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长沙发掘报告》——纪念中国考古百年和长沙发掘七十周年

长沙发掘报告》以前读过多次,但都是为了写文章引用资料而读,读的并不完整。今年是长沙发掘七十周年,重读《长沙发掘报告》感触颇深。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长沙近郊古墓大量被盗,出土大批珍贵文物(对此商承祚先生《长沙古物闻见记》有较详细的记述)。长沙所出古物大多流失国外,包括著名的子弹库楚帛书,遂引起国内学术界的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沙近郊开始大规模建设,在基建及烧砖取土的过程中又发现大批古墓。为了抢救文物,1951年10月—1952年2月,成立刚满一年的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派遣发掘团到长沙开展考古发掘工作。这是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成立后开展的第二次大规模考古发掘(第一次是辉县发掘),是湖南省和长江以南地区开展的第一次科学考古发掘工作,从此揭开了湖南考古工作的序幕。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此次发掘人员阵容堪称豪华,队长为夏鼐,工作人员有安志敏、石兴邦、王伯洪、王仲殊、陈公柔、钟少林,此外南京博物院的宋伯胤、王文林和湖南省博物馆的程鹤轩也参加了工作。这些先生,绝大部分都是中国考古界鼎鼎大名的人物。但当时除夏鼐先生年龄稍长外,其他基本上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正是通过辉县、长沙等地的发掘和后期的资料整理和报告编写,当时的这批年轻人在夏鼐先生的指导下不断成长,逐渐成为中国考古学的顶梁柱。

此次发掘共清理古墓162座,其中战国至汉代墓葬145座,唐宋墓葬15座,时代不明者2座。主要分布在当时城北的伍家岭;城东的陈家大山(包括袁家岭);五里牌、徐家湾(包括杨家大山);以及城东南的识字岭(图一。现在这些区域都成了长沙市城区)。这四处地点,都是长沙古墓比较集中的区域,此前曾出土过大批珍贵文物:如陈家大山曾出土人物龙凤帛画;识字岭即子弹库所在,曾出土楚帛书和人物御龙帛画;五里牌、徐家湾一带有被认为是“长沙王后墓”的大墓,曾出土过“杨主家般”和“今长沙王后家般”。此次发掘有很多重要发现。如棺椁保存极好的M406;出土有木质车船模型和整套锡涂陶器的M203;发现有卵石排水设施,出土大量铜器的M327;以及可能为长沙王室成员的刘骄墓(M401,与所谓“长沙王后墓”相聚仅20米,也出土有“杨主家般”,还出土了金饼)。这些发现,即使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也是非常重要的发现。

图一 发掘地点位置示意图

发掘结束后,夏鼐先生指导参加发掘的年轻人进行了资料整理和报告编写。报告1956年完成,1957年8月由科学出版社出版(图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出版的第二本考古报告,编号为考古学专刊丁种第二号(第一是《辉县发掘报告》)。这种工作进度,也是令我们今天很多人汗颜的。

本报告主体分为四章:壹、战国墓葬,贰、西汉前期墓葬,叁、西汉后期墓葬,肆、东汉墓葬。加上前言、附录、结束语和附表共八个部分。其中战国墓葬、西汉前期墓葬、东汉墓葬由陈公柔执笔,西汉后期墓葬、附录二 长沙203号墓出土的木船模型由王仲殊执笔,前言、附录一 长沙203号墓出土的木车模型、结束语由夏鼐先生亲自执笔,全书最后由夏鼐先生审定。

图二 《长沙发掘报告》书影

《长沙发掘报告》为湖南乃至整个南方地区楚汉墓葬的研究树立了一个断代的标尺,其影响十分深远。直到今天,还有同行认为出日用陶器的楚墓是战国早期以前的,出仿铜陶礼器的楚墓是战国时期的;而一些研究铁器或冶铁技术的同行将长沙地区作为早期冶铁技术发展的一个中心,也都是直接或间接受到了《长沙发掘报告》的影响。我过去读《长沙发掘报告》,基本上是以今人的标准看待前人,缺乏理解之同情,更多地看到的是其不足:如将属于西汉初的M215、M248等墓放在了战国墓中;西汉只分为前后两期;东汉墓没有分期等。此次重读《长沙发掘报告》,深感其价值被严重低估。在当时只有辉县一地材料可供参考的情况下,《长沙发掘报告》能取得如此成就,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可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从报告的内容来看,《长沙发掘报告》是严格按照考古学的方法来整理这批资料的。在几乎完全没有参考资料和纪年材料的情况下,认为出鬲、钵、罐、豆等日用陶器与出鼎、敦、壶等仿铜陶礼器的这两类无论是在墓葬形制还是随葬器物的组合、形制等方面都有较大差别的墓葬是属于不同时期的是十分正常的。而且在M406的发掘中,还在墓葬填土中发现了残鬲足。虽然M406因为严重被盗,没有出土陶器。但根据M406的棺椁形制和其他随葬器物,推测其与长沙仰天湖、左家公山等地战国墓时代相近,应为战国较晚期的墓。而仰天湖、左家公山两墓均出土了同类形式的鼎、敦、壶,“因此可以推知出鼎、敦、壶的墓葬较比出钵、鬲、罐的墓为晚”(P37)。至于认为出陶鬲的墓葬时代最迟不会晚于战国初期,则是顾铁符先生的观点,《长沙发掘报告》则谨慎地认为“是否属于战国初期或者更早则尚需证明”(P36)。由此可见,在判断这两类墓葬的早晚关系及时代时,《长沙发掘报告》是有依据的,且是非常谨慎的。实际上,学术界对出日用陶器楚墓时代的正确认识,一直要晚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江陵台山当阳赵家湖等地楚墓中发现了一批日用陶器与仿铜陶礼器共存的墓葬,从那时起学术界才逐渐认识到:出日用陶器的墓与出仿铜陶礼器的墓更多的是等级上的差别,与时代没有必然的关系。

在目前流行的西汉墓葬分期体系中,一般是以高祖至武帝前期作为西汉早期,武帝晚期至昭、宣帝时期为西汉中期,元帝至新莽时期为西汉晚期。为什么在武帝前、后期之间(大致以五铢钱的发行)划一个界限,这完全是以考古类型学为依据的:因为在此前后,西汉墓葬无论是在墓葬形制还是随葬器物上都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这也可能是长沙发掘报告将西汉墓葬分为前、后两期的原因。西汉中、后期的划分,是后来汉代考古日益精细化的结果。从我本人工作的体会来看,西汉中、晚期之间的变化比较微小,而且属于渐变,在标本数量不够的情况下很难把握。相比西汉早、中期的变化,用考古学分期的眼光来看,西汉中、晚期的变化更像是一期之下不同“段”的差别,而不像是期的差别。因此,在当时的条件下,《长沙发掘报告》将西汉墓葬分为前、后两期是合理的。

至于东汉墓葬没有分期的原因则非常简单:墓葬数量太少(只有7座),而且保存情况不好。由于东汉墓葬多为砖室墓,容易遭到破坏,因此相对于西汉墓葬来说,保存较好、资料相对比较完整的墓葬湖南一直发现不多。到目前为止,湖南东汉墓的研究都是汉代考古的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

仔细阅读《长沙发掘报告》,还可以发现该报告在许多方面达到了我们今天意想不到的高度。

由于秦统治的时间较短,湖南地区楚、秦、汉初墓葬的分辨一直是一个难题,许多学者撰文进行了讨论,这个问题一直到今天都不能说是很好地得到了解决。而早在《长沙发掘报告》中,发掘者就注意到有些出土楚式陶器的墓葬同时出土有半两钱,其时代应为西汉前期;而一些我们后来认为是西汉早期的墓葬,如上面提到的M215、M248等,报告虽然将其纳入“战国墓葬”一章,但同时也注意到了其中出土器物的形制已经接近于汉墓出土器物的形制。可见在当时发掘者对湖南地区战国秦汉考古的这个老大难问题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此外,关于汉代墓葬的同穴合葬问题,此次发掘中也有关注。这个问题是湖南考古界近年通过精细发掘才逐渐引起关注的问题,可见我们和前辈学者之间的差距。

长沙发掘后来还产生了一个重要成果,但在《长沙发掘报告》中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就是开创了用考古材料研究古代丧葬制度的先河。在长沙发掘中,发掘了一批保存相对比较好的墓葬,尤其是其中的M406,棺椁结构保存完好,是研究先秦丧葬制度不可多得的实例。参加发掘的陈公柔先生有较好的家学渊源,他根据当时所能见到的考古材料(尤其是长沙的发掘资料),通过梳理《仪礼》等古代文献,撰写了《士丧礼、既夕礼中所记载的丧葬制度》一文,发表于《考古学报》1956年第4期上。此后,沈文倬先生撰文和他进行了讨论(《对“土丧礼、既夕礼中所记载的丧葬制度”几点意见》,《考古学报》1958年第2期)。这两篇文章开创了用考古材料研究先秦丧葬制度的先河,一直到今天,这两篇文章都是研究先秦丧葬制度的学者必看的。

长沙发掘期间,湖南省当时虽然有了相关的文博机构:湖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和湖南省博物馆筹备处,但基本没有从事考古的专业人员。据我所吴铭生老先生回忆,省文管会的组成人员都是当时一些作为统战对象安排的宿儒和乡贤,年龄都比较大,对出土文物比较熟悉的有以前的古董商蔡季襄等人。据《安志敏日记》记载,“湖南文物管理委员会拟派委员六人参加工作,每日来一人,但皆参观性质,根本无协助之可能”(10月15日);“文管会有委员六人来此开会,准备参加工作。每日一人,皆为五十岁以上老人,恐无兴趣。实际上当为监视工作,以窥出土何种古物。又要求古物副本留湘。夏先生答以将来由文化部文物局分配”(10月15日)。当时雇用的发掘工人,就是有名的长沙“土夫子”,这批人许多都被纳入了后来成立的“湖南省文物清理工作队”(湖南省博物馆考古部和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前身)。此次发掘规范了“土夫子”发掘古墓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基础。据吴铭生先生回忆:长沙发掘结束后,“发掘的文物和资料全部带回北京整理。当时的省文管会副主任陈浴新对此颇有意见,错误地认为长沙出土的文物应归本地所有,不能由考古所带走。于是,一方面写信向中国科学院告状,另一方面在未经中南文化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成‘长沙市近郊古墓葬清理工作队’,雇用‘土夫子’‘挖宝’。由于当时只要文物,一不绘图、二不作文字记录,三不照相,使所发掘的墓葬受到破坏,出土的文物研究价值也缺乏科学性。这种单纯挖宝的违法行为,受到中南军政委员会的通报批评,责令当地政府做出检讨。在这种情况下,中南文化部遂从所辖各省调集文物考古干部,由文物科科长顾铁符率队来长沙支援,配合基建工程清理地下古墓葬,并进行业务培训。”此次发掘湖南省文管会的戴亚东、蔡季襄等奉命协助工作。为了培养本省的考古业务人员,借此契机将吴铭生等3名20多岁的年轻人调入,作为“学徒”培训。此次发掘,不仅清理了400余座古墓,出土大批文物;而且为湖南培训了考古工作人员,为以后独立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1953年1月,湖南省成立“湖南省文物清理工作队”,从各方面增调干部来充实队伍;同时正式录用10余名“土夫子”为发掘技工。1952—1955年,文化部、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北京大学举办了四期考古训练班(有“考古黄埔”之称),湖南省先后将吴铭生、高至喜、周世荣等10余人送入训练班学习。从此,湖南的文物考古队伍初具规模,走上发展的道路

(图文转自:湖南考古)

责编:韩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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