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三叠泉瀑布+秀峰瀑布•白鹿洞书院•庐山东林大佛特价4日游

▋赠送超值6重豪礼

农家土红薯一袋5斤、鄱阳湖玉米一袋5斤、农家土豆一袋5斤、镇江鲜味酱油一壶5斤、镇江陈醋一壶5斤、浙江料酒一壶5斤

行程特色

1.不到三叠泉,不算庐山客,望庐山瀑布,“飘如雪、断如雾、缀如流、挂如帘”—— 三叠泉

2.庐山之美在山南,山南之美数—— 秀峰”!(五大丛林之秀峰

3. 赠送价值168元庐山五星真温泉

发团日期

9月1日-26日

(满40人整团天天发)

成人:298元/人

收客年龄:30-70岁 超龄+300元

三叠泉门票+秀峰门票+综合服务费200元/人(必须自理)

泰宁古城

庐山三叠泉、碧龙潭

庐山温泉

白鹿洞书院

观音

东林大佛

第一天

住宿:九江 用餐:晚

指定地点集合,车赴江西。一路欢声笑语。下午重点汉唐古镇,两宋古城—— 【泰宁古城】(赠送游览,约1小时)泰宁古城位于武夷山南麓的泰宁县城关,南有大金湖,东有兔耳岭。不仅有江南保存最为完好的明代民居建筑真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尚书第建筑群,还包括明早期到清晚期500多年中各时期建筑物,是我国江南地区保存最为完好的明代民居群。文物古迹众多,素有“汉唐古镇、两宋名城”之美誉。

第二天

住宿:九江 用餐:早晚

早餐后,游览庐山第一大奇观 【庐山三叠泉】(门票打包必消已含,约2小时)古人称"匡庐瀑布,首推三叠",誉为"庐山第一奇观",由大月山五老峰的涧水汇合,从大月山流出,经过五老峰背,由北崖悬口注入大盘石上,又飞泻到二级大盘石,再喷洒至三级盘石,形成三叠,故名。立于泉下盘石向上仰观,但见抛珠溅玉的三叠泉宛如白鹭千片,上下争飞;又如百幅冰绡,抖腾长空;万斛明珠,九天飞洒。经阳光折射,五光十色,瑰丽夺目,恰似银河九天飞来。仰看与俯视各蔚壮观,自成美趣,故有"不到三叠泉,不算庐山客"之说。历史上,三叠泉曾长期未被发现,隐居在它上源屏风叠的李白和在它下游白鹿洞讲学的朱熹都不知咫尺之地有此胜境。翠绿的乔木,明媚的阳光,清澈的溪流,以不同风姿演奏着自然乐章,投入泉的怀抱,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是无边的意,你正漫步在一个七彩缤纷的地方。下午游览庐山 【碧龙潭风景区】(赠送游览,约1小时),这里山峰高峻,峡谷幽,有圆头柳杉、灯台树、杜种等2331种植物动物200多种,游览"飘如雪、断如雾、缀如流、挂如帘"!庐山第一奇观——碧龙潭,瀑布落差155米,李白曾于此作诗“西登香炉峰,南见瀑布水。挂流三百丈,喷壑数十里。”它随着季节和雨水多寡的变化而不同,暮春初夏季节,飞瀑如发怒的玉龙,轰然疾下,震天动地;仲夏严冬,雨水较少,则水帘如丝,轻盈柔美,春夏秋冬,各有千秋。 晚上赠送价值168元庐山五星真温泉——【庐山东林庄或上汤或天沐温泉】(泡资已含,免费水果,免费饮料,泳衣泳裤敬请自备,约2小时)。环境优雅的露天山地温泉,依山傍水,花树青翠,鸟鸣蝶飞,仿佛身在瑶池与仙女共浴,集天地之精华,令人神清气爽,其乐无穷。

第三天

住宿:九江 用餐:早晚

早餐后,游览诗仙李白笔下的望庐山瀑布—— 【庐山秀峰】(门票打包已含,约2小时)景区内山奇水秀,摩岩碑刻如林,自古便有“庐山之美在山南,山南之美数秀峰”之美誉。在古代,庐山最有代表性的地点便是秀峰,庐山最有名的诗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就是李白写的秀峰黄岩瀑布,有匡庐二绝的漱玉亭以及碧波荡漾的龙潭,仪态万芳的双剑、香炉诸峰,有众多历代名人侠客留下的摩岩石刻。秀峰由香炉、鹤鸣、双剑、姐妹、文殊、龟背诸峰组成。香炉峰如紫烟绦绕,鹤鸣峰形似鸣鹤飞翔,双剑峰势如芙蓉插天,姐妹峰态同娟娟秀女,文殊蜂似尖锥屹立,龟背峰脊如行龟遇云。下午游览中国四大书院之首 【白鹿洞书院】(赠送游览,约1小时)坐落于江西省九江市庐山五老峰南麓,是世界文化景观,享有“海内第一书院”之誉,是“中国四大书院之一”。相传,唐贞元年间(公元785年前后),洛阳人李渤与其兄李涉在此隐居读书,养一白鹿自娱。此鹿通人性,常跟随左右,且能跋涉数十里到星子县城将主人要买的书、纸、笔、墨等如数购回,故时人称李渤为白鹿先生,其所居为白鹿洞。后李渤任江州刺史,便在读书台旧址创建台榭。1959年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继游览 【观音桥】(赠送游览,约1小时)栖贤谷中段,原名栖贤桥,因桥侧建有观音寺,人们就称观音桥,又因架设于三峡涧上,亦名三峡桥。已有一千年历史。是一单孔石拱桥,桥基立于东西两岸的悬崖上,下临深潭,设计精巧,造型美观,历经近千年风雨,至今完好无损,是我国古代桥梁建筑工艺的珍贵遗产,古人赞为“神施鬼设”、“巧夺天工”。

第四天

住宿:温馨的家 用餐:早

上午重点游览世界上最高的阿弥陀佛像—— 【东林大佛】(赠送游览,约1小时)位于中国江西省九江市星子县温泉镇的庐山山麓,是佛教净土宗的发源地(东林寺)的标志。佛像坐落在半空之中,登山阶梯时平时起,间有虹桥飞跨,平台远眺,形成一个视野开合,高度起伏,张弛有序的礼佛拜佛空间序列,使阿弥陀佛的神秘、慈悲、庄严渐次展现在信众面前。后结束愉快行程,返回温馨的家!

· 服务标准 ·

1.交通:全程空调旅游巴士

2.门票:赠送所有景区第一道大门票(自理除外)

3.住宿:3晚当地准四酒店标准间

4.用餐:3早3正餐(10人一桌,9菜2汤)

5.导游:导游出发地接团+江西当地送团

· 不含项目 ·

三叠泉门票+秀峰门票+综合服务费200元/人(必须自理)

· 购物安排 ·

全程进4店1特产超市(特产超市不算店):丝绸、乳胶、工艺品、保健品、厨具(5选4);无任何强制消费,须配合导游,严禁中途离团,每店不少于90分钟,如参观购物中途离开需补报名差价100元/人/店

· 旅游说明 ·

1.单人房差:产生单男单女,可安排拼房或补房差,补180元/人,(只补不退)。

2.本行程为综合优惠价,若因天气等非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或游船无法游览,概不退还任何费用。

3.以不减少景点为准,行程可做合理调整。

4.若因政府交通管制或堵车造成的延误,我社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行程内的观光车电瓶车、游船、索道、香火券、小景点、娱乐项目等费用均由旅游者自理。

6.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经过协商对本次旅游的个性化服务达成一致,双方均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

1.以上线路为散客拼团;导游会于出团前一日19:00前短信及电话联系您。

2.请游客朋友为了自己孩子和他人的安全着想,为自己孩子购买座位,即安全又舒服,否则私自携带儿童产生超载行为,我社导游为了保证车上其他游客的正常行程及生命安全,可依据《道路客运输规定》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

3.旅行社安排行程接待,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减少景点(不减少游玩时间)的前提下,我社有权对行程中景点浏览顺序进行调整;行程中酒店名称仅供参考,在不降低酒店标准的情况下可更换其他酒店;根据旅委通知:报名时请提供游客本人真实姓名与游客本人真实证件号码,入住酒店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4.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必须有成年家人陪伴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70周岁以上群体不建议参加此团,如需参团,须子女和本人签署免责协议书。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旅游者在行程中未经旅行社同意,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及服务项目,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5.车辆问题造成的时间耽搁,1小时以上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堵车或其他游客原因造成时间耽搁不在赔付范围;如发生客人在景区内因景区交通选择不同造成客人分流,则导游跟随人多的一部分,但需在统一集合点等候另外一批客人。

6.游客在外如有投诉,请立即联系报名门店,或回程后通过合理的途径投诉,游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车,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拦车、霸车等严重违反旅游法的行为,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旅行社可以当场解除合同,做自动离团处理;如对他人造成损失均由肇事游客承担。

7.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不良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自身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导游只协助帮忙寻找,但不承担责任。

8.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意见反馈表》,此单将成为游客投诉的主要依据,由游客和导游签字,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意见表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将以意见反馈表为准,有权不予以处理。

9.优惠证件:此团为特价优惠打包价,任何证件不享受优惠,敬请谅解。

10.如遇政府行为或者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如期发班 ,本公司会于出发前一天12:00通知客人改期或改线路或者全额退回全款,我社不做任何赔偿,请签合同时候知晓,感谢理解配合!

11.该团40人以上成团,收客人数不足40人时,本公司会于出发前三天12:00通知客人改期或改线路或者全额退回全款,我社不做任何赔偿,请签合同时候知晓,感谢理解配合!

12.游客因故取消行程,7日内取消收取车位损失100元/人,3日内取消收取车位损失200元/人,敬请知晓!

13.此产品为特价产品,不提供发票,请知悉!

· 旅游补充协议 ·

此协议与《团队国内包价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旅行社报名表及补充约定》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况下,经旅行社(甲方)与旅游者(乙方)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愿意前往由甲方安排的在销售行程中注明的旅游购物场所,则协议安排旅游行程购物场所参观。具体约定如下:

一、说明:为体现江西地方特色,在此线路设计上有以下购物点作为旅游的参观点,在团队旅游行程中,加入参观以下江西特色购物店的活动项目,购物商场证照齐全,是对社会开放的商场.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旅游者如不愿参加以下购物点,则在报名时另外选择其他的包价旅游线路,特此说明。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且必须于签订出境旅游合同时一并签订;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和领队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购物场所或参加自费项目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本协议签订后旅游者或旅行社不得单方面修改或毁约,如发生此情况:单方面修改者或毁约者将承担一切的经济赔偿。

2、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下的由甲方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其他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土特产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3、本协议约定下的由甲方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4、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5、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下的由甲方推荐的自费项目内容真实可靠,喜好程度取决于乙方的个人兴趣爱好,甲方不承担在自费项目内容真实可靠前提下的任何赔偿或者退款。

旅游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以上所列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行程表及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并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旅行社(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旅游者(盖章或者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健康证明·免责书 ·

旅行社为了确保本次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建议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下列人群参团: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行动不便者及75周岁以上老年人。

本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已完全了解了贵社接待人员告知的注意事项,自愿要求参加贵社组织的2020年 月 日至 2020年 月 日止。并且承诺不属于上述八项人群范围之内。

本人并根据旅行社对高龄人群的接待相关要求,承诺如下:

一、本人以及直系亲属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适合参加此旅游团,本人能够完成旅游团全部行程并近期返回。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在旅游过程中,本人有放弃禁止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权利: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三、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情况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本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本人同意贵社任何单一或全部核实义务。

五、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及直系亲属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及本次旅游行程中可能存在的因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纠纷,以本承诺函为准。

特此承诺!

承诺人(本人亲笔签名): 直系亲属(签字认可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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