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第一法院执法视频火了!网友点赞:干得漂亮

文、图/羊城派记者 林翎

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一段执法短视频火了,获得500多万点击量,20多万点赞。在视频中,面对法院清场,中山一灯饰店员工在玩手机、泡茶,完全无视。执行干警面对老赖,毫不退缩,霸气执法。网友纷纷点赞:帅!霸气!干得漂亮!

据悉,法院在执行涉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的被执行人中山市圣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列案时,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两处抵押物。法官到现场勘查一看,这里到处都是出租屋。房屋不清场,就无法拍卖;不拍卖,债权人将血本无归。

于是,执行干警到现场张贴公告,和租户们释法,大多数租户知悉情况后,都依法履行了协助义务。但有些人就是对法律置若罔闻。比如有家灯饰公司,执行法官现场张贴公告和释法前后整整8次,就是不当一回事。直到有一次,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似乎开窍了,书面承诺协助执行,自行清场。怎知到了7月2日,执行干警现场勘查,该公司竟再次违背承诺,依然拒不履行义务。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执法视频截图 来源: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众号

7月5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清场、查封。一开始,面对执行干警,该公司工作人员玩手机、聊天、泡功夫茶。见到法院这次动真格,竟有人就耍起无赖:“你枪毙我咯。”法官霸气回应:今天这里,百分之百要查封!

执行现场视频一经发布,阅读量500万+,点赞数20万+。网友纷纷评论:“支持强制执行,不然法律威严何在!”“法律尊严需要你们强硬才能够维护!”

《民事诉讼法》114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包括其它负有协助义务的主体),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

《民事诉讼法》115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杨逸芸 实习生 黄彦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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