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春节安全 旅行社春节安全提示语

导读:旅行社春节安全 旅行社春节安全提示语 1. 旅行社春节安全提示语 2. 旅行社出行温馨提示 3. 旅行社春节安全提示语简短 4. 旅游出行安全提示语 5. 旅游安全提示语的模板 6. 旅游安全提示语 7. 五一出游安全提示语 8. 旅行社春节安全提示语图片 9. 旅行社出行安全提示

1. 旅行社春节安全提示语

贴宣传标语。可用来劝阻游客乱涂乱画的方法之一就是贴宣传标语。比如在景点附近,在显眼的位置,可以去贴一些温馨的宣传标语,要求大家认真遵守规则,社会公德,讲文明爱卫生,做一个文明的游客,请大家自觉做到不乱涂乱画,爱护景点爱护文物。

2. 旅行社出行温馨提示

百花争艳,却错过了赏花的时节;月圆中秋,却错过了团圆的珍贵;礼花绚烂,却错过了温馨的浪漫。今日你在旅途中,我庆幸没有错过送上幸福祝愿:每时每地祝平安,快乐陪伴每一天,心甜梦甜万事圆。不知不觉又一个中秋佳节来临,祝您心里想着月饼,口里吃着月饼,脸儿乐得像月饼,甜甜蜜蜜赛月饼,愿我们的祝福伴着您渡过一个快乐的中秋节!

3. 旅行社春节安全提示语简短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9月7日国家旅游局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李金早

                                            2016年9月27日

旅 游 安 全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提高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旅行社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及地方性法规规定旅游主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景区和饭店等单位。

第三条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指导、防范、监管、培训、统计分析和应急处理。

第四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关注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妥善应对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旅游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 旅游主管部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义务。

第二章 经营安全

第六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和设施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救援人员、设施设备;

(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四)保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

第七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必要时应当采取暂停服务、调整活动内容等措施。

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或者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九条  游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旅游经营者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旅游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第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主动询问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要求旅游者按照明示的安全规程,使用旅游设施和接受服务,并要求旅游者对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 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旅游者,应当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发现履行辅助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予以制止或者更换。

第十二条 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应当制作安全信息卡。

安全信息卡应当包括旅游者姓名、出境证件号码和国籍,以及紧急情况下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使用中文和目的地官方语言(或者英文)填写。

旅行社应当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随身携带,并告知其自行填写血型、过敏药物和重大疾病等信息。

第十三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及其现场人员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救助受害旅游者,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损害扩大。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的要求,配合其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参加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在境外的,旅行社及其领队应当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者政府派出机构的指导下,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经营者的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发生地县级旅游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旅行社负责人应当同时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或者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发生地、旅行社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在境外的,旅游团队的领队应当立即向当地警方、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者政府派出机构,以及旅行社负责人报告。旅行社负责人应当在接到领队报告后1小时内,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风险提示

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制度。

根据可能对旅游者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风险提示级别分为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和四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风险提示级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家旅游局会同外交、卫生、公安、国土、交通、气象、地震和海洋等有关部门制定或者确定。

第十七条 风险提示信息,应当包括风险类别、提示级别、可能影响的区域、起始时间、注意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容。

一级、二级风险的结束时间能够与风险提示信息内容同时发布的,应当同时发布;无法同时发布的,待风险消失后通过原渠道补充发布。

三级、四级风险提示可以不发布风险结束时间,待风险消失后自然结束。

第十八条 风险提示发布后,旅行社应当根据风险级别采取下列措施:

(一)四级风险的,加强对旅游者的提示。

(二)三级风险的,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二级风险的,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已在风险区域的,调整或者中止行程。

(四)一级风险的,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组织已在风险区域的旅游者撤离。

其他旅游经营者应当根据风险提示的级别,加强对旅游者的风险提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妥善安置旅游者,并根据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要求,暂停或者关闭易受风险危害的旅游项目或者场所。

第十九条 风险提示发布后,旅游者应当关注相关风险,加强个人安全防范,并配合国家应对风险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条 国家旅游局负责发布境外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以及风险区域范围覆盖全国或者跨省级行政区域的风险提示。发布一级风险提示的,需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境外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风险提示的,需经外交部门同意。

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转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并负责发布前款规定之外涉及本辖区的风险提示。

第二十一条 风险提示信息应当通过官方网站、手机短信及公众易查阅的媒体渠道对外发布。一级、二级风险提示应同时通报有关媒体。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下列旅游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一)督促旅游经营者贯彻执行安全和应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引导其实施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提高其安全经营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二)指导旅游经营者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及应急管理培训,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三)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的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旅游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修订本地区或者本部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必要时组织应急演练。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对景区符合安全开放条件进行指导,核定或者配合相关景区主管部门核定景区最大承载量,引导景区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控制景区流量;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配合当地人民政府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启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一)组织或者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旅游者的救助及善后处置,防止次生、衍生事件;

(二)协调医疗、救援和保险等机构对旅游者进行救助及善后处置;

(三)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要求,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并公布咨询电话。

第二十六条 旅游突发事件 生后,发生地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参与旅游突发事件的调查,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应当承担事件责任的旅游经营者及其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第二十八条 旅游主管部门在接到旅游经营者依据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报告后,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一般旅游突发事件上报至设区的市级旅游主管部门;较大旅游突发事件逐级上报至省级旅游主管部门;重大和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逐级上报至国家旅游局。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旅游突发事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

(二)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影响范围;

(三)事件涉及的旅游经营者、其他有关单位的名称;

(四)事件发生原因及发展趋势的初步判断;

(五)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处置情况;

(六)需要支持协助的事项;

(七)报告人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

前款所列内容暂时无法确定的,应当先报告已知情况;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续报。

第二十九条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制度。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发生地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在30日内按照下列程序提交总结报告:

(一)一般旅游突发事件向设区的市级旅游主管部门提交;

(二)较大旅游突发事件逐级向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提交;

(三)重大和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逐级向国家旅游局提交。

旅游团队在境外遇到突发事件的,由组团社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第三十一条 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于每月5日前,将本地区上月发生的较大旅游突发事件报国家旅游局备案,内容应当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事件类型和伤亡人数等。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旅游突发事件的情况,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相关情况逐级报国家旅游局。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三条 旅游经营者及其主要负责人、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对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四条 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制止履行辅助人的非法、不安全服务行为,或者未更换履行辅助人的,由旅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

4. 旅游出行安全提示语

1、祖国名胜处处游,“到此一游”何時休。

2、请让道德与脚步同行。

3、盆景不是垃圾箱,杂物不要往里装。

4、文明做人,文明行事,文明赏景。

5、景观盆景好美丽,乱扔杂物煞风景。

6、欣赏美景的同时别忘了世界也在看你。

7、文明旅行,提升的更是自己的素质。

8、文明出行从每人做起,让世界美景变得更美丽。

9、风吹过留下的是——我给的疤痕。

10、游览不需要“刻”制!

11、你可欣赏我,可以爱我,但给我一个名分 !

12、此非五指山,到此一游狂热者请另寻它处。

13、找地方换心情,让文明(出游)更轻松。

14、你的出游放松,不一定要让别人紧张。

15、风景比想象秀美,文明比风光难忘。

16、公共场所测试您的美德,您挥毫泼墨写下了“到此一游”。

17、手边留情花锦绣,脚下留情草青青。

18、善待每个生命,享受每次观光。

19、你我文明出行,构建和谐羊城。

20、盆景不是烟灰缸,烟头缭绕煞风景。

21、留下足迹,而不是笔迹。

22、留下的只有脚印,带走的全是回忆。

23、好的风景,需要有好的行为相行。

5. 旅游安全提示语的模板

可以,只要不是当地管控严格的地区,但是出行必须要做好防疫防控措施,最好还是尽量不外出

6. 旅游安全提示语

1、听说你要旅行,我要送你大礼:请来健康为你开启,请来好运为你助威,请来快乐解你寂寞,请来幸福与你缠绵。大礼送上,让你无所遁形。祝你旅途平安!

2、我对天空许下愿望,让你变成美丽小鸟;没有烦恼没有忧伤,展开翅膀自由飞翔,没有压力没有苦恼,轻轻松松快乐拥抱。祝你旅途潇洒,健康快乐绽放!

3、不想说想你,却总是不由自己想起你;不想说念你,却总是控制不住惦记你;不想说担心你,却总是在为你忧心。旅行中的你是否感觉到我的担心?愿你旅途顺利!

4、《旅行三字经》:人之初,在旅途,奔幸福,很忙碌。再上路,切记住,要平安,要舒服。旅途中,易孤独,开口笑,有人助。短信到,是祝福,我心意,请记住。祝愿你,旅途好,有愉快,没孤独。

5、你要离开家,踏上旅游路。短信送祝福,行者且牢记。外面的大姐很可爱,家中的嫂子也不赖。外面的朋友很仗义,身边的亲情也不少。衷心祝福你快乐,耐心等待你归期。

6、大自然已向你张开怀抱,快乐在向你招手,烦恼已被吓跑,把郁闷丢到九云霄,来吧!尽情地在开心的怀抱里撒娇吧,疯狂地在激情的大道上奔跑吧!祝旅途愉快!

7、让阳光陪伴你的旅途,让清风沐浴你的心灵,让沿途风景给你带来欢乐,让我的祝福给你带来平安,祝旅途平安快乐!

8、想要旅途愉快,听我给你许愿。天灵灵,地灵灵,太上老君来显灵。见庙把香烧,见佛多磕头,香烛常布施,乞丐勤施舍。功德圆满后,许愿就灵验。带上我祝福,保你平安路。

9、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可爱,外出旅游安全是第一,防蚊防虫防意外,超载车不要坐,贵重物品随身带,饮食卫生要注意,祝你旅途愉快!

10、告别忧愁的烦恼,吹响出发的号角,打起旅行的背包,奔赴前方的目标,叮咛幸福的忠告,默念祝福的祈祷:旅途愉快!

7. 五一出游安全提示语

足浴店五一要写标语,那就写五一期间洗脚洗一只送一只,两人同洗一人免单。

8. 旅行社春节安全提示语图片

从旅游者向旅行社咨询开始,到旅游合同履行完毕为止,都是旅行社履行告知义务的阶段,告知义务的履行要贯穿于旅游服务的全过程。

在签订旅游合同阶段,旅行社必须将旅游目的地固有情况告知旅游者,由旅游者决定是否参加旅游;在旅游合同的履行阶段,导游(领队)在服务的过程中要告知旅游者注意事项,确保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2、告知的内容范围。由于旅游活动通常要跨越一定的区域,旅游者将置身于陌生的环境中,旅行社要履行告知内容,大至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民情风俗等,告知义务应做到事无巨细,详尽周全。 其目的就是让旅游者事先知道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情况,为顺利开展旅游活动做好准备。内容要具体明确 要看具体对象 要针对不同的产品 ,常规线路有常规线路的提示和说明,非常规线路有非常规线路警示和提醒,不能千篇一律。现在有些旅行社也有告知说明,但用于所有旅游线路,似乎所有的产品和线路服务完全一样,这是旅行社没有领会告知义务含义的表现。4、履行告知义务 以书面形式为好 。旅行社在诉讼中的败诉的原因之一,就是在法庭不能举证,在旅游服务过程中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

9. 旅行社出行安全提示

一.合理规划行程非必要不出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出行前利用“国务院客户端”等官方媒体软件,查看目的地、途经地风险等级和当地的防疫政策。按要求备好核酸检测证明,自觉遵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警示提示,严格执行景区和文娱场所“限量、预约、错峰”等措施,合理规划线路。

二、加强个人防护保持警惕状态,避免麻痹心理,积极配合疫苗接种,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勤通风,养成“一米线”好习惯。乘坐交通工具、入园游览时自觉与其他游客保持间距,就餐时拉开桌椅间距,避免扎堆。准备消毒液、消毒湿巾、口罩等物品,尽量减少前往封闭场所及人群聚集场所,减少聚餐。旅行归来,要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自我观察14天,一旦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旅行史。

三、提高辨别能力团队出游要仔细甄别选择合法正规的旅行社,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全国旅游监管服务”查询旅行社资质,确保旅行社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并在其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内经营业务。主动抵制不合理的低价旅游产品,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并索取发票、行程单,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及自费项目等,保留购物小票。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不要冲动,注意保留证据、理性维权。

四、提高安全意识关注交通安全,务必选择正规运营旅游客车或具有正规资质的旅游包车,全程佩戴口罩。关注目的地及沿途天气情况,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根据天气状况及时调整行程。注意饮食卫生,饭前便后洗手,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正规、卫生条件好的饭店或餐厅。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鼓励购买意外险。掌握必要的急救常识,准备必要的常用药品。

五、树立文明意识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自觉遵守景区相关规定。爱护文物古迹,谈话交流切忌喧哗,景点观光遵示拍照,自觉关爱自然生态。遵守禁烟规定,垃圾分类投放,爱惜公共设施。讲究卫生、拒绝野味、理性消费,自觉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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