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旅游发展发展举措 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导读:全域旅游发展发展举措 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1.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2.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基本原则具体是指 3.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内容 4.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是哪一年 5.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导游培训 6.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有 7.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建议 8.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9.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心得体会 10.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理解 11.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基本原则
1.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一)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贵州在全国率先完成全省域旅游资源大普查,世界上第一个以山地旅游为主体的国际旅游组织——国际山地旅游联盟落户,实施山地旅游标准化三年行动,着力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抢占山地旅游、全域旅游发展高地。
(二)文旅融合业态创新,培育壮大产业新增长点。“十三五”以来,贵州累计推出588个新项目新业态。大力实施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工程和“1+5个100”工程,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增至137个、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37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7个,世界自然遗产地、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数量均居全国第一。
(三)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大力实施旅游扶贫九项工程,开展“宣传促消费扶贫”十大行动计划,制定推广乡村旅游管理服务3个省级标准。
(四)宣传推广引资引源,提升多彩贵州频带形象。充分把握旅游业“流量经济”“形象经济”“眼球经济”等特点,深耕国际国内客源市场,讲好多彩贵州故事,构建多维度宣传推广体系、差异化优惠政策体系。
(五)加大政策纾困力度,推动旅游产业提振复苏。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实施支持文化旅游业恢复并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在全国率先全域有序开放贵州旅游景区,科学统筹常态化疫情和旅游市场恢复发展。
(六)强化旅游市场监督,优化贵州旅游服务环境。“一手抓流量、一手抓质量”。近年来,贵州布局建成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同时开展“多彩贵州满意旅游痛客行”活动,依法严打旅游违法违规行为。
2.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基本原则具体是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第十一届三、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切实做好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验收、认定、管理等工作,依据《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3.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内容
西安全域旅游:2020年游客破3.2亿人次,收入破3600亿
西安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市建设,提升西安旅游业现代化、品质化、国际化水平,建设居游共享型大西安,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大力实施“旅游产业倍增计划”和“旅游国际化行动计划”,加快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建设。到2020年,全域旅游示范市成功创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旅游产品结构更趋合理,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旅游国际化品牌进一步提升,旅游环境更加优美,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接待海内外游客3.2亿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突破3600亿元。


二、优化产品供给
① 加快精品景区建设。大力推进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强化A级景区复核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提升景区建设与管理水平。积极推动朱雀—太平森林公园景区、大明宫景区、王顺山国家森林公园、汤峪旅游度假区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② 打造丝路精品线路。抢抓国家“一带一路”机遇,依托丝绸之路风情体验、丝路沿线精品旅游线路 为纽带,充分发挥丝绸之路沿线城市旅游联盟的作用,完善丝路探秘游等8条线路产品,加快西咸新区丝绸之路风情城、浐灞华夏文化旅游综合体等项目建设,打造丝路风情走廊。
③ 推进旅游融合发展。以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系列实施意见为指引,全面融入旅游发展“商、养、学、闲、情、奇”新要素,大力实施“旅游+”战略,推进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延伸旅游产业链,催生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着力打造旅游经济增长新引擎。
④ 加快休闲旅游发展。以秦岭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和渭河湿地休闲观光为重点,开发山水旅游产品,坚持走观光旅游与休闲度假旅游并重的路子,提升温泉、滑雪、采摘、赏花、避暑、娱乐、夜游等旅游特色产品的内涵和影响力。推进休闲农业发展,大力开发田园观光、果蔬采摘、民俗体验、乡村康养、民宿度假等乡村旅游产品,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园、休闲农庄、休闲乡村,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⑤ 大力推广红色旅游。坚持保护革命旧址与挖掘红色文化资源相结合,持续推介中华文明标识之旅精品线路,推出华清宫“双十二”事变红色旅游演艺项目,提升蓝田葛牌景区、临潼华清宫景区、西安八路军办事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功能。积极发挥我市位于省红色文化旅游长廊的区位优势,引导旅游企业加强与延安等沿线城市红色旅游线路产品组合。
⑥ 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临潼旅游度假区、秦文化旅游特区、楼观旅游度假区、浐灞旅游度假区等精品景区建设,加强与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全力推进文化旅游系列项目落地实施,突出抓好小雁塔历史文化街区、秦岭国家植物园和奥体、丝路会展会议“三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
三、提升旅游品质
① 提升旅游服务标准。制定与西安全域旅游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标准,培育一批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企业。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测评和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增强西安旅游的“满意度”和“美誉度”。
② 构建多元旅游住宿体系。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解决休闲度假旅游短板,形成以高星级商务酒店集群为引领,主题酒店、精品酒店、旅居客栈、特色民宿等为支撑的完整住宿体系,促进高品质旅游住宿设施改造升级,带动旅游全要素品质提升。
③ 打造诚信消费市场。加强西安旅游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争当旅游服务明星企业,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开展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为全社会提供文明引导、浏览讲解、信息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
④ 壮大旅游市场主体。鼓励引导旅游骨干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重组、投资合作及运营上市,吸引民营资本投资旅游,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发挥好西旅集团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形成集团效应,引导中小型旅游企业向特色化、专业化发展。

四、完善公共服务
① 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将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融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之中同步推进。加快推进景区交通无缝对接,开通城市新能源观光巴士,启动景区直通车建设运营。完善信息咨询、游客服务、旅游集散三级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实现旅游咨询服务集散全域覆盖。推进旅游风景道、城市慢行道、骑行道、健身登山道、交通驿站等公共运动休闲设施建设。统筹美丽乡村建设,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依据国家标准完善通景道路旅游标识系统,增加国际标识和外语标识,满足游客对便捷舒适服务的需求。
② 加强智慧旅游建设。加强网络“一中 心、三平台”建设,实现旅游数据动态监测和科学应用,服务指挥决策、服务企业、服务游客,提供安全预警。大力推进智慧旅游城市、景区、饭店、乡村建设,以全域旅游化、全面景区化为抓手,和知名应用平台深度合作,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实现“一网知古都、一机游西安”。积极推进“无线西安”建设,重要涉旅场所实现免费WIFI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
③ 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加快实施“旅游厕所”新三年革命,统筹推进城市、景区和乡村旅游厕所建设及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持续深化“厕所革命”。将旅游厕所革命拓展到全市范围公共厕所,在全市全面推行厕所“所长制”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落实厕所管理责任。鼓励支持宾馆、星级酒店的公厕面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把5A级旅游景区 “第三卫生间”建设向全市A级以上景区延伸,进一步体现旅游厕所人文关怀。

五、塑造品牌形象
① 实施系统营销。围绕提升西安旅游影响力,制订客源营销规划和工作方案,深耕市场,精准营销。将商贸活动、科技发展、文化节庆、体育赛事、特色企业、知名院校、城乡社区、乡风民俗、优良生态等纳入目的地宣传推介的重要内容,持续打造“西安年、最中国”等春、夏、秋、冬品牌,提升西安旅游整体吸引力。
② 创新营销手段。加强互联网及VR虚拟现实技术等高科技在宣传中的应用,提升宣传效果。充分认知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标识对旅游宣传的放大效应,加强产品、线路的创新、设计、包装和推广。巩固传统媒体营销成效,扩大与网络新兴知名媒体合作力度,提升西安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开发重点节庆赛事和四季旅游活动,增强旅游吸引力。
③ 完善推广体系。整合各级各类宣传资源,构建政府、行业、媒体、公众“四位一体”的营销体系,推动旅游与其它行业的融合宣传。建立多样化、专业化的营销渠道和第三方旅游营销效果评价机制,运用旅游大数据技术,促进旅游营销精准高效。紧盯传统热点旅游市场,开展与“一带一路”、高铁沿线等新兴旅游市场合作,开展跨区域、智慧化、精准化的宣传营销机制。

六、优化旅游环境
① 加强环境整治。将全域旅游与乡村振兴战略、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加强重点旅游区域、主要线路周边风貌集中整治。在路边、水边、山边、村边开展净化、绿化、美化、景观化行动,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和节能减排,加大新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使用力度,营造优美的旅游环境。
② 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环境是重要旅游资源”的理念,狠抓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要素环境、设施环境、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建立完善旅游企业调研走访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落实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创新招商方式,积极引进集规划、建设、运营为一体的国内外知名企业、专业团队,开发优质旅游资源。
③ 推进旅游惠民。建立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其它旅游景区合理确定景区门票价格,严格落实对特定人群实行价格优惠政策。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具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应体现公益性。大力实施旅游富民工程,助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七、强化市场监管
① 加强综合监管。推动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夯实市、区县、开发区的执法和监管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协作,实现旅游市场监管网格化无缝联接。 索旅游监管长效模式,实施旅游企业等级评定动态管理机制和旅游从业人员、游客信用记录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共享,净化旅游市场。突出旅游重点时段、重要区域集中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侵害游客利益的不法行为。
② 规范处理旅游投诉。依托我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一步整合涉旅问题统一受理能力,规范处理流程。对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饭店、重点旅游线路、热点区域等采取随机化明查与常态化暗访相结合,对投诉集中、整改不力的旅游企业、个体实行通报、约谈、重点督办、综合执法等手段进行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③ 切实保障旅游安全。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旅游安全隐患台账制度。提升旅游从业人员安全防风险及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组织开展旅游风险评估,加强出游安全风险提示,落实旅行社、酒店、景区安全规范。推动旅游安全信息发布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救助与商业救援相结合的旅游救援体系,探索建立旅游救援有偿服务机制。
另外,在金融支持和用地保障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市场化方式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并实行市场化运作,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明确旅游用地政策,将旅游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统筹安排,优先保障旅游项目用地
4.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是哪一年
《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加强旅游规划统筹协调的重要举措,对于青岛旅游业陆海统筹、全域发展,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国际一流滨海度假旅游胜地具有重要意义。
5.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导游培训
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
智慧旅游就是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借助便携的终端上网设备,主动感知旅游资源、旅游经济、旅游活动、旅游者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发布,让人们能够及时了解这些信息,及时安排和调整工作与旅游计划,从而达到对各类旅游信息的智能感知、方便利用的效果。
由此可知,全域旅游和智慧旅游的区别主要是在于智慧旅游着重于科技手段在旅游中的应用,而全域旅游则侧重于旅游和产业之间的融合,偏向于规划设计,具有发展指导性质。
6.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有
为深化新时代下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域旅游新发展,国家旅游局于于2016年废止《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并于2016年底起草新的《导游管理办法》,2017年征求各方意见,2017年3月-9月完善条款设计、罚则设定和文字表述,2017年11月正式发布《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导游法分为总则、导游职业许可、导游职业管理、导游职业保障与激励、罚则和附则六章,共四十条。
7.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建议
为深化新时代下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域旅游新发展,国家旅游局于于2016年废止《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并于2016年底起草新的《导游管 办法》,2017年征求各方意见,2017年3月-9月完善条款设计、罚则设定和文字表述,2017年11月正式发布《导游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导游法分为总则、导游职业许可、导游职业管理、导游职业保障与激励、罚则和附则六章,共四十条。
8.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第一条 为规范民宿经营行为,加强民宿管理,促进民宿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宿,是指利用当地闲置资源,经有关部门批准准予开业,以盈利为目的,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本办法适用于单栋建筑经营用客房数一般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民宿。超过上述规模的民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三条 民宿发展要坚持统筹协调、融合发展、生态优先、绿色环保、改革创新、示范引导、国家标准、本地特色等原则。
民宿建设发展要注重产品特色化、服务品质化、治理规范化,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目标。
第四条 创建民宿品牌。
鼓励区县根据辖区资源特色,在“泉城人家”民宿品牌的统领下,创建区县有代表性竞争性的特色品牌。
第二章 申报条件及联审程序
第五条 设立民宿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治安、卫生、消防、环保等相关要求,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民宿的选址应符合本辖区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旅游发展、生态环保和山体保护相关规划及要求;
(二)房屋建筑风貌应与当地的人文资源、村庄环境景观相协调,结构安全牢固;
(三)新建、改建、扩建或既有建筑物用作民宿的应当符合房屋建筑安全相关规定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设计与施工,并验收合格;
(四)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
(五)具有必要的污染治理和安全防护等基础配套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
(六)道路通达条件较好,建筑无地质灾害和其它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
(七)邻里关系和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无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存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 禁止利用违法违章建筑发展民宿业。
9.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心得体会
好找是好找 看你追求什么样的生活
如果喜欢稳定朝九晚五 不要来旅游业
如果喜欢一成不变 不要来旅游业
如果愿意在家里多陪陪父母 不要来旅游业
如果想多赚点钱 不要来旅游业
我就是旅游管理毕业的,上面提到的工作三年都没有实现,现在还惨惨的一个人北漂中,为生活而奋斗
但是唯一实现的了一个梦想:环游世界 这就是高三那年选择旅游专业最最初衷。实习第一年去了台湾,之后正式工作后,因公出差去了美国纽约、夏威夷、塞班、日本大阪神户、韩国首尔济州、泰国、法国、西班牙、荷兰、德国等等,护照已满满一本。有一次坐飞机真正绕了地球一圈(那次真是太爽了)。
25岁,能去过这么多地方,想想还是小激动,不仅仅你只是去过,而且接触到不同文化,人生价值观和没去之前已经改变很多了。
平时总是抱怨公司工资 太低(确实确实低),在西班牙遇到一个台湾友人告诉我:你想想,你去的这些地方都是公司出钱,把这些经历都换成金钱,你的工资也就不低了,更何况丰富的人生经历不是用钱能买得到的。
想想也是,换个角度思考,知足常乐,不要被大众价值观所绑架,他们眼里的幸福,和你心里的幸福不一样。
你应该还在选志愿吧,和7年前的我一样。告诉你,忘掉网友的建议,忘掉父母的要求,跟着心灵走自己想学什么。别人的话只做参考,决定自己拿,毕竟这是你的人生。
10.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理解
据南宁市相关部门消息,《南宁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立法意见。草案对旅游文创产品、康养旅游、商务会展节会旅游、研学旅游、夜间旅游等旅游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作出鼓励性规定,并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按照相关规划有序推动停车场等软硬件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进一步促进该市文旅产业健康发展,助推南宁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
11.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基本原则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便于各地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于2020年6月30日印发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的函(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0]37号)。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在收集地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案例和主要做法的基础上;现就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方案编制需要关注的问题进行梳理。
01
基本情况
1.1 试点乡镇及试点整治区域内土地利用现状、人口、产业、村庄建设、基础设施、环境地质条件和地质灾害等情况。整治区域内涉及多个行政村的,土地利用现状与人口要分村进行统计。
1.2 整治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布、村庄和产业布局、耕地和生态用地保护、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3 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可行性分析。重点从乡村振兴与产业发展需求、当地政府重视程度、群众积极性、土地整治潜力、项目融资能力等方面进行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农用地整理潜力、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生态修复能力等)
02
工作目标
坚持规划引领,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解决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
主要包括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发展及农村住房布局目标、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目标,重点明确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耕地面积等。各项目标设定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可量化、可统计、可考核。
03
优化空间规划布局
3.1 村庄规划
通盘考虑土地利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及其他制约当地发展的限制因素,完善形成实用型村庄规划。村庄规划应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整治区域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应编制调整方案按已有规定办理,确保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 调整方案应纳入村庄规划。
3.2 划定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划定土地利用功能分区。根据村庄规划、当地自然条件差异、土地利用现状、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特色,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行优化,合理划分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功能分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土地整治分区分期实施。
明确各功能分区重点整治内容。在合理划分整治分区基础上,明确各土地利用功能区重点整治内容、整治任务和目标,指导土地整治项目安排有计划推进,便于聚合各部门项目资金实现最佳效益。
04
项目安排及投资估算
4.1 农用地整理项目。突出耕地“三位一体”保护,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需要,统筹推进垦造水田、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质量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传承传统农耕文化,改善农田生态。
4.2 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推动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三旧”改造等项目,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结构,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
4.3 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统筹推进损毁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污染和退化土地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海岸线修复等项目,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保持乡村自然景观。
4.4 其他相关建设项目。包括农业、交通、水利等其他相关建设项目,以及村庄文化建设和防灾减灾项目。
上述项目安排要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名称、位置、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计划投资、资金来源、试点区总投资及资金平衡分析、建设期限等。项目安排可以清单附表的方式列示。
05
实施期限及进度计划
5.1 总体实施计划。试点实施期限为3年。
5.2 工程进度计划。分年度计划安排实施。
5.3 年度投资资金安排。
06
土地利用类型调整方案
要重点做好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建设用地/林草地及其它地类调整方案。
07
保障措施
7.1 组织保障措施。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协调、工作落实等举措。
7.2 资金保障措施。项目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及构成、资金筹措机制和措施,重点说明资金平衡情况。
7.3 项目监管措施。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后期管护等方面的监管措施等。
7.4 制度保障措施。制度建设、实施模式、机制建立等情况。
08
试点成效和风险分析
对试点实施后预计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腾退建设用地、优化空间布局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进行分析。对试点实施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应对措施。
09
其他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10
附件
10.1 标明项目区范围的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同时标明拆旧区、建新区及新增耕地位置,以及村庄发展规划图、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10.2 村庄规划批复及规划图件。
10.3 项目区遥感(或航空)影像图(比例尺为1:2000 )。
10.4 有关部门意见。农业农村、财政、自 资源、环保、住建、交通、水利等项目涉及的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规划、政策衔接、项目安排等具体意见。
10.5 经90%以上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90%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乡镇、村签章同意的进行国土综合整治的意见书和初步拟定的权属调整方案;
10.6 农户同意拆迁的意见书,乡(镇)政府落实农户搬迁的方案;
10.7 评审论证意见。评审论证意见应对试点项目区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粮食产能有提高、农民利益不受损等进行说明,对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平衡测算、农民意愿等进行阐述。另外,因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土地利用结构,确需局部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在论证意见中需明确调整的位置、数量、等级,确保项目区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10.8 审批文件内容。是否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编制完成村庄规划;是否满足项目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条件;建新区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用地标准是否符合要求;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符合实际,可行性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是否经90%以上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90%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投资估算编制是否合理、可行,资金保障是否充分。批准的内容:是否批准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结论分为不批准和批准两类;批准的建新区数量、位置、面积及建新区占用地类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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