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孟母三迁到武亦姝、辛呈颖:教育,拼的就是

导读:从孟母三迁到武亦姝、辛呈颖:教育,拼的就是 看见高二的儿子带一女生看电影,该怎么教育他? 五莲教育局针对杨守梅老师的追加处罚被撤销,有什么意义?

这种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首先父母是第一任老师,对待教育孩子这方面,父母起到关键作用,父母的言行举止,文化修养,方式方法起到决定性作用,当然学校教育环境以及师教水平高低密不可分的关系,也存在着一些学校教书育人不付责任的老师,学生的学习靠自觉去认识领慧,学习环境靠的是自觉的努力范围,从孟母三迁,到新时代的武亦珠,一个是家庭环境下贫寒中成荘旧书生,一个是知识分子家庭的武亦珠,这说明了两者家庭的良好环境下教育分不开的!学习靠自己辛勤努力,同时学习的环境氛围很重要!

对这种说法非常同意!但是这里“拼爹娘”,不是拼爹娘的钱多权贵,拼的应该是父母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

无论是孟母,还是武亦姝的父母,大家都知道他们都不是位高权贵之人,但是他们却能把孩子培养的那么优秀,主要还是他们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得当。

孟母虽然是一位家庭妇女,但是她知道环境对孩子的影响非常大,所以她要三迁住地,最后搬到一个学堂附近,孟子看到那里的孩子每天都吟诗作对,后来他也喜欢上了读书。这就是环境对影响孩子成长最好的例子。

武亦姝的父母,都是高知,要知道很多高知家庭里的孩子也并不一定把孩子培养的很优秀,但为什么武亦姝的父母能把女儿培养的那么优秀呢?原因是武亦姝的父母有爱学习的习惯和高强的自律精神。

他们的父母下班回家几乎不看手机,有时间就看书看报,给武亦姝一个爱阅读爱学习的氛围,还有,从武亦姝会说话开始,妈妈就开始教她背古诗,十几年如一日的坚持,是想又有多少父母能做到这样的坚持!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的榜样,父母的教育理念和行动就是孩子成长的指路明灯。父母把孩子引向那个方向,孩子就会往哪个方向走,所以为人父母,为了孩子的将来,一定要有正确的教育理念,然后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孩子的将来一定会大放光彩。

看见高二的儿子带一女生看电影,该怎么教育他?

若是熟悉的同学之间正常交往,不可厚非,但应在适当时间对儿子应当如何进行正常交往给予引导,不宜放任或禁止。

是你想复杂了还是你就确定她们是在谈恋爱[what],还需需要正确的引导,我想你那个年龄也开始谈恋爱了吧。

五莲教育局针对杨守梅老师的追加处罚被撤销,有什么意义?

刚刚看到环球网转发五莲县政府官网消息,五莲教育局对杨守梅老师的追加处罚被县委、县政府撤销。县委、县政府对五莲教育局、学校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根据杨老师个人意愿,杨老师被调往县一中任教。体罚事件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和解。

对于这样的结果,无论是老师、学生、家长,还是社会各届关心教育的人士,无不拍手称快。

这样的处理结果,无论是对教师队伍管理,还是社会风气的改善,都会提供强大的正能量。

首先,维护了当前社会推崇的公平正义法则。

客观地说,杨老师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存在过错,不应该体罚学生。体罚学生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

从五莲县教育局之前发布的公告来看,无论是学校对杨老师做出的处分,还是教育局做出的追加处分,都是应学生家长要求。该县教育局在公告中明确表示,虽然杨老师体罚逃课学生是为了教育学生,而学生家长认为老师出手过重,已经超出了教育的限度。为此学生家长报警,派出所出警以后,认为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显然孩子并无严重伤害。由此认定,老师出手过重并不成立。而家长不依不饶 一面逼迫教育局追加处罚,一方面索要巨额赔偿,明显有夸大事态、借机讹诈嫌疑。

如果学生家长的诉求得到支持,杨老师因此受到重罚,既不公平,也不合理,是经不起舆论的评判和历史评价的。

其次,改变了在师生冲突中,学生和家长总赢,老师总输的局面,有助于正确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教育家长正确对待老师。

国家法律禁止体罚学生,这个规定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对于如何界定体罚学生的范畴,国家立法部门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导致一些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执行时出现了机械执行的情况,不问青红皂白,一旦触犯红线,就应学生家长要求处理老师,所以在老师与学生及其家长的冲突中,学生和家长总是赢,而老师总是输。

这次处理结果改变了老师总是输的局面,更加公平合理,对学生和家长也起到教育作用。

对于学生来说,被老师教育,应该想想自己做错了什么,孩子们在小的时候难免犯浑,老师批评几句,是对学生负责任的表现。等长大明白事理以后,多半会感激老师。而一些学生拿“禁止体罚学生”的尚方宝剑保护自己,对抗老师的教育,他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也不会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念,走向社会以后,恐怕会给社会带来一定不安定因素。

对于一些学生家长来说,不能再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的所有诉求都会得到支持。禁止体罚学生规定出台以后,出现了很多问题。国家正在讨论赋予教师惩戒权。有些便宜只能赚一时,但便宜赚不了永远。回归正途 ,老老实实做人才是本份。

最后,对于教师队伍来说,不仅挽救了杨老师的教师生涯,也给其他老师带来了很大鼓舞。

从各种消息来看,杨老师是一个好老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称号能够代表她的过去。她能力出色,也非常爱学生,让她留下来,不仅挽救了她个人的教师生涯,也让教育界不会因为一个优秀教师委屈离开而产生遗憾。

更重要的是,对于与杨老师一样活跃在教育一线的教师产生鼓舞作用。最近一段时间,教师与学生及其家长冲突事件频发,安徽铜陵周安员老师因为在处理学生打架中,与学生略有接触,被学生家长当众扇耳光,学生家长逼迫老师道歉,周老师拒绝,重压之下,周老师投江自尽。一系列事件让老师们寒心。杨老师的处理结果或许让人感到一丝暖意。

国家正在研究与“禁止体罚”配套的政策,希望周老师那样的悲剧不再重演,祝贺杨老师渡过此劫。祝愿天下所有的老师幸福育人,祝愿天下所有孩子快乐成长。

我先来引用一段人民日报的评论:

撤销追加处分,这一及时的纠偏,还了老师公道,也抚慰了人心。轻率的“追加处罚”,本来就应该纠偏。但更应该反思为何动辄出现这种“追加处罚”的现象?规定应该是严肃的!不能因为某种“压力”或者“胡闹”,就破坏制度!随意加大处罚力度,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发生在五莲的这件事,最终处理结果还是非常积极的,至少有以下几点意义:

第一,依法依规处理,杜绝“自由裁量”。一旦任由加大“自由裁量权”,将会消解制度的尊严。会导致执“罚”混乱!

例如,教体局本无“诚信系统”执法权,却要将杨老师无情“拉黑”!教师的绩效工资管理规定,明明指明“绩效工资是对教师过去的一年工作表现的综合评定”。可五莲教体局却要将杨老师未来的一年绩效先扣光光,这本身就是不合规的!你自身都不合规,你又有什么资格来给别人处分呢?

第二,对依法确定教师的“惩戒权”有着积极 意义。教师的惩戒权,自古以来就是天赋权力,未曾想到了今天,却成了“过街老鼠”,教师不敢行使“惩戒权”了!直接导致教师对学生说不得、骂不得,更打不得!老师对学生管也不好(怕被追责!),不管也不好。(教育学生乃是教师职业使然,教师真的不愿意看到学生被放任自流!)

安徽铜陵周老师因管理学生,被学生家长殴打、辱骂,最终不堪其辱,愤而投江自杀,终酿悲剧!

山东五莲杨老师最终被恢复名誉,调往更好的学校,继续从事她钟爱的教育事业。

两位老师,不同的结果。揭示了该到了明确教师惩戒权的时候了!否则,将会给教育带来一片乱象!

第三,对于“校闹”的无礼要求,要敢于说不!我们学校与主管部门,以前见到“校闹”就一个字:“怕”!

恰恰就是这个“怕”字,宠坏了这帮无礼取闹的“校闹”们!因为他们只要一“闹”,便可得利!于是,凡事都要先“闹一闹”!

孩子在家与父母吵架,冲动之下跳楼了。家长们不是想自己做错了什么,而是先想着去闹学校,看看能不能讹诈到一点好处。而学校往往怕闹,因为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经不起他们的折腾啊。于是,往往都会选择息事宁人,赔偿了事,哪怕不是学校的错也赔!还美其名曰:人道主义救助!

恰恰就是这种恶心的“人道主义救助”,变相鼓励了后来者,一定要去闹闹,因为只要闹闹,总会有收益的!

现在,我们要勇敢的对校闹说“不!”

就像五莲的这位学生家长,为何在第一次严厉处罚完杨老师后,他们还要闹?因为他们还没有得到个人的好处!

果不其然,哪怕就在顶格的追加处罚出来后,他们依然不满意!他们还要30万赔偿,还要将自家这两个没考上重点高中的孩子保送进五莲一中。(杨老师的班级里恰恰就只是这两个学生没考上重点!)

大家看明白了吧?

所以,这次取消杨老师的处罚决定,虽然还不够完美!(没能处理无礼取闹者!)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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