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湖北5个禁捕湖库获批开展生态捕捞试点

全国首个!湖北5个禁捕湖库获批开展生态捕捞试点

近日,农业农村部批复同意湖北在部分湖库开展生态捕捞试点,试点湖库不超过5个,试点时限至2022年底。

湖北素有千湖之省、鱼米之乡美誉。据介绍,2018年以来,湖北13个市州41个县的52个湖泊、水库实行禁捕。经过三年多休养生息,湖北禁捕湖库水产品存量预计超过10万吨,是禁捕前平均年份的2至3倍以上,积极落实长江汉江十年禁渔取得显著成效。

前不久,12个地方政府或部门纷纷反映,当地涉及保护区的禁捕湖泊、水库的鱼类存量快速增长,甚至超过当地湖库的最大生物承载量,水质明显下降、水草大幅减少、水华现象频发、鱼类因缺氧批量死亡,湖库生态安全风险显现。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积极组织专家团队赴洪湖太白湖等地实地考察调研,联合相关科研单位对禁捕湖库鱼类存量进行科学研判,开展渔业资源现状和生态风险调查评估,形成全省禁捕湖库生态捕捞工作方案。

根据批复,首批在湖北省武湖、鲁湖、惠亭水库、野猪湖、保安湖5个湖库,开展生态捕捞试点工作,在2022年1月底前完成捕捞作业,2022年2月开展后期评估工作。

依据专家论证,各试点湖库生态捕捞总量实行配额管理,捕捞配额不超过各自人工放流苗种增殖总产量的80%。捕捞品种按各自申报的捕捞品种执行,各品种可捕量按申报量的80%调整。其中,青鱼、草鱼、鲢、鳙的起捕规格不低于2公斤每尾,湖库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不得起捕。生态捕捞作业仅限采用“赶、拦、刺、张”等方式开展,严禁使用电赶、电捕等禁用捕捞方式。

自2021年,全国全省正式实施“长江十年禁渔”令后,湖北坚决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动长江“十年禁渔”行稳致远。中国科学院院士曹文宣表示,禁渔并不是不养鱼、不捕鱼,而是怎么养、怎么捕的问题。要充分考虑湖库的生物承载能力,阶段性、计划性、精准性地实施捕捞,解决湖库鱼类过多、鱼长得过大、水质下降、大鱼吃小鱼、水草减少、鱼类批量死亡等问题。

声明:文章来源长江云/湖北广电,转载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Hash:2ed9e32dd3c0573ceba6acd35b9e8b7f4e5f4667

声明:此文由 你知我知交通事儿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