦房店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历史建筑的保护,依据《辽宁省历史建筑认定办法的通知》(大规发〔2018〕2号)文件及大连市规划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和初步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及园区召开关于历史建筑认定的会议,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建筑名单,工作人员现场调研完成历史建筑的备选。2018年5月24日,组织文广局、建设局等相关单位的人员认定5处建筑列为初选历史建筑,2018年12月12日,聘请专家评审初选的历史建筑,最终认定3处建筑符合《辽宁省历史建筑认定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确定的3处历史建筑进行公示:

1、辽南府知府私宅(现太阳街道办事处潘大屯村村委会)

2、得利寺镇俄式建筑

3、得利寺镇日式民宅

凡对以上公布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在公示之日(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七日)起15天内向我局提出申述或书面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规划公示内容在瓦房店市政府网站公示为准。

监督联系电话:85682278

瓦房店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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