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文化 | 武威哈溪滩的百年林案

编者按:自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至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60年间,武威哈溪滩一带,汉族与少数民族围绕禁伐山林、禁开荒地,以涵养水源一事,发生了一系列矛盾冲突。

哈溪滩位于武威黄羊河上游,是黄羊河重要的水源涵养地。

哈溪森林

自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至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60年间,武威哈溪滩一带,汉族与少数民族围绕禁伐山林、禁开荒地,以涵养水源一事,发生了一系列矛盾冲突,案件一波三折,官府也是费尽心思,不断寻找平衡折中之办法。

现在,我们打开清廷至民国档案,去了解一下那桩百年林案。

这场百年纠纷开始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那一年,番民咋吗高僧等私自在哈溪滩砍伐树木,想要修建寺院。黄羊河下游黄渠人民发现后,认为其故意破坏水源涵养地,将其控告官府。经武威县查明事实,张贴告示,将哈溪滩林场永远封禁,不准砍伐,以保水源。

此后三十多年,没有发生私自砍伐的现象。到了道光、咸丰年间,当地的张义堡百姓,竟然不顾官府告示,陆续向番民典卖哈溪滩荒地,番民便伐木开荒。黄羊河下游黄渠人民得知情况后,前去理论,双方发生械斗,造成命案。武威县认定此事是由张义堡百姓引起,所以判决张义堡百姓罚粮1000石,草10000束,交付黄渠百姓,作为赔偿。并再次将番民所开荒地,退耕还林,永远封禁。

此次判决之后,双方又安定了十几年。至同治十三年(1874年),张义堡百姓陈铭不顾禁令,和番民私定契约,置买此前被退耕还林的土地,再次纠集同伙,强行耕种。黄渠人民继续控告,武威县判陈铭把买地的契约当场销毁,罚陈铭粮食200石,交与黄渠人民。并再次申明,不得与番民置换土地,不得砍伐树木,违者重罚。

又过了十几年,案件有了戏剧性的反转。当时,谭钟麟任陕甘总督,他体察民情,疏浚水渠,教民开荒耕种。光绪十三年(1887年),谭钟麟发现庄浪县耕地面积减少,便训令在甘肃清查土地。在清查过程中,哈溪滩番民乘机控告,说自己开垦的土地,被汉民赖为水源地,不准耕种。经厅、县勘察,认为古城滩、人头坡滩等地为水源涵养地,不准开垦,哈溪滩的陇坡、偏坡,并非水源涵养地,准许番民耕种。此令一出,番民大喜,便重新耕种。

黄渠百姓认为法令不公,便连年上告。而赵立坤等部分张义堡百姓也拿出此前没有销毁的购置番民土地的契约,向番民索要土地。矛盾重重,纠纷不断。光绪十七年(1891年),官府又实地勘察,认为番民耕种之地,并不妨碍水源。此论一出,黄渠人民更加愤愤不平,双方连年发生纠纷、械斗,并在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造成命案。

美丽的哈溪森林

光绪末年,案件又复杂起来。清军因架设电杆需要,在哈溪滩砍伐树木,被番僧李达吉控告;张义堡百姓张培基与番僧李达吉互相争控哈溪滩水源地;黄渠百姓也控告番民因开荒耕种破坏水源。经凉州道府、武威县调查取证,并结合历年判决,提出六条处理意见。

一是张义堡南山林地,本来就是养护林,仍按照乾隆年间判决,无论番汉人等,不准砍伐。

二是张义堡番汉人等,可以入林拾取枯枝败叶,但不得伤损树木。

三是军队砍伐之树木,因用作电杆,准许拉回凉州,但须交齐树木银两,拟作学校经费。以后军队不准在哈溪滩砍伐树木。

四是张义堡百姓此前向番民购置土地一事,本是违法乱纪,咎由自取,经平衡考量,准许张义堡百姓放牧于番地,番民不得收取草头钱。

五是念番民贫弱,准许在哈溪滩头、古城一带无碍水源之地,开垦耕种。

六是张义堡南山矿产开矿一事,汉、番分开,划清界址,竖立界石,以免相争。

此判决一下,上下游又安定了几年。

民国以来,禁令渐渐松弛,山中藏民逐渐招民开垦,尤其是哈溪滩的孔继周,不顾清末判决,假冒藏民私招大量佃户大肆开垦耕种,严重影响古城、大河、大柳、白塔金塔、金羊六乡的水源。大通奸民苏护牛一也招纳民众开垦,影响西营、丰乐、永昌双城四乡水利。下游人民连年控告,甚至上访省府、中央,但由于案情复杂,并未了断。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上下游民众再次发生械斗,哈溪滩番民竟然枪杀汉民,凶犯苏护牛一畏罪潜逃,被军队捕获。命案发生后,由于案件棘手,武威县久拖不决,武威各地遂派百姓代表到甘肃省政府请愿,要求严惩凶手,保护水源。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十二月十九日下午,甘肃省政府主席郭寄峤、建设厅长骆力学会同水利局代表王诺夫与武威请愿民众座谈,达成若干处理意见。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元月二十一日,省参议员潘珩等人就武威哈溪滩林案处理意见向省参议会上呈提案,省参议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查通过,“咨省政府办理。”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二月四日,甘肃省政府主席郭寄峤、建设厅长骆力学将关于武威哈溪滩林案的处理情况反馈给省参议会。

处理办法主要内容:一是政府尊重民意,派员常驻哈溪滩,保护森林,维护水源;二是将哈溪滩森林地区有关黄渠水源者,划归武威,有关大靖河者,划归古浪;三是将哈溪滩及张义、靖边合并,组成黄渠专署,直辖省政府或大区专署;四是调查孔继周、苏护牛一等私开田地一事;五是哈溪滩森林关乎武威、古浪两县水源,划为保安林,不准砍伐;六是黄羊河蓄水库由水利局再加研究,重新规划。

大靖河

哈溪滩百年林案,虽然就这样协商解决了事,但也不过是权宜之计,无法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纠纷。直到解放后,才逐步、妥善解决了这场长达160年的林地、水利纠纷。

作者简介: 李元辉,甘肃武威人,先后在《甘肃日报》《民主协商报》《贵阳晚报》《未来导报》等报刊杂志发表历史文化类文章三百余篇。近百篇文章被《凤凰网》《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新媒体平台转发。2014年由线装书局出版诗文集《诗文话天马故里》(与西木合著),2015年,由团结出版社出版长篇历史小说《汗血宝马》,参与编撰《村口有棵大槐树》《凉州宝卷之方四姐》《凉州会谈》等影视剧、舞台剧剧本。现供职于武威市凉州文化研究院。

来源:凉州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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