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春天然湿地保护率达66%以上

昨日,新文化记者从长春市环保局了解到,长春北湖国家湿地公园人工湿地,不仅景观效应凸显,还对流入的长春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出水进行进一步深度处理,使出水污染物各项指标平均削减15%以上。目前长春已建成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净月潭等4个国家湿地公园,“十二五”期间新建人工小型湿地23处,今年在建的有3处。

实行严格湿地保护制度

2014年7月,《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决议》获通过。决定实行严格的湿地保护制度,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减退,使湿地资源得到永续利用,保障生态安全。

建立体系,对湿地实行长期保护。严格控制变更湿地用途,进一步规范占用湿地的审批程序,禁止占用重要湿地开发建设项目。对城市湿地进行永久保护,严禁填埋湿地和湿地水系进行城市建设。

进一步加强退化湿地的恢复建设,确保湿地的基本生态用水。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逐步迁出湿地保护范围内的排污企业,加强湿地周边环境治理,减少垃圾和污水对湿地的污染。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采取退耕、引水、种植林木花草等措施对退化湿地进行恢复改造。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力量对违法占用、开垦、采沙、填埋以及污染湿地的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国家级湿地类型的保护区、重点湿地区及国家湿地公园中被私自开垦的湿地,2020年年底前全部实现退耕还湿;在一般湿地中开垦和侵占的湿地,全部限期退耕还湿。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加大农安罗湖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明年年底前,做好制定实施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相关工作。

开展湿地保护修复

通过湿地净化减轻污染负荷,改善河流水质。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在伊通河、饮马河等河流两侧建设河坝绿植带。2018年年底前,全市在水源保护区上游、污水处理厂下游、重污染河流流经区域等重点区域建设人工湿地。到2020年,全市天然湿地的保护率达到66%以上。加强良好水体保护。今年年底前,对石头口门水库、新立城水库、波罗湖等湖(库),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新文化报(赵春刚 通讯员 李春晖)

Hash:db1445c6edf07f8d78849e27d77951ff1a32d533

声明:此文由 佚名_386696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