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古迹│王家花园之石碑

王家花园之石碑

作者 李志远

位于营口楞严禅寺东邻的公园,在旧社会称作“王家花园”。它是由营口白庙子村王焕澜(述善堂),为其母淳于氏于民国元年立贞节牌坊之后修建的。位于牌坊的北部还立有一通石碑,该石碑的碑文为王焕澜于1926年春季病重期间,为处理身后事而留下的遗嘱,现将该文公之如下。

民国〈营口王氏遗嘱碑记〉

□德堂、四箴堂、三多堂、九如堂、乙卯堂、己未堂同悉:

吾家男丁本无□(文字不清,下同)人,惟有基侄是吾素所亲爱之人。不但此时,伊有生以来,余即喜欢,□非今日之语也! 是尔等素所共知。有侄处人行事,素为我所信任。

我□非京大病后,精神、身体大非昔比,今年又连病数次,更觉精神恍惚,言语难涩。常做头晕心跳,手足麻木等状。我想体胖之人,易有风火之疾,□时恐不能说话。我已与有侄特留一书,以备将来托孤只用,我身后事,有侄自能料理焉。尔等生前死后事,有侄亦能遵照我所遗瞩□□毋庸赘言。惟承祧一事未定,我心不死,遍观诸侄孙中,惟有有基侄第四子占群,是我素所心爱着,我已与起名锡琏,字彝之,一□□□□□为嗣,万不能更动,至于述善堂财产,本应归承继人承领。

伏思我一生,兢兢业业、省吃节用,所积财产虽不谓甚钜,亦可谓家道□□□□□□亲生四女,伊等亦未免有所希望,我亦不忍令其向隅,筹思再三,只得将我身后所遗述善堂名下全部财产,除世昌德、金丽泉、元增涌□□□本利、积金厚成,以及盐滩白庙子土地、住宅一所不计外,其余有动产、不动产,东丰西丰土地,以我各项股分、生意股票、现□□□□□□股平分。以一股分四小股,姑娘四人,无论已出阁、未出阁者,每人各分一股,(姑娘如此分去,既是□一人之□想,又当别论矣,以兼钱法毛荒□□不如此而)。须烦有侄费心与其管理,□□□□□□一样管理,是所至感至佩,愿承去者听其自然而已。前已用过之款以及四女各堂存款,均不在此内。此是我曾托孤之语,总宜此□□□□速履行为,是言至此至矣尽矣。尔等向有侄好好商之可也,我别无可托之人,只此重要之件,须在意可耳。一字一珠,一字一泪,千万□□□误更动。土地、房间,彼等日后有不欲久留者或欲行出手者,照公须价值按照八折,需于述善堂名下收回。此系载在条约之内,不得□□。房间、土地过继之日,即行分劈清楚,万不可在伙中分租子,以免多事,至要至要!

余一股以□世昌德、金丽泉、元增涌三号本利积金□□,以及盐滩白庙子土地、住宅一所,归于王锡琏名下掌管。但是该号□生意自过继之日起,每到清明分下钱来,再按两股平分,以一股归于王锡琏名下掌管;以一股归于王海安名下,作为五个未亡人养老之用,按五份均分,此钱该五个人不得分散与外人(外人各自有钱,不应再分,亦不应再要)。自用□□行善济贫,随其自便可耳。以现在而论,尚有未字之女二人,日后二女出阁之时,每人由述善堂名下拨给一万元,作为妆奁之费 (临出阁一年□□□□□于平日归宁,往返川资□□□□述善堂担任)。

再,四箴堂当此钱法毛荒之时,产业似乎不多,只可将自置傅□□苇塘半分,□□给与四箴堂名下经收管理可也。如能终身守□,之志靡他,持斋念佛,三十年后可嘱咐锡琏,与其请旌建坊(照例二十五年为合例),□□□建一座牌坊,即在先母牌坊之东一面。小一些,工料粗一些,不□□□□希望者然已,谈何容易之事,姑视之而已,尔等酌之,我亦不□。

白庙子村王氏四世祖王元士(1849—1876)育有二子,为同父异母兄弟。长子王焕瀛(百善堂)生有二子,长子王守基、次子王有基。王焕瀛的弟弟王焕澜有五位夫人,总共留下一儿五女。儿子和大女儿早年夭折,最终遗下四女。

王焕澜(1871—1926),字海安,别名王澍霖。光绪末年进入官场,曾任直隶文安县知县(七品)、刑部主事(六品)、晋州知州(五品)。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被推翻,王焕澜退出官场回到营口,从此不问政事。王焕澜先后于1912年和1923年为其母淳于氏立有二座“今之孟母”牌坊,以答谢母亲的教诲之恩。1926年春季,王焕澜身患重病、卧床不起。1926年6月22日的《盛京时报》记载:“〈佛竟天灵〉本埠老爷庙后街住户王海安,前清时曾宰文安县事。自政体改革后,王解职旋里,涵迹林泉,不问世事。前因旧疾复发,卧榻缠绵、医药罔效。乃在本埠新修之大禅林楞严寺许愿,谓如佑彼安全,修寺之款愿独力担负。该庙视见有如此大檀越,心喜若狂,日日宣诵佛号,祈王病愈。讵佛也无灵,不但病未稍痊,且竟遽而委化。现其家族正为之延请僧众,设蘸超度云。”王焕澜就是在这次病重期间写下了这篇遗嘱,然后一式二份交由其一位夫人保存。1926年6月22日(五月初一)王焕澜离世,其后该夫人拿出一份遗嘱交于王的侄儿王有基并当众宣读。随后王有基将遗嘱刻碑,立于王家花园内。

由于王焕澜唯一的儿子早年夭折、后继无人,便将侄儿有基的第四子锡琏收之为嗣。此时的述善堂王焕澜已积下万贯家产,除了作官积攒的俸禄之外,家族产业永昌和油坊等也充实了不少财富。在他百年之后如何分配这笔财产,便是此碑文的主要内容。

碑文中写到,除世昌德、金丽泉、元增涌、盐滩白庙子土地、住宅一所归王锡琏掌管,其余动产、不动产、东丰、西丰土地及各项股份、生意股票,平分四份,每位女儿一份。这里的世昌德为营口著名银炉,金丽泉为西丰县酒厂,元增涌为一商号。而东丰、西丰土地则是王家在这二县购置的土地。

说到东丰、西丰,读者可能有所疑问,为什么营口的王家富户要到北面的东丰、西丰两县购置土地?这里还有一段故事:王焕澜的生母淳于氏有个弟弟,清末民初不知在何地犯了杀头之罪,最后被押往奉天准备就地正法。王家得知此信后大为震惊,赶忙准备钱财并派王焕澜去奉天打通关节救人。在去往奉天途中的一旅店内,王遇到一位从奉天回来的老者,告诉王焕澜犯人已被斩首。王焕澜正不知如何是好之时,老者告诉他说,辽北东丰、西丰一带正跑马圈地向外售卖,并价钱很便宜,耕者三年不纳粮。于是王焕澜便带着钱财去了东丰、西丰,除买了不少荒地外,还在县城买了房子,后期又办了金丽泉酒厂(位于火车站对面)。因此,碑文中东丰、西丰一说就由此而来。

王焕澜在遗嘱中也为五位夫人安排了后路,即在归王锡琏掌管的世昌德、金丽泉、元增涌等商号的年度盈利之中平分二份,一份归王锡琏,另一份归五位夫人均分,作为养老之用。关于王焕澜的五位夫人,在此介绍一下:①大太太:马氏,育有一子三女,儿子及大女儿早逝。②二姨太:杨氏,金屯人,育有一女。③三姨太:王氏(碑文中提到的四箴堂),北京郊区人,王焕澜在直隶为官时带回,后在营口县周家堡子庙出家,曾到五台山修行过,无后。④四姨太:回民,育有一女。⑤五姨太:杨氏,金屯人,和二姨太为姐俩,无后。

有关王焕澜四个女儿的情况,大致是这样:女儿们都犯“庄”字。①大女儿:马氏所生,嫁给北京齐家在吉林当省长的儿子。②二女儿:马氏所生,嫁给海城韩家。③三女儿:回民所生,嫁给海城魏家。④四女儿:杨氏所生,嫁给天津翟家在营口任盐运使的儿子。

以上,就是对王家花园遗嘱碑内容的简单解释。由于很多内容是知情者的回忆,不一定准确,但这些陈年往事也是营口历史的组成部分,让我们细细地品味吧。

本文选自《营口春秋》201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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