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保护红色法治文化

编者按:

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回看过去5年,福建法治宣传教育好似“春有百花冬有雪,无边光景时时新”,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扎实推进,创新亮点纷呈,交出来一份“七五”普法漂亮答卷。为此,人民网福建频道联合福建省司法厅特别策划推出《“七五”普法看福建》系列报道。

红色是龙岩的“底色”。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闽西苏区孕育了红色法治,成为共和国的“法治摇篮”,创造了我党法治建设史上的多个第一:闽西苏区首开红色民主法治宣传之先河、闽西苏区创建了第一套红色法治机构、闽西苏区建立了第一套红色法律体系、闽西苏区形成了第一套红色司法程序、闽西苏区培育出了比较完整的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

“七五”普法以来,龙岩市以保护红色法治资源、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摸清家底,做好规划,加大投入,立法保障,统筹好红色法治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把红色法治资源利用好、把红色法治传统发扬好、把红色法治基因传承好”,努力构建红色法治保护传承发展新体系,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助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打造有温度幸福龙岩。

加强立法保护,强化制度保障

龙岩市第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经福建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于2018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由设区市制定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出台后获得社会高度评价,在依法实施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闽西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的保护与开发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龙岩市政府编制《龙岩市革命旧址保护利用规划(2017-2021年)》《毛泽东才溪乡调查旧址群保护规划》《上杭临江楼保护规划》《中央苏区红色交通线史迹(龙岩段)保护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市政府出台《龙岩市红军标语保护管理办法》《关于认真做好〈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实施方案》《加快红色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等多项红色文化遗存保护配套制度,形成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制度体系,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利用提供了重要遵循。

开展调查规划,实施保护工程

开展红色法治文化调查摸底。完成了全市县保以上红色革命遗址单位名录及基本信息表的填报、审核,进一步完善了文保单位“四有”基础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市红色文化遗存普查登记,进一步理清全市红色资源状况。全市有革命遗址410处,可移动馆藏革命文物34272件(套),其中古田会议会址、长汀革命旧址、临江楼闽西工农银行旧址、红九军长征出发地、毛泽东才溪乡调查旧址群等13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红色法治文化遗存保护打下坚实基础。

编制红色法治文化保护规划。编制了《龙岩市革命旧址保护利用规划》《中央苏区红色交通线史迹(龙岩段)保护利用规划》《毛泽东才溪乡调查旧址群保护规划》《上杭临江楼保护规划》等,采取“国保带省保、县保”的做法,大力实施革命旧址保护利用规划,盯紧项目资金,抓好工程监管。围绕革命旧址的保护规划、本体维修、周边整治、三防等项目工作,做好编制立项(计划)报告、方案设计、集中评审等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申报,策划、生成、储备一批滚动项目,保持“建成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采取省级文物专家驻岩集中评审项目方案的方法,组织编制革命旧址文物修缮技术方案共209项、评审通过166项。共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591万元,涉及151处革命旧址、154个工程项目。

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司法力度

加强行政执法保护。在土地开发、市政建设中始终把保护文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在工程建设中,遇到文物保护情况的,都要进行反复论证,制定好保护措施后严格审批。坚持做到有文物的土地不开发,有文物的土地建设中要避免破坏文物。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文物工作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使文物保护工作始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中共龙岩临时县委机关董邦旧址成为有效保护的一个典型案例。龙岩市永定区林某擅自在《世界遗产记录》、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永定区湖坑镇奎聚楼墙体挖洞,被以故意损毁文物罪追究刑事责任。龙岩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严肃查处了厦门闽泉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非法修缮文保单位新桥镇珍坂村灵著庙一案。

加强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文物保护的有效手段在于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市委、市政府把《文物保护法》《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纳入普法规划,作为法治宣传普及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开展《文物保护法》《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发放文物保护宣传材料;定期出版《文化龙岩》《红色文化》《古田军号》等期刊杂志,在报刊上设置专栏,大力介绍和普及文化遗产知识,取得广大群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认同,不断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广泛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线上线下一同发力宣传龙岩市丰富的红色文物资源。还通过举办“古田杯”红色故事演讲比赛和开展“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文物绘画及知识竞猜”“博物馆里的美术课”等活动,提升红色文化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加强了对城区单位、文物周边群众的宣传,尤其是对一些施工单位加大了宣传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施工过程中对文物造成破坏。通过不懈努力,全市干部、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自觉性明显提高,对促进龙岩红色法治文化保护起到重要作用。

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机构队伍建设。根据龙岩市文物分布情况和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在全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文物保护网络。市县两级设立文旅局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在各乡镇设置了管理人员,由各乡镇文化站站长、干事、派出所所长、文化室专干担任文物监管员。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乡镇的年终工作考核内容,并对在文物保护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文艺创作亮点纷呈

由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打造的“共和国法制摇篮展览馆”,馆藏上千件红色法治文物,这些文物记载着早期共产党人在闽西开展法制建设的伟大探索和实践。该展馆被评为福建省首批法治文化示范基地、第二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并先后被命名为福建省法院系统“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福建省委党校“党员学员现场教学基地”、龙岩市政法系统“革命传统和法制教育基地”、龙岩市党史教育基地等。

由福建省司法厅最近建设完成的“共和国红色法源”展览馆分为点燃星火、伟大探索、法治初心、传承发展等四个部分,馆藏各类文物史料、珍贵图片300余件,展现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苏区军民在闽西进行了红色法治的伟大探索。

龙岩市委政法委牵头拍摄了《红色法魂在闽西》专题片,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誉。主要反映早在中华苏维埃政府成立前的1927至1931年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闽西地区苏维埃政权进行了大量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创建了苏维埃政权最早的法律体系框架,建立了苏维埃法制机构、司法制度,为中华苏维埃法律体系的形成提供了重要借鉴,对中央苏区乃至新中国的法治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

(责编:吴舟、陈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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