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片《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的前奏》讲述大连检察的独特贡献

1946年1月30日,大连市地方法院宣布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大城市最早建立的地方法院。由于当时关东地区实行“审检合一”制度,大连市地方法院同时具有法院和检察院两种功能,它的成立也意味着关东地区检察制度的确立。今年适逢大连地区检察制度的确立70周年,一部反映那段历史的纪录片《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的前奏》已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拍摄完成,将于本周六(7月30日)晚8时05分在大连三套首播,当晚11时在大连一套重播。

回顾历史 新中国的检察制度从大连起步

1945年8月22日,根据《波茨坦协定》的规定,苏联红军后贝加尔方面军250名空降兵在土城子机场着陆,并立刻进驻旅顺口。同一天,另外250名空降兵在周水子机场着陆,以同样的方式进驻大连。就这样,苏联红军全面接收了旅大地区的防务。

1945年10月初,韩光受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彭真指派,秘密来到大连,与苏军交涉中共山东部队乘船到东北在大连登陆事宜。驻旅大警备司令高兹洛夫不但非常爽快地答应下来,还建议中共尽快派干部到大连,配合苏军对旅大地区进行管理和建设。同月中旬,韩光再次来到大连,亲自担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迅速建立起大连的民主政权。在苏军的支持下,旅大地区很快成为苏军实行军管、由中国共产党实际领导的“特殊解放区”。

1946年1月30日,大连市地方法院宣布成立。大连地方法院位于人民广场西侧,与大连市公安总局遥遥相对,是中国共产党在大城市成立最早的地方法院。大连市地方法院成立后,调大连市公安总局副局长于会川担任第一任法院院长兼首席检察官。虽然没有公开真实身份,可是由中共干部担任的首席检察官,在关东解放区正式亮相并进入角色。由于当时关东地区实行“审检合一”制度,大连市地方法院同时具有法院和检察院两种功能,它的成立也意味着关东地区检察制度的确立。

大连市地方法院成立后,集情报、肃反、检察、审判于一身,工作任务非常重,这让身体原本就虚弱的于会川积劳成疾,工作了三个月,于1946年5月2日不幸病逝。噩耗传来,全市震惊。5月3日,大连市行政委员会和大连市临时参议会决定,将大连地方法院门前的马路命名为会川路(即现在的北京街)。5月27日,全市10万人在大佛山烈士陵园为他举行了隆重的安葬仪式,并立碑纪念。当日,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下半旗,停止娱乐,以示哀悼。在大连城市历史上,这是唯一一个享受如此殊荣的中国人。

创作缘由 拍摄纪录片的创意来自一次图片展

据了解,纪录片《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的前奏》是在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建伟的提议下拍摄的。接受采访时,赵建伟告诉记者,这个想法始于2010年他刚到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不久,一次在某地参观全国检察系统的一场回顾展,在旧照片中看到了一栋小楼,根据文字说明得知,它位于旅顺口区和顺街45号,解放前是关东高等法院旧址。这是他第一次听说关东解放区司法机关建设的故事,回来后马上按图索骥找到了那栋小楼,决定在这里建一座承载关东解放区检察的博物馆,并打算在大连检察系统组织专家,撰写一本名叫《关东解放区的人民检察制度》的书。

经过一年多的建设,2012年6月,在关东高等法院旧址建起了一座承载关东解放区检察史的博物馆——人民检察博物馆大连分馆。纪录片《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的前奏》就是在博物馆和书的基础上,历时一年多拍摄而成的,作为大连地区检察制度确立70周年的献礼片,让更多人了解那段鲜为人知的历史。

关东解放区检察机关为新中国检察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特别是在干部培训方面,在为关东解放区培养了大量司法干部的同时,还为其他解放区输送了一定数量的司法干部,将关东解放区的经验带到了全国其他解放区。关东解放区所进行的人民检察制度的探索和实践,为新中国检察制度的创建提供了宝贵经验,为新中国的检察制度提供了理论框架和人才支撑,是新中国检察制度的前奏。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夏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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