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事辨正 ┃ 谭人凤在选举总统时投了黄兴一票吗?

长期以来,在谭人凤的研究中,学界几乎一致认为,在1911年12月29日的临时大总统选举中,谭人凤投了黄兴一票。但经笔者查考,上述结论与史实不符。为了对历史和谭人凤负责,笔者不揣浅陋,对这个问题略作研究,以就教于方家。

关于1911年12月29日选举临时大总统的情况,当时参加会议湖北代表居正后来说:“午后一时,各代表齐集会场。是日由浙江代表汤尔和主席,湖南代表谭人凤自湖北赶入会场,精神百倍,登台报告武昌防守经过,众鼓掌欢迎。下台时向余耳语曰:‘尔为湖北代表,总统宜举黎元洪,副总统宜举黄兴。’余颔之。少焉,主席报告开会,命秘书长宣读上次通过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今日按照大纲选举临时大总统。计到会有十七省代表,每一省代表无论若干人,推一代表书一票,选举人不记名,众无异议。命秘书散票。谭老先生大声曰:‘湖南代表票给我。’秘书与之。以次投票毕,由主席指定监票人开票,结果孙文得十六票,黄兴得一票,合十七票,而不及黎元洪。”

作为上海《民立报》驻宁通信员而旁听会议的刘星楠在其《辛亥各省代表会议日志》(以下简称《日志》)中对当时的情况也有详细的记载:“十一月初十日(12月29日),山西代表景耀月、李素、刘懋赏,陕西代表张蔚森、马步云、赵世钰,江苏代表袁希洛、陈陶遗、雷奋、马良,安徽代表许冠尧、王竹怀、赵斌,江西代表林森、赵士北、俞应麓、王有兰、汤漪,浙江代表汤尔和、黄群、陈时夏、陈毅、屈映光,福建代表潘祖彝,广东代表王宠惠、邓宪甫,广西代表马君武、章勤士,湖南代表谭人凤、廖名缙、邹代藩、刘揆一、欧阳振声,湖北代表马伯援、杨时杰、王正廷、胡瑛、居正,四川代表萧湘、周代本,云南代表吕志伊、段宇清、张一鹏,山东代表谢鸿焘、雷光宇,河南代表李鏊、黄可权,直隶代表谷钟秀,奉天代表吴景濂到会,由议长汤尔和主席。监选员刘之洁(是日监选员,原定程德全、徐绍桢二人,因风闻是日有人在会场投掷炸弹,故均于初九日逃避赴沪),监视先开推举票,揭示被推为临时大总统候补者三人如下:孙文、黎元洪、黄兴。各省代表投票选举临时大总统,每省一票,到会代表十七省,共计十七票。投票结果如下:孙文得十六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为临时大总统。”

当年曾以奉天省代表身份参会的吴景濂说:“孙文先生以十六省选举票当选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湖南代表为谭人凤,系多年老党人,与中山先生不和,故湘省票未举中山先生。”

辛亥革命上海光复的亲历者章天觉在《回忆辛亥》一文中也说:“十一月十一日午后,各代表齐集会场,推浙江汤尔和主席。湖南代表谭人凤甫至,即登台报告武昌防守经过,众欢欣鼓掌。旋主席报告开会,令秘书宣读组织临时政府大纲,今日按照大纲选举临时大总统。计到会十七省代表,每一省代表无论若干人,当推一代表书票,选举总统,不记选举人姓名。众无异议,以次授票。投票毕,主席指定监票人开票,结果孙文得十六票,黄兴得一票。谭人凤一到,即为黎元洪游说选举总统,经黄兴劝止,结果竟无黎元洪名,或谭亦改变来意矣。”

由于以上南京选举临时大总统会议或辛亥革命的亲历者对当时会议情况和谭人凤在会议上的表现有较为详细的记述,所以后来的历史研究者在相关有论著中大都沿用上述亲历者的说法,并得出了谭人凤投了黄兴一票的结论。1979年11月,胡绳武、金冲及在提交广州举行的“孙中山和辛亥革命学术讨论会”的论文《孙中山在临时政府时期的斗争》中说:“在选举孙中山为临对大总统时,作为湖南代表的谭人凤竟向居正耳语说,‘君为湖北代表,总统宜举黎元洪。’这次到会的共有十七省的代表,每一省代表无论若于人,当推一人投票。开票的结果,孙中山得十六票,黄兴得一票,这一票就是谭人凤投的。谭人凤的这种做法,正反映了封建地域观念和宗派思想对革命党人的腐蚀作用。”

1982年,赵矢元在其与徐凤晨主编的《中国近代史》 中也说:“(会议)到十七省代表,每省一票,孙中山以十六票当选总统,谭人凤另投黄兴一票。”

1987年,赵矢元又在其《孙中山和他的助手》一书中说:“投票时,湖南代表谭人凤向居正耳语道:‘你为湖北代表,总统应选黎元洪,副总统应选黄兴。’居正含笑不语。开票时,孙中山得十六票,黄兴得一票,孙中山当选为临时大总统。”他还认为,“谭人凤具有浓重的地方观念,又与孙中山长期有意见分歧,黄兴一票,应是谭人凤所投。”

同年,石芳勤在《论孙中山与谭人凤的关系》一文中说:“29日,代表会进行选举。与会的有十七省代表,每省一票。谭人凤大声说:‘湖南代表给我!’,并对身旁的居正耳语说;‘君为湖北代表,总统宜举黎元洪。’选举结果,孙中山得十六票当选,黄兴得一票,无选黎元洪者。这是因为,在投票的最后时刻,谭人凤‘经黄兴劝止’,‘改变来意’,投了黄兴一票。”1991年,石芳勤又在《谭人凤与黄兴》一文中说:“谭人凤代表湖南投票,他心怀偏见,不同意选举孙中山,主张选举黎元洪。黄兴是候选人之一,坚持选举孙中山。在他的劝说下,谭人凤未选黎元洪,也未选孙中山,而投了黄兴一票。”

由于有以上历史学者的论述,湖南代表谭人凤在选举临时大总统时投了黄兴一票的说法遂成定论,并被广为引用。

1994年,曾祥进在《艰苦战斗与反逆流的岁月》 一书中说:“1911年12月南京18省代表(应为17省代表——引者,下同)选举临时大总统时,17人(应为16省)投中山票,独石叟一人投黄兴票。”

刘晓宁在《民国肇基辛亥革命在江苏》.一书中说:“选举结果,孙中山得16票,黄兴得1票(谭人凤所投)。”

有的还进一步扯上了谭人凤和黄兴的老乡关系。如2012年,张耀杰在一篇文章中说:“孙中山以16票当选临时大总统,另一票由谭人凤投给了湖南同乡黄兴。”北京电视台《档案》栏目组所编的《绝密档案背后的传奇》也说:“因为黄兴是湖南人,而谭人凤是湖南的投票代表,所以把票投给了黄兴。”

总之,以上说法不一而足,都把黄兴的那一票都说成是湖南代表谭人凤所投。

然而,据笔者查考,以上说法存在诸多错误,明显与史实不相符。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谭人凤并非湖南都督府所派代表。目前,笔者见到的所有的史学著作中均将参加总统选举时的谭人凤列为湖南代表。不仅前述湖北省代表居正和《民立报》驻宁通信员刘星楠的《日志》中将谭人凤列为湖南代表,当年以参议身份随唐绍仪参加南北议和的张国淦也在其20世纪50年代所写的《中华民国国会篇》一文中说:“湖南代表:谭人凤、邹代番[藩]、廖名缙。”而且奉天代表吴景濂也在其所编之《组织临时政府各省代表会纪事》(以下简称《纪事》)中也将谭人凤与邹代藩、廖名缙一道列为湖南代表。由于上述亲历者一致在其著作中将谭人凤列为湖南代表,所以后来学界也就沿用这一说法,一致认为,谭人凤为湖南代表。

诚然,谭人凤为湘人,而且1911年11月,光复各省商量组织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期间,时在湖南指导工作的谭人凤被举为湖南省都督府的代表赴武汉参加会议,并被公举为临时议长。对此,谭人凤十分清楚,曾说:“各省时光复各省电商各派代表会议于湖北,余与邹价人(邹代藩)、廖笏堂(廖名缙)、刘霖生(刘揆一)被举为议员,乃于十月二日(11月22日)去长沙。”但因此而说20多天之后谭人凤在南京参加选举总统会议时的身份仍然是湖南代表,就不符合史实了。这是因为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

原来,在武汉召开的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开会期间,正值武昌形势危急之际。黄兴11月28日离鄂后,所遗战时总司令一职,先是由万廷献护理,蒋翊武为监军。但万廷献眼见时局纷乱,感到无从着手,任职仅一天之后即挂冠而去。蒋翊武遂于是日由监军继任护理战时总司令一职。对此,时任湖北军政府军务部长、原共进会的孙武等人并不满意,欲以谭人凤取代蒋翊武,因而派苏成章、高尚志于12月6日至汉口找到正在开会的谭人凤,代表湖北军政府请其担任保卫武昌之重任。从维护大局出发,谭人凤慨然应允,出任武昌防御使兼北面招讨使。经过谭人凤的努力,武昌“防御诸事,渐有头绪,人民亦安堵矣”。但孙武眼见谭人凤在武昌的防御方面大刀阔斧,风生水起,不免顿生一种失落感。他原先推出谭人凤是想借其声望,夺取蒋翊武的军权,没想到谭人凤一上台就以加强防御为由要军权,要财权,大有坐稳武汉最高军事领导人位置之势。恰好此时南北议和即将开幕,北方代表唐绍仪也将经汉赴沪与南方代表伍廷芳议和,湖北军政府亦需续举代表。于是,将谭人凤作为湖北代表派往上海和南京开会,便成为孙武等人最好的选择。

12月12日 (阴历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4时,湖北军政府在军需科(教育总会旧地)开续举代表大会,推杨玉如为临时议会主席,李春萱、张南溪为收发票员,刘仲文、孙武为会场监视,连黎元洪也亲自莅临会场。最后,经参会人员正式投票,谭人凤得65票,名列第一,被选为湖北省赴沪代表。对于这一过程,谭人凤也是十分清楚的,他曾说:“黎(元洪)乃于二十一日(12月11日)返武昌,而以余备作使署(武昌防御使)之东路中学堂为都督府。越二日(12月13日),遣人赍公文一角,银元百枚来洪山曰:‘请先生为议和代表。’余返诘黎曰:‘朝令夕更,是何用意?南北议和,都督有全权,胡不去?’时在座之人代答曰:‘都督有守土之责,议和大事,先生与各省熟识,故请往。’……是夜士绅来盐道署挽留,余以大局已定慰之。次早遂行,时十月二十四日(12月14日)也。”由此可见,谭人凤说自己此次东行的身份为湖北省都督府所派代表是符合史实的。

不仅如此,1911年12月31日,《申报》以《选举大总统会纪事》为题、《时事新报》以《南京选举大总统纪略》为题分别刊登了孙中山以16票当选临时大总统的消息后,也分别刊登了当时参会各省代表的名单,尽管两份名单在各省代表的排序上并不相同,但其中湖北代表均为胡瑛、谭人凤、王正庭、马伯援、杨时杰、居正;湖南代表均为邹代藩、廖名缙、宋教仁(欧阳振声代表)、张通典。这就说明,前述居正、刘星楠、张国淦等人的有关回忆或记述均为不确。

以上史实充分说明,在南京参加选举总统会议之时,谭人凤并非湖南都督府所派代表,而是湖北都督府所派代表。所以,长期以来,关于谭人凤以湖南代表身份参加选举总统会议的说法都是不符合史实的。

还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当时时局变化很快,加之一些代表的自身的原因,不少省份所派参会代表常有变动的情况。如武汉代表会议时期的湖北代表孙发绪,到南京会议时不见踪影,而武汉和上海会议均不见踪影的马伯援、杨时杰却受命参加了南京会议。又如,马君武在武汉会议期间为上海都督府所派代表,但到南京会议时却成为广西省代表,而武汉会议时的广西代表张其锽到南京会议时却不见了踪影。再如,福建代表原为林长民、潘祖彝,但由上海赴南京时,发生林长民遇刺事件,因此,南京代表会议时期福建代表只有潘祖彝一人。所以,当时黎元洪续派谭人凤作为湖北代表参会也是很正常的。

第二,谭人凤并非于选举会举行的当日参会。如前所引,居正和章天觉在回忆中均说,谭人凤是在选举会的当天“自湖北赶入会场,精神百倍,登台报告武昌防守经过,众鼓掌欢迎”。但经笔者查考,无论是刘星楠的《日志》,还是吴景濂的《纪事》均明确记载,谭人凤是在选举会的前3天即12月26日就到会了,并被代表会议推举与北伐军总司令徐绍桢共同商议作战计划。而且,当天选举会的程序和上述两文对会议的记录中也均无谭人凤向代表们报告武昌防守经过的记载。此外,选举会也并非如居正所说于“午后一时”举行,刘星楠的《日志》和吴景濂的《纪事》的记载以及《申报》《时事新报》的相关报道均明确地说,选举会是12月29日上午九时召开的。由此可见,后来被历史研究者们广为引用的居正关于选举会情形的回忆,实际上都是不符合史实的。

第三,黄兴当时并不在会场上。如前所述,章天觉在《回忆辛亥》一文中有谭人凤“经黄兴劝止”,“改变来意”之说。后来一些学者也不假思索,认为谭人凤投票之前“经黄兴劝止”,“改变来意”,结果投了黄兴一票。但是,不争的历史事实是,虽然据居正回忆,黄兴曾于27日晚乘专车抵南京,并赴代表会,向各省代表提议改用阳历、改为中华民国纪元和政府组织取总统制等三事,获全体赞成,但在选举总统的当天,他并未与会。关于这一点,无论是刘星楠所编《日志》,还是吴景濂所编《纪事》以及当时各报纸的报道均未提及。而况,黄兴作为候选人之一,在另两位候选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也不便单独出席选举会,借以避嫌。另据当时报纸报道,南京选举会的当日下午,黄兴出现在同盟会本部欢迎孙中山的大会上,并发表演说。对此,12月30日的上海《民立报》有如下报道:“昨日午后三时起,由中国同盟会本部发起。在黄浦滩汇中旅馆,开欢迎孙中山先生大会。是日二点钟后,该会各界名士及本部职员陆续到场。四点半,孙先生到,即入演说堂,先由本部职员述开会词及欢迎词毕,孙中山起立演说,……演说毕,先生以有要务,遂即归。次由本部职员提议会务毕,胡君汉民演说……演说毕,亦以事先归。六点钟入食堂,坐方定,黄君克强至,旋由钮君永建报告是日和议情形。宴阑,黄君克强起,谓据目下和议情形观之,满洲运命已将告终,然战备不可少忽,以备进攻;况建设事业尤极繁难,愿我会员共勉之。要之,今日尚非欢乐之时,他日民军占据黄龙,再当与诸君痛饮耳。……适胡君经武自南京归。报告选举情形,众益欢慰。最后由黄君克强发声,三呼‘中华民国万岁!’及散会时已八点半矣。”这就进一步说明了黄兴29日那天不仅不在选举现场,而且还是当日晚上八点之时才知道选举结果的。所以,既然黄兴没有参加当天的选举会议,当然就不可能“劝止”谭人凤“改变来意(投黎元洪的票)”了。

第四,谭人凤并不主张选黄兴当总统。无庸讳言,谭人凤当时是不赞成选举孙中山的。他曾说:“各省代表之在南京者,亟亟临时政府之组织,又拟以临时总统推克强。时马君武为中山运动甚力。克强知中山之将至也,亦意存推让。惟余则极力反对之。盖因黎既冒首义功,自应俾其过渡,而后可移湖北地位于党人,加以中山不悉国内情形,临时政府初起事艰,决难任胜,不如以全权大使历聘列强,备为异日正式选任。”这说明,在投票之前,谭人凤不仅不赞成选孙中山,也知道黄兴在此之前并不愿当大元帅,而且还知道“克强知中山之将至也,亦意存推让(孙中山)”,因而主张推黎元洪为临时大总统,以后再正式过渡到孙中山。既然他知道黄兴不愿当总统,也就不大可能硬推黄兴当总统。所以,谭人凤也就不可能在选举大总统之时投黄兴的票。

第五,谭人凤并不可能自行投票。众所周知,关于临时政府总统的选举办法,早在1911年12月3日就在武汉代表会议通过的《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明确规定:“临时大总统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选举之,以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代表投票权每省以一票为限。”因此,当时选举会议规定的投票规则是每省一票,而不是每人一票。所以,当时各省对这次选举高度重视,有的省甚至进行遥控指挥。如广东省议会在会前就致电江苏都督程德全,请其转告与会的广东代表邱沧海届时投孙中山的票。参会的各省代表对此更是非常慎重,“互商良久,始各填写投入箱中”。既然这样,谭人凤就不可能以自己的想法自行去投票,因为他还要与居正等其他五个湖北省代表共同商量,取得一致的意见后,才能根据大家的意见写票和投票。了解上述投票规则之后,我们也就知道,谭人凤不可能以个人的名义或个人的意愿投票,即便谭人凤真的在会上投了黄兴一票,也不能说是谭人凤所投,而只能说是湖北代表团所投的。所以,长期以来,关于谭人凤在南京选举临时总统时投了黄兴一票的说法本身就是违反历史事实的。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得出以下结论:在1911年12月29日的临时大总统选举之时,谭人凤并不是湖南省代表,而是湖北省代表之一,他并没有、也不可能投黄兴的票,而是最后遵从了湖北代表团其他代表的意见,赞成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既然黄兴的那一票不为谭人凤所投,那又是谁投的呢?关于这个问题,其实当时的报纸上就有所披露。其中消息灵通的英文报纸《大陆报》和《字林西报》均说,黄兴所得之票系浙江代表所投。章天觉在《回忆辛亥》一文中不仅也肯定了黄兴的那一票为浙江代表所投,而且还指出了其中的原因。他说:“闻浙江不投孙文同意票,即黄兴所得之一票是也。黄本隶光复会,而浙江之不投孙而投黄,盖对此次武昌首义之功,不属于同盟会已昭然若揭,后光复与同盟分裂日甚基此先兆矣。”虽然章天觉所分析的浙江代表投黄兴票的原因未必正确,但他所说的浙江代表投了黄兴一票之事却并非空穴来风。这也说明,浙江代表投的黄兴那一票,在当时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原载:《邵阳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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