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心殿4米高的紫檀无量寿宝塔

| 明清家具研习社 |

研习君语

在故宫养心殿内,有一间乾隆一人在其间修行的佛堂,这里可以说是养心殿最神秘的区域。

养心殿佛堂位于养心殿西暖阁勤政亲贤殿后侧,隐蔽在养心殿明间屏风后的西门内,是乾隆在宫中最早改造的佛堂——乾隆十一年(1746年)开始将长春书屋改造成佛堂。

通往佛堂的通道窄小而曲折,穿过幽暗的狭长空间,迎面是一座直插屋顶的紫檀木七层楼阁式无量寿宝塔,其体量与位置都向世人彰显着其作为佛教精神象征的核心地位。

佛塔的建造年代

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是清朝入关之后的第四位皇帝,年号“乾隆”。乾隆十年(1745年)十二月初,乾隆于中正殿跪受章嘉国师灌顶,自那一刻起,乾隆成了一位密宗弟子,他与章嘉的关系正式变为师徒关系,修行密法成了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所以乾隆灌顶后即充满激情地于十一年正月投入仙楼佛堂的建造,他要建造一座属于自己的、能带在身边的佛堂,早晚都可以随时进入。一年之后,这样的佛堂就在他的寝宫中诞生了。

佛堂在养心殿内位置示意图

建好后的仙楼佛堂面积大约六七十平方米,佛堂以紫檀木七层无量寿宝塔为中心,呈曼陀罗格局,宝塔从一层通到二层。

养心殿西暖阁仙佛楼及紫檀木塔

清宫内务府档案中记载了此尊宝塔的建造过程:

乾隆十二年正月二十日七品首领萨木哈将棅得塔样一件,持进交太监胡世杰呈览,奉旨:将塔座径过抽去二尺,要四尺二寸大的座子,其塔身子要七层,再塔顶要六层,做成还要通高一丈二尺六寸,另改样呈览,钦此。

二月初五日,七品首领萨木哈将棅得秫秸黄纸地盘四尺二寸,通高一丈二尺六寸塔样一件持进安在西暖阁,呈览,奉旨:照样准做欢门,准做串枝莲地盘座,添五分。六层塔尖放高四寸,离棚顶留空五寸,钦此。

二月二十六日萨木哈将塔上所用铜海灯40件持进。二月二十八日,萨木哈为做塔用紫檀木缮写折光一件交太监胡世杰呈览,获准动工制作宝塔。(《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档案总汇》第十五册)

7个月后,宝塔制作完成,档案记载:

九月十四日司库白世秀将造得紫檀木宝塔一座,内供佛、供器等持进,安设在养心殿西暖阁内讫。(《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档案总汇》第十五册)

紫檀无量寿佛塔

无量寿宝塔为紫檀木七层八角阁楼式,塔每层有八个玻璃欢门,档案所记塔内供佛,即供于这八个玻璃欢门里,据现存原状,所供佛为铜无量寿佛,象征无量圣界里诸佛、天人所居之宫室楼阁。

汉藏融合

该塔高约4米,按形制划分为七层,故常被称为 “七层八角塔”。将近四米高的木塔竖立在空间狭小的佛堂内,营造出了一种通天的场域感,当人们面对如此巨大的一尊佛塔时,不禁要抬头仰望,内心的敬仰也油然而生。

养心殿紫檀七层八角无量寿佛宝塔3D模型

全塔分为三大部分:顶层为塔刹,中间为七层塔身,底部为须弥座。

塔刹由上至下又可细分为刹顶、伞盖、刹身、刹座。刹顶为日月刹,由琉璃材质的仰月和圆光组成,圆光为琥珀红色,仰月为白玉色。

养心殿佛塔刹顶

仰月之下为紫檀木镂雕八角伞盖,伞盖底部有金刚杵和卷草纹浮雕图案,周围嵌有铜鎏金饰物并挂有一圈珍珠流苏。

刹身由下粗上细的八角相轮组成,共六层,每一层八面,均刻有六字真言,内填金漆。

佛塔刹顶仰月之下的紫檀木镂雕伞盖底部

《四分律行事钞》曰:

人仰视之(相轮),故云相云。

《翻译名义集》曰:言轮相者,僧袛云:

佛造迦叶佛塔,上饰盘盖,长表轮相。经中多云相轮,以人仰望而瞻视也。

可见,刹身(相轮)是佛塔的一种仰望标志,起敬佛礼佛的作用。

中间七层塔身为仿阁楼式结构,自下而上尺寸逐渐递减,样式相同:每层戗脊上有铜鎏金小跑兽、套兽以及戗兽,围脊处有围脊兽,四类兽为一套,每层八套,共计五十六套。

养心殿佛塔上的围脊兽

养心殿佛塔上的跑兽、套兽、戗兽

每层有八扇紫檀雕花木板嵌玻璃欢门,每一扇门内供奉无量寿佛像,为历代西藏喇嘛所进献,每层8尊,七层共计56尊。

每层8尊无量寿佛像

七层塔身每层中心各放置一个八角金丝楠经盒,塔颈(塔刹与塔身之间)中心疑似内嵌一木盒。

经卷发现的位置经卷位于每一层的中心八角柱内

底部须弥座自上而下分别为圭角、下枋、下袅、束腰、上袅、上枋。按制作方式而言,须弥座可分为三个部分,即圭角、下枋以及下袅为一个整体,束腰单独作为一个整体,上袅和上枋为一个整体。

各个部分是独立制作完成的,完成后三个部分至下而上叠加,不用胶粘,仅有直榫相接。上袅和下袅饰有变相的莲纹,其他部分则以透雕卷草纹和十字金刚杵作为装饰。

须弥座构造示意图图片采自《中国古建筑图解》

养心殿佛塔底部须弥座须弥座可分为三个部分,各部分是独立制作完成的,完成后三部分至下而上叠加

养心殿佛塔须弥座分解后的束腰部分,拼接处清晰可见直榫眼须弥座的三个部分皆不用胶粘,仅有直榫相接

此座佛塔是密檐式塔、阁楼式塔和覆盖钵式塔的结合体——具有阁楼式塔的总体形制,同时融合了密檐式塔的佛龛和覆钵体式塔的须弥座及塔刹,是一座藏汉式塔融合的宝塔。

这种融合应属乾隆时期独特的文化现象,正是乾隆皇帝不拘一格的设计思路,让多元文化得到了融合。

偷工减料?

“包镶”是硬木家具中的一种难度很大的特殊工艺,胎骨采用不易变形、比重较轻、价格低廉且易得之木材,而外表则以名贵珍稀木材包镶,采用这种工艺所制家具称之为“包镶家具”。这种家具具有保存长久性、结构稳定、工艺奇巧之特性。

整个木塔主体为包镶工艺,表层是紫檀木贴皮,内部为金丝楠木,两者用鱼鳔胶粘接而成。在紫檀尤为金贵和稀缺的清代,制作如此大型的器物时,为了满足视觉效果,同时又节省紫檀用料,往往都会采用这种包镶的手法。

就目前可检测的范围而言,在佛塔中间七层中,紫檀木板料的厚度最薄仅有四毫米,内层的楠木板最厚处是1.3厘米。

养心殿佛塔的包镶工艺

“包镶”工艺在清代的工程文献里屡见记载,在现存的宫廷装修及家具上也屡见不鲜,如清宫造办处“活计档”中所载,雍正元年(1723年)制“包镶紫檀木边、楠木心桌三张”、雍正六年(1728年)制“紫檀木边、豆瓣楠木心嵌云母如意花纹桌”等等。

清中期 紫檀包镶条桌

故宫乾隆花园的倦勤斋的内檐装饰大多采用包镶工艺,门扇、群窗胎骨为金丝楠木,外包为紫檀木,而绦环板、槅扇、碧纱橱、炕罩的绦环板和裙板上均用了5mm厚的鸡翅木薄板贴于楠木胎上。

故宫乾隆花园内景隔扇及炕罩

作为一种古典家具的制作工艺,「包镶」和当下流行的「贴皮」看似雷同,但却又有着天壤之别,前者是「君子坦荡荡」的胸怀,而后者,却是「小人长戚戚」的丑态。

就如此件佛塔,虽然紫檀的包镶面板很薄,但由于板材拼接工艺高超、接缝隐藏巧妙,以及紫檀木本身沉稳、硬朗的气质,并未影响到木塔整体的视觉美感。

紫檀盛世

乾隆朝,紫檀用料数量之多超乎想象,据清宫旧档中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记录,当月二十八日造办处曾经写过一个奏折,大意为内廷造办处木作中大量釆用紫檀木制作器具,最终导致宫内存量不足,遂奏请皇上批准粤海关监督采买六万斤紫檀木运送来京:

……查得乾隆三十八年四月内,因库贮紫檀木不敷应用,曾经奏明交粤海关监督采买紫檀木六万斤运京,以备应用等。因在案嗣经该监督于乾隆三十九年起至四十三年六次,共陆续解交过紫檀木六万斤,俱经按次奏明贮库。

在四年之内共运进京城的紫檀木高达六万斤,然而不过七年时间,宫内贮存的紫檀木居然就被用的所剩无几,仅从如此庞大的数量中即可见清宫中紫檀用具之普遍程度。

而造办处取用紫檀木制作也极为谨慎小心,宫里要制作一件紫檀家具,从一开始反复修改的画样,呈到乾隆面前后,还需皇帝亲自确定并同意准做后,工匠才能根据用料多少去库内领料进行制作,且完成之后剩下的木料还必须交回库里,用料所余多少也都有字记录。

乾隆十三年清宫造办处《活计档》此页档案讲到了“先做样呈览,准时再做”

此紫檀佛塔为乾隆十二年所造,工艺非常精湛,特别是木器中的磨工极致到位,几乎看不到雕琢的痕迹。

佛塔底部雕刻

打磨工艺将木材油润细致的特性充分展现出来,再配合以细腻的烫蜡工艺,使完成后的整塔木材隐隐透出沉着而又神秘的气息。

塔基角牙上卷草纹雕花整体行云流水,刚劲有力,卷叶纹在空间中翻转的层次丰富而有变化,匠人用刀干脆利落,打磨精细到位,走边硬挺而不僵。

佛塔底部雕刻

此外,乾隆皇帝极爱将自己的审美观念和设想融入器物之中——该卷草纹雕花的样式受到巴洛克时期雕刻的影响,这可能就源于乾隆皇帝创立的新文化气象。

入世与出世

圣界是古人所能想象到的最美好的世界。

仙楼佛堂的中央建造了一座楼阁式无量寿宝塔,供奉“百千亿佛”,以示乾隆修行之正果。

养心殿西暖阁仙佛楼及紫檀木塔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乾隆八十大寿,功德圆满。这一年蒙古王公大臣向乾隆呈进了大、小法身佛八百五十二尊,恭祝他终成法身,乾隆下旨把这批无量寿佛安供于圆明园壶胜境。

养心殿是乾隆处理国家大师的地方,而仙楼佛堂是乾隆修行密法之处,二者并存于一室之中,入世与出世之间会互相冲突吗? 答案是否定的。

按中国的传统理想治理国家的目的是要进入王道乐土,而仙楼佛堂供奉所展示的是如光明一样遍罩一切,无所不在,除一切暗冥,生长一切万物,成就一切众生事业的无量圣界,二者殊途而同归。

养心殿西暖阁仙佛楼及紫檀木塔

30年后,乾隆为他日后归政闲养而修建的养性殿佛堂,在仿照养心殿仙楼佛堂的同时,把自身的“养心”、“养性”历年贯穿于其中,使仙楼佛堂又具有另外一番人生体验了。

参阅:

谢扬帆《佛光秘塔匠艺之承 记养心殿佛堂木塔的修复复纪实》

王子林《佛堂伴君侧,闻清净妙香 —— 养心殿仙楼佛堂原状陈设》

Hash:753f68e73d116c6e8221ab4226a6535764091612

声明:此文由 明清家具研习社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