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巡抚余文仪

台湾巡抚余文仪

余文仪,浙江绍兴诸暨县人,乡榜姓蒋,通籍后改本姓余,乾隆二年(1737年)丁巳恩科于敏中榜三甲三十二名进士,由刑部山东司主事,历官刑部尚书。

——《诸暨县志》

乾隆二年丁巳恩科进士题名录

余文仪,字叔子【《大清职官迁除全书》作字宝林;缙绅全书·乾隆二十五年冬》误作余文愚,字宝林,浙江诸暨人,丁巳进士,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正月调任福建省台湾府知府。】,号宝冈,铨弟,乾隆丁巳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中,京察一等,乾隆十九年(1754年)二月升授福宁府知府加二级,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调漳州,再调台湾,升台湾道,擢福建按察使,再入为刑部员外郎,旋擢侍郎,【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五月一日《清史稿》】巡抚福建,【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冬十月辛亥日《清史稿》】召为刑部尚书。赐紫禁城骑马,【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十一月壬申,刑部尚书余文仪乞休,允之。《清史稿》】逾年,以老病乞休,加太子少傅,陛辞,赐御用貂缎,庚子,赴扬州迎驾,温旨慰劳。文仪扬历中外四十馀年,内自刑曹郎至长司寇,外自福宁府至闽抚,未尝他徙,于名利尤所慎重。而闽事最详练,其任西曹,总办秋审,各省谳牍必虚衷研究,遇有未当,辙力争,以平反得叙至百馀次。上官倚之,凡巨案,必藉以办,先后谳奏,多出其手。及出为郡守,覆鞫他郡疑案,常数十。其任闽臬也,台北生番入内地戕生民,文仪选乡勇于近番处立肆市盐,令曰:“番来劫,勿与争。”已而,果然。复盛饰市物,令老弱者近市,而阴选壮士二百人,伏左右,复以二百人断其归路,番果悉众来劫,伏发,斩获百馀级,乘胜率壮士三百人夜抵贼巢,歼无算,焚巢穴而还。逆民黄教聚众不法,复渡台,诛首从二百馀人,释其株累。时闽粤人寓台者以私隙聚众数千相焚劫,提督已入告矣!文仪曰:“迫之,将与贼并,亟驰谕解散。”已而,粤人复杀闽人,文仪立缚其渠诛之,事遂定。尝两奉命赴直隶山西审理控案,其抚闽也,又命至浙审办三案,以浙人谳浙事不为嫌。上知其诚慎有素也。归田后,杜门却扫,不预外事,性孝友,尝以父母不逮禄养为恨,与诸兄白首无间言。自奉甚薄,增始祖以下祀田,置族士学产若干亩。葬族丧百数。其将归也,虑同郡公车京师无会馆,改建浙绍乡祠于骡马市,所著有《嘉树堂集》。

——《诸暨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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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仪(1687~约1782年),字叔子,号宝岗,余缙曾孙,清诸暨高湖乡高湖沿人。乾隆二年(1737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直隶司员外郎、乾隆十四年(1749年)三月任刑部湖广司员外郎、刑部陕西司郎中,乾隆十七年(1752年)十月十七日经刑部尚书阿克敦保送道府,十九年(1754年)三月,出为福建福宁知府,调漳州。

二十五年(1760年),由漳州调知台湾府,设局续修《台湾府志》26卷。

二十九年(1764年),擢分巡台湾道,升任福建按察使。再入为刑部员外郎,旋擢侍郎,巡抚台湾。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召为刑部尚书。逾年,以老病乞休,加太子少傅。

仕宦四十馀年,行事方正,杜绝私谒,于刑名尤所慎重。在刑部,总办秋审各省谳牍,必虚心研究,遇有不当,辄立争,多得平反。出为郡守,常复审他郡疑案。又奉命至浙江审办三案,以浙人而办浙案,朝廷不以为嫌。因郡邑举人上京师会试无会馆,修建浙江绍兴乡祠于京邸骡马市。归里后,杜门不出,不预外事,自奉甚薄,与兄白首无间言。所著有《嘉树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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