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衙署建筑格局

呼和浩特新城旧称“绥远城”,乾隆二年(1737年)二月开始营建,乾隆四年(1739年)六月落成,将军衙署也随之建成,建成之初占地面积30亩(约19000平方米),内有房屋132间,其建筑系按《大清会典》一品衙署格式营建,总体布局分东中西三路。总体布局各分为外庭、内院二大部分。外庭即衙署府门外的前庭广场,包括与府门相对应的大照壁、东西辕门及其维护的鹿角栅,其间设施有旗杆二根,鼓手房二座,石狮二尊,照壁后号炮一尊。东西辕门与绥远城鼓楼的东西券门直线相对。中路为衙署建筑的主院。中院主路的中轴线,依次布列府门、仪门、大堂、二堂、三堂和四堂,纵深共计五进院组成,各院主建筑两翼皆置有配房,左右对称布列东西厢房。大堂、二堂及门院,为驻节将军公务办公之所,三堂、四堂两院则为将军眷属内宅,是我国传统的“前堂后寝”礼制建筑文化的典型反应,其中以大堂的等级最高,东西长20米,南北宽12米,高8米。院落纵深五进,为衙署办公及将军内宅居所,遵照礼制建筑,前堂后寝、左右对称制度布列。东院为马房、车房、后勤仓库等用房。西院前为花园,后为庙祠等设施。民国期间,东院、西院进行了改扩建,唯中路(轴)主院虽有改制,但基本保持了原有格局和结构。

东西院与中轴主院以围墙围界隔离内外,四堂之后,有通道与东西两院相通,跨院南端可与仪门两侧贯通,成为先锋营巡逻守卫的通道。从中可以看出,衙署总体布列上呈一“园”字形的平面布局,在四隅各有水井一眼。四隅外侧,又各置更房一处,为更夫昼夜首户之所。衙署之外的四周,以街巷为隔,还建有不同职责的署衙。北面为协领衙署,东西两侧为左司、右司衙署,大照壁以南为巡警衙署。

将军衙署建筑的改动,主要集中在民国期间。大的改动主要对东西院的改建。民国三年(1914年)西院花园建筑拆除改建十排平房(每排五间)作为政务厅(后秘书处)办公用房,后又多次改建。

东院自民国十九年(1930年)增建“澄园”,民国二十年(1931年)拆除马房、厨房及后勤管事等建筑,营建办公会议室(傅作义办公室)、招待所及警卫设施,自此东西两跨院清代建筑遗存大都改建。将军衙署中路主院建筑于民国十一年、十三年、二十年三次改建,大堂、二堂及厢配房虽经多次修缮,但建筑形制基本保持原状,三、四堂发生火灾后重修,包括仪门、辕门等形制略有改变,到绥远解放,将军衙署主体建筑改变不大。

改造后的将军衙署博物院成为占地面积2.64万平方米,以清代建筑风格为主要基调、以清·绥远城将军衙署历史发展为主要展览脉络、以“绥远方式”伟大胜利——绥远和平解放纪念展为辅助的,基础设施完善配套的城市文物景观。修缮后的将军衙署更加充分、全面的向公众展示了清代绥远城及将军衙署的丰富历史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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