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利县景区景点全面恢复开放的通知

关于我县景区景点全面恢复开放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统筹推进我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落实精密智控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我县所有景区恢复对外开放。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开放前的准备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景区景点主要负责人担纲的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全面统筹疫情防控和恢复开放工作。

(二)健全防控方案。制定拟开放景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各环节的具体职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和防控责任到岗到人。

(三)建立应急预案。制定《景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开展应急演练,设立临时隔离观察点。有异常情况能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

(四)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建立景区员工健康档案。落实体温检测,并建立台账。强化测体温、戴口罩、多通风、少聚集等防控措施。

(五)强化防控知识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疫情防控知识的全员培训。大力宣传实名制、戴口罩、测体温、亮绿码、不扎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宾馆酒店、客栈民宿实行实名登记和凭绿码入住,完善应急处理措施,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

(六)强化公共卫生。实行生活垃圾日清理日消毒制度,保持景区内环境整洁。增设废弃口罩回收箱(站),集中收集并交医废中心统一处理。

(七)做好手卫生。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流动水洗手等卫生设施完善,配备洗手液、纸巾、手消毒液。

(八)控制客流量。实行预约制、分时段间隔性入园等限流措施。避免集中入园,实行分散式游览,严控人员聚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日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0%,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间流量的50%。

(九)保障食品安全。采取错峰开餐,实行分餐、送餐等方式,减少用餐集聚。提供一次性餐具、茶具和洗涮用品,做好餐饮具卫生消毒。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管理,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等要求,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十)落实消毒工作。采取适当消毒原则,做好日常消毒。对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聚集场所物表进行适当的预防性消毒。做好坐便池、洗手台、把手、地漏的日常消毒。对餐饮具、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一用一消毒。保护生态环境,防止过度消毒。不对室外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对外环境开展消毒。不直接对人员进行全身喷洒消毒。不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进行消毒。

二、落实重点人群管控

(一)做好入境游客的重点管控。将境外来慈游客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入境来慈游客经过集中医学观察 14 天,且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购票入园游览。

(二)做好武汉游客的重点管控。对涉汉来慈游客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在武汉正式解禁后,涉汉来慈游客可凭身份证实名购票,经体温检测正常且无相关疑似症状者,持健康卡绿码入园游览。

(三)推进健康码互认。对于外省(区、市)的健康码,我县各景区均应予以互认。对国内游客(武汉除外),统一实行“红码隔离、黄码核准、绿码放行”的管理办法。对涉湖北来慈的游客、车辆等信息不再进行摸排、登记、追踪。对进出景区涉湖北人员均验证其健康码,不再进行登记、统计和上报。

三、指导游客正确佩戴口罩

根据国家卫健委“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结合我县实际,入园游览期间,下列情况可不戴口罩:

(一)景区景点内等无人员聚集场所;

(二)野外勘探、野外游览;

(三)骑自行车、电动车,在景区空旷处行走、散步、锻炼;

(四)独自驾私家车进出景区;

(五)非群体性室内参观场馆游览。

四、狠抓责任落实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疫情防控和景区开放期间,各景区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和旅游接待双重主体责任,单位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落实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推进景区全面开放。

(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乡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辖区内景区开放工作的监管。落实企业复工复产联络员制度,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小,严防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疫情反弹,妥善应对输入性风险。

(三)确保信息畅通。各旅游企业单位负责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保持值班电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景区疫情动态,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四)实行责任倒查。景区开放事关全局,要确保在充分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开放。属地乡镇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尽职尽责做好监管和指导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或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部门、地方领导责任。

慈利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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